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發覺上當 「誣告」案報導嘎然而止
 
凱元
 
2003年9月1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這幾天有關「美國法院裁決撤銷對中國領導人的『誣告』案」的新聞,被中共各大新聞媒體突然報出之後,立即受到大陸民衆及海外華人熱切關注,但隨後,該新聞又在中共各大新聞媒體上嘎然而止,網民的評論被徹底刪除,包括強烈抗議的「我改天也起訴老美看看」等的言論。已發表的新聞無法使之消失,但決不能再有新的報道了,儘管已經發表的新聞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莫名其妙!沒頭沒腦!」的新聞。

從這一過程來看,江澤民已發覺上當了。不知是由於自己人頭腦發熱做出的蠢事呢,還是被高明的自己人給暗算了。

儘管在海外,江澤民被法輪功學員起訴的消息幾乎人人皆知,但大陸衆多的老百姓確實不知道。這主要歸功於大陸消息及新聞封鎖的措施得力。多年來,大部份大陸老百姓已經習慣於沐浴在各式各樣的官方媒體之中,黨說什麼,我們就聽什麼。可以肯定,海外的法輪功學員也做了不少工作去讓更多的國人知道江被告之事了,但效果並不佳。而要想真正讓廣大的大陸老百姓迅速知道的話,唯有靠中共的各大新聞媒體報道。這一次法輪功可謂不費吹灰之力,在中共各大新聞媒體網的報道下,把這一消息送到大陸千家萬戶。

其實,更爲要命的還是法律程序本身以及控告的內容,讓江澤民越發覺得上當。

從法律程序本身來講,略有常識的人都會知道,一個案子的初審判決離最後裁決相差甚遠。在中國還分地方法院、中級法院、高級法院以及最高法院呢,還有個一審、二審等說法。在美國及西方國家,法制可是非常健全,司法程序更加複雜,任何一個案子都不可能輕易地由於某個法官裁決了就算最後定案了。可以這麼說,這次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法院的裁決,對這次法輪功學員在美國控告江澤民「羣體滅絕」罪一案,在法律程序上只是案子審理的開始,大戲還在後頭呢。你說,爲了這麼一個不是定論的開場白過程中的一個小結論,就冒險把江在美國被控告的消息公佈於大陸民衆,直接證實此事的真實性,這不是無形中幫法輪功的忙嗎!在今後一個接一個的過程中的結論,我們將如何面對和處理?萬一過一段美國某個法庭又判決江澤民有罪呢,咋辦?

這次中共各大新聞網所報道的「新聞」也確實是經過一番功夫製作出來的。新聞中不提江澤民,而用「中國領導人」;對法輪功控告的內容隻字不提,而用「誣告」一詞代替。也真是難爲這些「新聞」製作者了。如果說「法輪功學員誣告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羣體滅絕式的迫害」,那真是好說不好聽啊。所以乾脆來個「沒頭沒腦」的新聞,以爲就能矇混過去。但不知,這「沒頭沒腦」的新聞,卻更加激起廣大人民的好奇心,爭相要搞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兒。湊巧,這篇極短的新聞卻把「法輪功」、「美國法院」、「告」、「中國領導人」等清楚地聯繫在一起了,這背後的內容即使不再詳說,中國老百姓也得明白個八、九分。這幾年來,老百姓對法輪功可不陌生。儘管法輪功裏面所講的有神論部份是許多不信神的人不願接受的,但他們愛信什麼就信好了,確實沒必要動用行政手段非強迫人們不信,不放棄的就用武力去解決。這背後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所做所爲如果讓國人好奇心起去探究起來,對江主席確實不利,而這一切後果都是這篇新聞鬧出的事!

另外,從報道中看到,法輪功只是控告江澤民個人對衆多法輪功學員所犯的違反人類的罪,追究的是他個人的責任,沒有涉及到中國政府及許多其他高官。幾年前就聽說,鎮壓法輪功主要是江澤民一人的主意,當時國家領導人中幾乎絕大多數都持反對或保留態度。如果是這樣的話,江澤民可就更加倒霉了。在中共政治旋渦裏生活多年的人,那個不是精明透頂的?估計早就保留好自己與鎮壓法輪功無關的證據了。所以面對這些法律訴訟案,各人心裏都是什麼算盤,江澤民能不清楚嗎?

應該說,對江而言,被海外法輪功起訴一事的上上對策,除了對其它各國政府施加壓力逼其幫忙外,就是盡全力封鎖消息,讓國人不知道。反正國外再怎麼「折騰」,只要國內「穩定」,就沒問題。但這次卻被自己人把這個封鎖捅了個窟窿,這一發可就無法收拾了。

縱觀海外法輪功們,近來可謂越戰越勇。繼在美國聯邦法庭起訴江以來,澳洲、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英國等地的法輪功們都在告或正準備告江,可謂起訴江一事,已從一點連成一片,洶湧澎湃。本來就防不勝訪,現在還被自己捅了個大窟窿,你說江能不發覺上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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