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少女泣血控訴特大拐騙少女賣淫犯罪集團
 
2000年12月15日發表
 
【人民報訊】這是一起堪稱全國特大、江蘇省之最的拐騙少女賣淫案。這起案件中,犯罪分子逼良爲娼手段之狡猾、殘忍,受害少女年齡之小、人數之多,爲全國罕見。

  隨着50名青春少女的泣血控訴,此案庭審活動的終結,以張紅燈、史德平、史豔麗、史德永、史豔紅等人爲首的犯罪集團的罪行已昭然若揭。

  受害少女誘蛇出洞警方設計捉「雞頭」

  1999年8月31日,江蘇省宿豫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本縣耿車鎮兩村民報案稱,其女兒與10名少女被拐騙及被控制在海南賣淫。宿豫縣公安局領導聞訊,立即組織精兵強將對此案展開偵查。

  1999年10月4日,警方祕密找到被犯罪嫌疑人張紅燈、史豔麗控制在手的小月等3名少女。經思想動員後,3人表示願意配合警方將疑犯誘入警方伏擊圈。追捕人員經過10余天的緊張戰鬥,便將這起組織、脅迫少女賣淫案的主要案犯盡收網底,全部受害少女被解救回家。

  1.親姐推妹入火坑兄妹合夥開「髮廊」

  這個犯罪團伙是由江蘇省睢寧縣高作鎮的史德平、史德永、史豔麗、史豔紅兄妹4人及宿豫縣耿車鎮的劉莉夥同安徽省五河縣的張夢蘭、張美玲、張紅燈等人組成。從對被告人的審訊及庭審筆錄中,筆者目睹了張紅燈及史氏四兄妹以犧牲少女肉體爲代價而逐步發跡的過程。

  史家居住在江蘇省睢寧縣高作鎮高東村。老大史德平,35歲;老二史豔麗,31歲;老三史德永,29歲;老四史豔紅,25歲。史家四兄妹皆文化低,好吃懶做,不務正業。

  1994年春節期間,史豔麗的丈夫張紅燈平時愛舞拳弄腳而傷了不少人,欠下人家不少醫療費,加之結婚時欠下幾萬塊錢的債務,此時債主們排隊上門,史豔麗愁眉不展地問丈夫:「怎麼辦?」

   「咋辦?活人還能讓尿敝死?俺姑張美玲在海南幹那個,不是發了嗎?」張紅燈睜着血紅的眼睛說。

   「對,只要能掙到錢,咱豁出去了!你在家給我帶好孩子,我先去幹一段時間再說。」

  僅僅一年,史豔麗靠出賣自己的肉體,便掙了幾萬塊錢。幫丈夫還清了所有債務。

  無債一身輕。第二年春節,史豔麗偕丈夫和孩子到孃家拜年。孃家人看着史豔麗滿身珠光寶氣的,忙問:「在海南做什麼生意?僅一年就發到這份上?」

  史豔麗故作神祕地說:「賣服裝唄,那裏遍地都是鈔票,有本事的人到那幹,準發!」

   「你還是大姐呢,就不能帶你小妹一起去發發?」史家老孃心有不滿。

  史豔麗看了一眼體態豐滿、姿色誘人的妹妹,滿口應承。不久,史豔麗便帶着她那年僅20歲的小妹去海南「上班」了。

  到海南的第一天,史豔紅便被姐姐安排跟着一個老頭去「上班」。令她不解地是,那老頭交給她姐200元錢。「談上班,怎麼還給錢?」「傻妹子,在這裏,女孩子陪男人談生意,男人是要付錢的。」

  時間不長,史豔紅淚流滿面地到史豔麗的面前,「姐,那老頭不是人,我被他強姦了,我要到公安局告他!」

  姐姐驚訝道:「咋,你還是處女?……快,跟我找那老東西去……」

  原來姐姐所說的「上班」竟是這樣的!史豔紅撲上去將姐姐打了個鼻青臉腫。

  然而,失去了少女貞操的史豔紅不久就看開了:處女身已破了,還有什麼好珍惜的!

