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黨露臉,一炮打到非洲(圖)
 
辛馨
中共國國情已長腿去了外國!

【人民報消息】去年10月有一個新聞《女職員自曝被領導強姦,公安稱精液少不立案》,報導說,海口市某副局長強行與一女子發生性關係,該女子帶着這個副局長的精液報案,警察稱精液太少不予以立案。 網友評:領導精液少不算強姦?尼瑪這也太難爲咱領導了吧,想咱們領導日理萬雞,哪來那麼多精液! 網易「社會萬象」欄目2011年8月4日還有一個放在新聞裏邊的奇文:「河南洛陽市洛龍區關林鎮女青年宋麗因爲太漂亮,在被強姦時,不主動配合強姦,導致強姦者生殖器官折斷,因失血過多而身亡。昨日洛陽市XX區法院審結此案,判決該女子構成過失致死罪,緩刑3年,並賠償被害人江某家屬經濟損失8.8萬元。」 兩天之後,「鳳凰銳評」有一個23萬4千多人看過的新聞評論《被強姦者因強姦者折斷陰莖死亡被判刑》,回帖的只有201人。 新聞報導說,宋麗加完夜班後,單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剛吃過宵夜喝過酒的公務員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麗的嘴將她拖到樹林深處實施強姦,宋麗在被強姦的過程中沒有配合江某,導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斷,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況下,也不及時打120求救,導致江某失血過多而死亡。 公訴機關認爲,宋麗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他人身體上的傷害,卻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最終造成他人死亡的後果,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法院的判決估計是一句「李某喝了酒」和「強姦時陰莖折斷以及失血死亡」而對宋麗作出上述判決的。 這個故意傷害罪?到底誰傷害誰?明擺着宋麗被強姦就是被傷害嘛。如果強姦宋麗的江某強姦成功,陰莖也沒有折斷,又該怎麼個判決? 評論還說:沒有看到法律規定喝了酒的男人違法而不用承擔責任的條款。喝酒強姦女人照樣應該負法律責任。在強姦案件發生的過程中,因爲受到威脅,女方基本上都是弱勢的一方。即使反抗往往也無法遏制強姦者的暴力行爲,最後在驚恐和痛苦中而被強姦或者被殺死。 說宋麗明知江某喝酒有醉意,宋麗怎麼會知道他喝了一口酒還是一瓶酒?! 說宋麗沒有及時打120求救,導致強姦犯失血死亡。這個邏輯有點荒唐。一個弱女子在夜晚遭到強姦,本來就驚恐萬狀,一有機會恨不得插翅飛走。她哪裏會知道江某折斷了陰莖,會出血會死亡?難道折騰一番之後,宋麗還要檢查一下江某的陰莖? 宋麗被強姦本身如驚弓之鳥,驚恐萬狀,還要給折斷陰莖的男子撥打120,如果來個換位思考,你能這樣做嗎? 報道說,強姦者在實施強姦之前服用了偉哥,分明是在預謀強姦。所謂的喝酒,也只能認爲是借酒施奸。 法院認爲:被告人宋麗應當預見強姦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變」的結果,可宋麗在被奸時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導致江某死亡,如果宋麗在被奸後及時報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時發現李某受傷,能及時的搶救過來,但宋麗不相信公安機關,爲自己的名聲着想而遲遲不願報案。宋麗的行爲應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3/8/1/58429b.html
1   2   >>| 全部  
打印機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13年8月1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顏純鈎 畢穀 方圓 古成
 
曉觀天下 張菁 張幸子 莘月
 
蒂紫 金言 甄桂 英慧
 
羅正豪 王未來 陳義凱 雷鳴仁
 
楊寧 撣封塵 點睛 宇清
 
慧泉 陶罔錄 吳明則 胡立睛
 
張亦潔 來褕鎬 鴻飛 苗青
 
夏小強 高茹之 李力平 趙文卿
 
姜平 李達成 青晴 鮑光
 
姜青 蕭良量 門禮瞰 喬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華華 戚思
 
喻梅 肖慶慶 陳東 辛馨
 
蘇撬阱 屈豆豆 張目 吳萊
 
馬勤 伊冰 齊禪 諸葛仁
 
李曉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華鎮江 梁新 三子 倪醜
 
董九旺 紫巍 許靈 於星成
 
諸葛青 欣欣 林凌 單京京
 
子慧 李少華 嬌嬌 一位太子黨
 
霍湘 於沛 盧笙 趙大兆
 
張祁 肖自立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