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強拆受害者張蘭英尋滋案開庭(圖)
 
2021年12月22日發表
 



2020年7月對張蘭英強拆案的新聞報導,被指控爲「虛假信息」。

【人民報消息】12月17日,天津維權人士張蘭英被控尋釁滋事案在天津市南開區法院開庭。張蘭英因在網上發佈自家商品房被強拆和維權的信息再次面臨非法判刑。

據悉,張蘭英是原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紅橋分行的職工。2010年12月,她位於天津市南開區鞍山西道美湖裏的私有商品房被非法強拆,因此走上上訪維權之路。

2015年8月,張蘭英曾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當時天津市南開區法院所謂的罪證是,張蘭英利用網絡註冊多個新浪微博賬戶發佈「虛假言論」,散佈南開區政府對其設置「黑監獄」等「不實言論」。張蘭英直至2018年8月8日才得釋放。

張蘭英曾告訴記者,2018年她剛出獄時就被警告,「一不準翻案,二不準發聲,三不準上微博,否則就抓妳。」

張蘭英刑滿釋放後,就在網絡註冊「張蘭英10」等新浪微博賬戶發佈維權信息,但是其微博全被封了,官員的維穩作法就是「不讓她露臉,不讓她出天津市」。

張蘭英還是因爲不相干的事被盯上了。

2020年7月7日中午,貴州安順市發生公交車墜入虹山湖水庫,造成21死16傷的慘劇。當時正逢高考期間,車上載有當天高考回家的考生。因爲這起車禍的影響很大,當局爲了遮掩某些東西,極力封鎖相關報導。

但仍有報導稱,事發當天上午,司機張包鋼的老宅被強制拆遷,而司機薪水兩度下降至每月一兩千元,「確實把人逼得沒有活路了。」

當時,有一名江蘇網友將文章轉載到百度百家號上,一天之內點擊量就上萬次,評論也很多,警方找到他要求刪稿,然後把他帶走。

此外,天津警方找到轉傳該訊息的湖北棗陽網民譚秀萍去做筆錄,同時聯繫北京、山東等地多省的警方,刪除其稿件。

原本張蘭英與上述2人互不相識,但是因爲轉傳該「虛假訊息」,成爲「被強制旅遊」的「罪證」。

警方稱,2020年7月14日,張蘭英通過微信,將其拆遷問題的圖片發佈至百度百家平臺,瀏覽次數達2.8萬餘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2020年12月25日,張蘭英和邢望力前往北京上訪,當天晚上被天津南開區的警察帶走,關押在南開區看守所。

根據稍早流傳出的律師不起訴法律意見書,張蘭英被起訴的所謂「犯罪事實」主要是二項:一是利用微博發佈所謂「虛假言論」;二是網上一條「虛假信息」被瀏覽次數達2.8萬餘次。

當局爲了製造這個冤假錯案,幾乎封死所有的消息,其中包括她年邁老母親的情況。

張蘭英表示,當局抓她是爲了殺雞儆猴,她並不害怕,在獄中一直拒絕認罪。唯一遺憾的是父親在她入獄時不在了,她沒有盡孝。母親已經91歲了,家裏沒有人照顧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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