  解決了「思想」上的問題,史豔紅便在姐姐的安排下大幹了:爲了挽回上次的損失,史豔紅在陪第二個客人睡覺時,硬是收了5000元「開苞」費。陪第三個客人睡覺時,又咬牙將自己作爲處女賣了一次,輕而易舉地又得了5000元。

   「處女如此掙錢,我們何不以招工名義從老家弄些女孩來呢?」一天,史豔麗不經意間聽到小妹史豔紅如此老到的點撥,吃驚之餘,深感小妹的主意不錯,此後便如法炮製起來。

  2.花言巧語假招工少女爭相上賊船

  接到老婆史豔麗的指令,張紅燈便開始裝模作樣地「招工」了。

  最早誤上賊船的是阿冰姑娘。阿冰曾在省城親戚家當過保姆,學過裁縫,幹過美髮師,天生麗質,楚楚動人。一天,張紅燈在街上見到了阿冰:「阿冰,俺姑張美玲在海南開了一個髮廊,少一個師傅,工資每月500~800元,包吃包住,你去不去?」

   「美髮廳大不大?」阿冰問。

   「大着呢,有10多間營業門面,生意好得不得了。」張紅燈眼也不眨一下地說。

  帶着儘快發財以解家裏生活窘境的夢想,阿冰隨張紅燈到了海南。

  一到海南,阿冰便傻了眼。這哪是什麼正規的美髮廳?分明是妓院!她氣呼呼地找到張紅燈,要求送她回去。張紅燈兇相畢露:「實話告訴你,你到這裏就是做小姐,陪男人喝酒、跳舞、唱歌、睡覺!不聽話,把你賣了!」

  生性膽小的阿冰,生怕他們做絕事,害了她,只好認命了。

  爲了騙到更多的女孩,張紅燈、史豔麗他們在「招工」的辦法上也進行了精心研究。

  首先,暢通「供貨」渠道。把睢寧、宿豫和安徽五河等地作爲「供貨」的大後方,由張紅燈出面找那些不諳世事、家境窘迫,並輟學在家的14~18歲的青春少女,通過隱蔽的方式私下「招工」。其次,設法穩住受害少女家長。定期脅迫少女與家長通一次「這裏工作很好,請爸爸媽媽放心」之類的電話。每個月按時給每位少女家中寄400~500元的「工資」。

  這些極具欺騙性的「招術」矇騙了不少人。女兒被迫賣淫的方某,以爲自己真的遇到了大好人,爲了報答史家的「恩情」,竟4次應史氏兄妹電話之約,介紹11名少女給張紅燈。張紅燈還像模像樣地對這11名少女進行「面試」,最後「錄取」了其中的8名女孩,落選的3名少女哭哭啼啼,家長找人從中說合,張紅燈也沒答應。致使爲爭「錄取」名額的家長相互吵架、鬥氣。殊不知,家長們的這番好心正好把自家孩子推進了火坑。

   「新鮮」、「誘人」的少女源源不斷地被運送到前方。爲了管好這些少女,史豔麗、史豔紅除親自上陣賣淫掙錢外,還從後方邀來兄弟史德平、史德永管理並組織這些少女賣淫。由於「貨物」多而新鮮,使得史氏兄妹的髮廊名氣大振,各地嫖客紛湧而至。

  3.遭輪姦拍裸照少女含羞任擺佈

  史氏犯罪集團將那些無辜少女拐騙到海南後,往往採用威逼、恐嚇、毆打、控制人身自由、禁止與家人聯繫、不準身上私自藏錢等手段,強迫她們就範。

  一次,剛到海南不久的2名少女不堪凌辱,乘上廁所之機,拿着僅有的50元錢偷偷逃了出來。到了海口後,她們手中只剩下10元錢。萬般無奈之下,她們把電話打到已到江蘇老家的史德永那兒,指望他能發發善心,帶她們回老家。結果,被史德永密報史豔麗而被抓回。回來後,史豔紅一面讓她們寫信回家「報平安」,一面將其送到地方上的「爛仔」那兒接受「再教育」。結果,兩名少女被折磨得躺在床上幾天不能動彈。爲了教育其他少女,史氏兄妹還將這一慘景用相機拍下,作爲「教材」教育其他少女。

