從兩起特大災難事故看中國官方表演
 
作者:劉路
 
2004年1月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據中國青年報報導:2003年12月23日22時15分,重慶開縣高橋鎮小陽村黃泥埡口附近,正在施工的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川東北氣礦羅家16H礦井發生井噴事故。混有劇毒硫化氫毒氣的天然氣頓時沖天而起,衝高30米左右,並迅速向高橋鎮、正壩鎮、麻柳鎮等附近鄉鎮蔓延。截至25日18時40分,事故已造成191人死亡、數百人不同程度受傷。

數天後,死亡數字攀升到233人。10餘萬羣衆被連夜緊急疏散!

對這一重大的災難事故,當地媒體一言不發,地方政府24日還在刻意隱瞞消息,宣稱只有八人死亡,而且情勢已迅速受到了控制。隨著國務院官員和境外媒體的介入,二十五日,官方公佈的死亡人數一再急遽提高。

但是,官方的媒體對地方政府隱瞞死亡人數的卑劣行徑一字不提,卻高唱甚麼在國家安全監督局調查人員在統一領導指揮下,救難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的展開。「人民情緒穩定,社會秩序良好,羣山重又歸於寧靜。」

233條鮮活的生命,就在一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我們的媒體卻用這樣輕鬆、祥和的筆調抹殺了「毒氣瀰漫、 屍橫遍野,五平方公里的死亡區裏百分之九十的村民罹難,許多家庭全家共赴黃泉,許多死難者都是體弱的兒童」的人間慘劇!

我不由得想起了四年前同樣慘烈的煙臺海難。

一九九九年冬,不到四十天的時間,在渤海海域,同一家公司的兩艘貨輪相繼沉沒。「盛魯」號因爲巧遇出海的漁民搭救,僅有二人遇難,「大舜」號則沒有這般幸運了,從發出求救信號到海軍接到救援命令竟隔了兩個半小時,686號軍艦匆匆趕到時,「大舜」號已開始傾覆。據說因爲風急浪高,無法靠近,某些救援行動被迫放棄。可爲甚麼沒有常備不懈的救援預案呢?「大舜」號從返航到沉沒的七個多小時裏,爲甚麼不見對救援活動具有重要意義的救生艇、直升機出現在遇難現場呢?這太多的爲甚麼,像沉重的石頭壓在國人的心頭,沒有人做出合理的解釋。「大舜」號上的200多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在距離海岸僅僅1500米的冰海中永遠消失了,他們原本是要和我們一樣準備跨過新世紀的門檻,迎接新千年的曙光。可是如今,他們的亡靈只能伴著冰海海底的海藻和紅珊瑚,永遠留在了二十世紀!

據報載,在「大舜」號沉沒後兩天,挪威的一艘海輪在北大西洋西海岸的海面上遇暴風雨觸礁,一個小時後沉沒。在這個一個小時裏,有二十多艘救生艇和一架直升機趕到出險海域搶救,88名乘員中有67人獲救。十幾天後,菲律賓也發生海難事故,由於救助得力,100多人中只有兩人下落不明。

我們甚至不能忘記87年前的「泰坦尼克」號,即使是在本世紀初茫茫大西洋的冰海之上,也仍然有700多人獲救,獲救比例幾近三分之一。

而我們的「大舜」號,在離海岸1500米的地方沉沒,生還者卻僅有22人。不足遇難人數的十分之一。

「11.24特大海難事故發生後,新聞媒體除了對救援及屍體打撈過程予以報導外,對事故原因的調查,有關責任的追究,遇難人的善後處理語焉不詳,很久沒有一個官員站出來爲這場200多人遇難的特大海難事故承擔責任。200多個家庭的苦難被淡漠了,十三億人民的知情權被漠視。而在世界其他國家,這樣的事件是不可想像的。一九九八年六月八日,德國一列火車出軌,造成100多人死亡。事故次日,德國全國降半旗誌哀。可這一次,200多條生命就像被風吹走了一樣,沒引起任何反響。我們的《國旗法》本來是規定遭遇特大災難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國家應降半旗致哀的!難道普通國民的生命是這樣沒有價值,非得與國家利益相聯繫時,才能得到尊重嗎?

又是四年過去了,又一場大災難從天而降,又有200多條生命像草一樣被狂風捲走,消失在時空的黑洞了。

政府依然無能,媒體依然無恥,國旗依然高高飄揚,只是那紅得發黑的顏色,直讓我看到那汪在血泊裏的200多個冤魂!

一九九九年冬天的煙臺,風雪來的格外早,格外勤,膠東的千山萬壑,白雪皚皚。老百姓說,蒼天有眼,用鋪天蓋地的白雪爲200多名亡靈致哀。2003年冬天的重慶,迷霧漫漫,悽風慘慘,面對著墮落的人間,連老天爺也捂上了絕望的雙眼。

「11.24」到「12.23」,讓我真正感受到了一位歷史學家的斷言,「腐敗與無能是一對穿著連檔褲的魔鬼」。它們吞掉的不僅是數百名國人的生命,更是十三億民衆對這一個大一統的政治體制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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