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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論的魔咒
 
作者:劉曉波
 
2004年3月1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六四剛過,鄧小平講了一句「要像珍惜眼睛那樣珍惜來之不易的穩定」。從此,「穩定論」就成爲中共拒絕政改和迫害人權的魔咒,也成爲大陸的權威主義與自由主義之間的重大分歧之一。只要是面對民意批評和民主訴求,無論是對外還是對內,中共及其御用精英的理由只有一個:「維護穩定」。

美國批評中國人權惡化,中共祭出「爲維護來之不易的中美關係的穩定,應該以對話代替對抗」;臺灣政府推動「去中國化運動」,中共指責阿扁破壞「臺海局勢的穩定」;香港民意要求政制改革、2007普選,北京說「民主派反中亂港,破壞了香港的穩定和繁榮」;至於對國內的政改訴求和民間維權,更是爲了「穩定」這一最大的政治利益而鎮壓沒商量。前不久,溫家寶在記者會上,以「穩定比甚麼都重要」的理由,爲六四屠殺作辯護。

這是典型的敵視民意和人權的獨裁邏輯:從來不問是否合法合理合情,只要是自發生長的民意表達和人權訴求,獨裁者就會視爲不穩定因素,即便是以和平方式表達的和平內容,也是充滿敵意的和威脅穩定的,必須將之消滅於萌芽狀態。所以,按照這樣的邏輯,不進行六四大屠殺,中國早就天下大亂了。不鎮壓法輪功、不壓制失業者和農民的權益訴求、不堵截上訪者、不嚴控異見人士、不封鎖信息和壓制網絡言論……也將引發社會動亂。

就當下中國的具體國情而言,民間的自發訴求,中共政權及其御用精英們所指控的「天下大亂」,絕非是民粹主義的暴力革命,而是民間對強權下的不公正秩序的非暴力反抗,所採取的形式,無非是網上議政,聯名信,座談會、法律訴訟,羣體上訪,至多是和平的請願、靜坐、示威等方式,按照中國憲法的權利條款,這一切維權活動皆是合法的。而且,民間首選的維權方式大都是循合法途徑,只有在合法途徑毫無效果之後,才會採取沒有經過公安局批准的街頭維權,極少數陷於絕望的民衆才會採取激進維權行動,如自焚、衝擊縣鄉政權等。在民間維權中,民衆與官方執法人員發生肢體衝突,大都由執法人員的野蠻鎮壓引起。

如何評價這些民間自發運動,人們會基於不同的價值觀和不同的利益集團而做出不同的判斷。信奉《世界人權宣言》的人認爲:這些民間運動,不僅是合法合理合情的,而且是理性的和平的有序的善意的,根本不是「動亂」,也決不會導致天下大亂。恰恰相反,民間訴求的和平表達正是自發的良性秩序的組成部份。

比如,在那些尊重民意和人權的國家中,批評政府和上街遊行,非但不是違法亂紀,反而是法定權利;非但不會引發動亂,反而社會的自由活力和穩定秩序之間的良性平衡。無論西方諸國還是亞洲的日本、南韓和港、臺,媒體上對政府的批評鋪天蓋地,也會時常有街頭政治,甚至出現幾十萬人、上百萬人的大示威,社會仍然井然有序。僅就港、臺而言,香港五十萬人大遊行之秩序井然,臺灣大選前的兩次百萬人上街也沒有影響島內秩序的穩定。

在轉型國家裏,蘇東鉅變並沒有導致天下大亂,大多數蘇東國家的一夜鉅變都以和平方式完成。前蘇聯的解體僅僅是極權帝國的崩潰,是本來的民族地域版圖的各歸其位,而非俄羅斯作爲民族國家的解體。而且,蘇東轉型過程中的效率損失,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也開始得到彌補,經濟最不景氣的俄羅斯在新世紀有了不錯的復甦。前不久,格魯吉亞發生要求總統下臺的全國性示威,也沒有導致暴力衝突和社會動亂。

然而,信奉權威主義的人,卻基於「穩定壓倒一切」理由,把對政府的言論批評視爲充滿敵意,把爭取正當權益的民間運動硬說成「動亂」或「暴亂」,並作爲「民主或政改將導致天下大亂」的論據。這種「動亂」指控、「邪教」定性和天下大亂的預期,既不符合運動本身的客觀事實,因爲它絕非基於客觀經驗的事實判斷;也有違於人類文明的基本道義,因爲它不是基於常識性的是非善惡的價值判斷;而是基於特權集團的利益需要的主觀認定,是合法性不足的獨裁政權制造的莫須有罪名,是靠刺刀和謊言強加在民間頭上的。

中共及其既得利益階層強調的穩定,不過是強權下的獨裁秩序,所優先保護是權貴集團能夠毫無顧忌地將公器變成私具!那些跟著權貴們強調穩定的知識精英,也絕非爲民衆和國家的利益著想,而只是基於既得利益的考慮來爲權貴們站臺。

說白了,爲了使野蠻的掠奪、鎮壓和屠殺合法化,就必須編造出一個似是而非的藉口,而六四以來,這個藉口就是「穩定論」。

2004年3月19日於北京家中
大紀元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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