  在卷宗裏,筆者看到50餘張各種姿勢的少女裸照。這是史氏集團控制這些少女的又一惡毒手段。一次,3個小姐準備跟史豔紅一起回家。臨走前,史德平教訓她們說:「回去以後不許亂講,就是家裏人跟你們跪倒叩頭了,也不要說出來。」爲了以防萬一,史德平讓史豔紅分別照下她們的裸照,威脅說:「誰說出去,就把照片賣出去!」還有一次,剛來的4位少女都哭着要回家,拒絕「開苞」、接客。史德平見威脅不行,就騙她們說:「回家也行,但每人要拍2張裸照,寫一張800元錢的欠條給我。」爲了能保住自己的貞操,早點回家,4位少女就點頭答應了。結果,照片、欠條到手後,史德平便抓起電話,通知張紅燈的弟弟「來把這些不聽話的東西賣到『雞頭』那裏去」。生怕被賣的她們,只好向史德平求饒:「我們以後保證好好聽話。」至此,這4位少女在史德平的威逼下開始了賣身生涯。

  就這樣,在史氏犯罪集團的恐嚇、威逼、強制下,50名被害少女(其中,不滿14歲的2名,14歲的9名,已滿15歲不滿18歲的27名,18歲以上的12名)只有將苦水往肚裏咽:報警,怕他們「到時殺了全家」;傳播,又怕他們將自己搞得身敗名裂。基於此,至案發時止,沒有一個被害少女的家長知曉自己的女兒在海南的「工作」內容。

  史氏四兄妹和張紅燈靠着那些不盡的滾滾財源,過得甚是逍遙自在,而那些受害少女們的身心卻在汩汩流血。在卷宗裏,我們發現,只有一批5名小姐剛到後,便偷偷跑出去打報警電話被警方解救回家,另有2名小姐憑着自己的機智而逃離虎口。其他少女因爲被嚴加看管,而身陷火海不能自拔。

   「爲了給他們賺錢,我們受盡了嫖客凌辱。」這是在採訪中被害少女們向筆者道出的苦水。

  面對那段經歷,她們至今仍心有餘悸。

在受害少女中,被害得最苦的恐怕要數阿冬、阿夏這對孿生姐妹了。嫖客往往同時將她們倆人一起包走,同時對她們進行蹂躪。她們月接客都在200人次以上。即使來了月經,得了嚴重的性病,也不能得到片刻的休息。「如果我有槍,現在我就去殺了那羣狗男女。」姐姐阿冬氣憤地對辦案民警說。

  4.先是受害者 後是害人者

  每做成一筆大生意,這羣狗男女都要到飯店海吃海喝,到高級娛樂場所又跳又唱,以示「慶賀」。同時,獸性十足的張紅燈、史德平、史德永還不忘拿身邊的少女「開涮」。據不完全統計,在50餘名被害少女中,被他們肆意猥褻、佔有過的少女就達10餘名。更有甚者,他們還欺騙這些不諳世事的少女們,以「和家屬感情不和,馬上離婚」爲由,一邊和其中的3名少女談戀愛,一邊誘騙她們到外邊去找「生意」,並充當其幫兇。本案中的左若蘭、代春彥即是這樣的真正意義上的受害者,又是害人者。

  19歲的左若蘭,兩年前隨史氏兄妹到了海南。被迫賣淫後,被史豔紅髮現她有「才幹」,便有意讓其家中已有妻室的二哥史德永與其處上了「朋友」。左若蘭受寵若驚,搖身一變做起了「老闆娘」。此後,她拐騙少女,管理髮廊,看管少女,並對被拐騙少女「現身說法」,和史德永一起逼迫一個個少女往火坑裏跳。

  17歲的劉莉被迫賣淫後,經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