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淦獄中近況 通報發出四不聲明(圖)
 
2021年2月17日發表
 



被判刑8年的人權捍衛者吳淦。

【人民報消息】2021年2月4日《維權網》報導,被判刑8年的人權捍衛者吳淦及其家人的情況:據維權人士王荔蕻提供的信息稱,2021年2月2日,「屠夫」吳淦的父親跟在福建清流監獄的吳淦通了電話,吳淦說現在身體狀況一直不好,尤其在天津酷刑落下的腰傷,還有頸椎,都一直困擾着他。

上個月,任建宇律師去監獄要求會見,代理吳淦申訴在天津遭到酷刑,被監獄方以疫情爲由拒絕。令人質疑疫情期間抓人、判刑都沒耽誤,就是不能會見?

公開數據顯示,吳淦於1972年2月出生,福建省福清市人,網名「屠夫」、「超級低俗屠夫」等,退伍軍人,原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職員,也是知名人權捍衛者。

近年來,吳淦頻繁地出現於許多社會熱點事件最前沿(如鄧玉嬌殺淫官案、上訪村長錢雲會死亡案、雲南昆明小學生賣淫案、夏俊峯刺死城管案等)而成爲當局急於維穩的對象。

吳淦還陸續在2011年2月,因維權而在安徽省被蚌埠市東昇警方抓走行政拘留;2012年8月,因福州市晉安區政府對王莊地區進行徵地強拆,前往幫助維權,被當地警方抓走訓誡;2015年5月上旬,因積極關注、呼籲當局徹查披露慶安槍殺徐純合真相,遭當局威脅,迫使他逃離北京;同年5月,因積極聲援江西樂平方林崽死刑冤案被江西南昌警方行政拘留;隨後被福建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誹謗罪」刑拘並關押;同年7月,被檢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兩項罪名正式批捕;2016年2月,該案件已被轉交天津警方處理,同年8月,罪名已變更爲「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二罪;2017年8月,被天津巿法院祕密開庭審理,同年12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刑期至2023年5月。

據悉,吳淦在羈押期間屢遭酷刑折磨(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施以酷刑以及多種非人虐待,如長期單獨羈押、無基本生活權利保障、以其家人人身安全爲威脅逼迫其認罪等),甚至被強迫去住院進行「虐待式治療」(含接受各種不明檢查、採血、被強制吃不明藥物、戴工字鏈、長達兩百多天不讓放風曬太陽等)。

爲此,吳淦被迫通過律師發出個人四不聲明,以表明自己絕不會自殺、不會接受官方指定的律師、不會認罪,和不上官媒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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