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刊物揭資金外逃驚人黑幕
 
2004年1月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國的腐敗問題日益嚴重,不僅中國境內政府貪官雲集,還有上千貪污賄賂犯罪人卷公款50多億元在逃。其中以金融系統官員、國有公司官員及財務人員較多,甚至國家級別較高的領導幹部也潛逃海外。
據新華社報導,目前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有的已潛逃出境,造成國有資産大量流失,使國有公司、企業難以維持經營。

據環球時報報導,在外逃貪官中,以金融系統官員、國有公司的官員和財務人員比較多,甚至國家級別較高的領導幹部也紛紛潛逃海外。

據中國經濟時報報導,貪官通常先送孩子留學,再以教育經費祕密流動資金,一年輸往美國超過100億美元。2000年,中國外逃資金達480億美元,大多以留學名義匯送。

據《半月談》雜誌報導,許多身份高的貪官利用香港,轉往原英聯邦所屬國家落地籤的方便,再逃到其他國家。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瀋陽、深圳、珠海、昆明等口岸和航空港,經常查獲持護照或通行證企圖外逃的幹部,持有金融機關、海關覈准攜帶出境的外匯證明。

據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研究中心周忠海主任歸納贓款外逃形式,不外以企業負責人與外商共同在境外成立公司,再以境外公司的名義低價收購股份,從境外公司中分取紅利。有的國企負責人在境外成立分支機構,透過投資途徑把資金轉移境外化公爲私。海關對隨身攜帶的資金數量有限制,但在執行過程中難以執行。

據《世界經理人》報導,目前各省部分外逃官員計:

廣東省:失蹤790名、外逃1240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466名、自殺死亡74名。

河南省:失蹤512名、外逃854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319名、自殺死亡145名。

福建省:失蹤414名、外逃586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316名、自殺死亡72名。

遼寧省:失蹤318名、外逃403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204名、自殺死亡112名。

江蘇省:失蹤316名、外逃227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117名、自殺死亡42名。

北京市:失蹤112名、外逃442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97名、自殺死亡44名。

上海市:失蹤187名、外逃354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127名、自殺死亡51名。

天津市:失蹤60名、外逃182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45名、自殺死亡17名。

重慶市:失蹤160名、外逃226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86名、自殺死亡27名。

河北省:失蹤249名、外逃240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117名、自殺死亡70名。

山西省:失蹤240名、外逃281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162名、自殺死亡10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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