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教訓!王安石變法造成天災(圖)
 
2003年6月2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號半山。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爲參知政事(副宰相),次年任宰相。在神宗皇帝的支持下,王安石主持了「熙寧變法」。

因變法招致天災人禍,熙寧七年被免去宰相之職。次年再任宰相;熙寧九年再被免職,中共教課書上所稱讚的「王安石變法」實際是歷史上的一次教訓。

王安石變法,遭到了北宋元老重臣的反對。他們同王安石的政治見解不同,偏重於保持原來的法令制度。他們不同意王安石那樣全面而大刀闊斧地改變原有制度。爲此,他們不斷地向神宗進言。有人說:「祖宗法制俱在。不須更張。」 有人說,天災人禍,必須「安靜」。

彷彿是要印證元老重臣的意見似的,從王安石變法的那一年開始,天災就接踵而至。

熙寧二年(1069年),河南地陷;

熙寧三年(1070年),江西鉛山大旱,大飢;

熙寧四年(1071年),山東「大風異常,百姓恐慌」;

熙寧五年(1072年),「華州少華山前阜頭 峯越八盤嶺及谷,摧陷於石子坡。東西五里,南北十里,潰散噴裂,湧起堆阜,各高數尺,長若堤岸。至陷居民六社,凡數百戶,林木、廬舍亦無存者」。(《宋史。五行志》)

熙寧六年(1073年),浙江「春大早,井皆竭」。(光緒《杭州府
志》)

熙寧七年〔1074年〕,「自春及夏,河北、河東、陝西、京東西、淮南諸路久旱;九月,諸路復旱。時新復兆河亦旱,羌戶多殍死」。(《宋史五行志》)

這期間,浙江、河北、山東、河南、安徽等地還相繼發生了蝗災。

頻繁的天災,逃亡的農民,爲反對變法者提供了最佳契機。皇宮門吏鄭俠,向神宗上《流民圖》,畫的是帶着腳鐐的難民在砍樹掙錢,用以償還宮府的青苗貸款。

據說,「神宗反覆觀圖,長吁數四,袖以入,是夕,夜不能寐」。

爲了遵天命,順天意,神宗終於解除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變法失敗了。時爲熙寧七年(1074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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