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網將受害者李迎變間諜的風波(圖)
 
2005年6月1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記者黎子彥、特約記者蔣晴報導)繼中國駐澳州外交官陳用林現身六四集會,聲明退出中共並披露中共在澳洲是如何監控異己人士後,身居墨爾本的原中共610辦公室官員——郝鳳軍也站了出來,公開指證中共栽贓陷害、殘酷鎮壓法輪功學員的內幕詳情,郝鳳軍在接受衆多媒體採訪時,透露了關於澳洲的法輪功學員李迎在悉尼的所有情況都被送交到中國公安局610辦公室的事實。

然而多維新聞網站曾經發表署名記者的文章,將郝鳳軍所指證的受害者李迎變成中共間諜。近日本報在接到李迎的投訴後,就該事件分別採訪了李迎女士和郝鳳軍先生。

採訪李迎女士

記者:您在投訴中說,您被多維網站指稱爲間諜,您能詳細講述一下具體情況嗎?

李:我是在6月9日收到一個朋友的電話,他在電話中問我說:你什麼時候做的中共間諜?我當時一下子驚呆了,都不知道如何回答他,我問他:你是從哪裏了到這個消息的。他告訴我說是從多維網站上看到的。我上去查看,果真在6月8日刊登出的一篇文章中,把我說成是在澳洲收集情報的間諜。

記者:您是否與多維網站聯繫過此事?

李:我在6月9日寫過一封電子郵件給多位元網站的編輯,要求他們更正這個錯誤,過後多維的編輯給我回信說他們會更正錯誤,但是他們只是更改了原文,卻把更正聲明放在了一個非常不起眼的欄目下面。

就在我收到多維編輯的回覆之前,我又收到一些朋友的電話詢問此事,甚至有遠在美國等國家的朋友。

我在他們的網站上看到介紹說,多維新聞網隸屬於多維媒體公司,該公司擁有多維新聞社、新聞網、時報、週刊、英文新聞網、廣播網、電視網等多家下屬業務單位,而且多維新聞網擁有上百萬的網上讀者。通過諮詢朋友,才知道多維是一個有影響力的網站,一些報紙和中文網站都在轉載他們的文章。

我覺得多維網站的這樣的聲明根本無法消除對我名譽造成的傷害,於是我又在10日寫信給多維的編輯,要求他們:把這個更正聲明放在主頁並對我進行公開道歉,也要求他們通知所有轉載他們文章的媒體轉載這個更正聲明和公開道歉,但到今天爲止,我也沒有收到多維網站的任何回覆。

記者:您說你的日常生活也受到了很大的干擾?

李:是的,近日我丈夫收到他的一個朋友的郵件,問他:你知道你的老婆是什麼人嗎?你知道你娶了一個什麼樣的老婆嗎?……我還感到我的一些朋友都用一種奇異的眼光看着我。我的一個朋友還告訴我說,他的一些朋友都在傳:現在澳洲有一個身份確實的間諜,叫李迎(音譯)……

記者:您的家人是如何看待這件事的?

李:我的家人都很信任我,不相信我是多維網所稱的間諜。而且我和我丈夫的感情很好,他知道我現在因爲這件事情緒很不好,就想辦法安慰我,並幫我向朋友澄清這件事,但我們的力量勢必使有限的。我的家人都在天津,我都不敢和他們說起這件事,我的爸媽都是六、七十歲的人了,我怕他們承受不了。我的姐姐在今年年初從勞教所放出來後,原來的工作單位一直不讓她去工作,她現在沒有任何生活來源,我的弟弟自從1999年7月份至今,多次被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裏,在過去的6 年裏,全部的自由時間不足5個月。我都不敢想像這樣的文章傳到他們那裏,傳到他們的朋友那裏,他們如何面對這一切。

採訪前中國天津市公安局610辦公室官員郝鳳軍

記者:請你講一下關於李迎的事情,你在那裏、怎麼看到李迎的消息的?

郝鳳軍:我在國內天津610辦公室工作的時候,看到的是李迎在澳洲進行法輪功活動的一些情況,肯定就是由中國的一些祕密力量在監控李迎的時候,發現她的情況之後,傳到我們這個中國天津市公安局610辦公室的,並不是李迎是一個間諜,這樣的報導我覺得不是屬實的,我所講就是說,李迎是在澳洲一名法輪功學員,我只是想證實她在澳洲的一舉一動都是被中國政府和中國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所監控的對象。

並且我能夠講的是,她的姐姐李紅(音)還有(弟弟)李良(音),現在李良(音)仍被中國天津公安機關關押在勞教所裏,她的姐姐李紅(音)是天津廣播電視局的工作人員,也曾經受到天津公安機關的處理,並且多次被關押。我親眼看到在她家樓下進行監控、監聽她的電話和她的一舉一動。

附件:李迎就多維網站不實報導的公開聲明

多維網站在2005年6月8日發表的文章《多維追擊:澳外長稱不會輕易提供政治庇護,另一叛逃者稱澳有上千中國間諜》中寫到:「隨後,郝鳳軍指名道姓地說:「一名來自天津的法輪功學員名叫李英(譯音),現居住在悉尼,我曾看到她向國內彙報的所有詳細情報。但此類情報不會發給悉尼總領館,只會發給中國的公安和國安部門。」

郝鳳軍在接受採訪時並沒有發表如此的言論,這種不實的報導已經對我的名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而且到目前爲止,還有一些網站和報紙在轉載多維網的這篇不實文章,在此本人公開聲明:

所有轉載、傳播多維網站《多維追擊:澳外長稱不會輕易提供政治庇護,另一叛逃者稱澳有上千中國間諜》的各類媒體,請與郝鳳軍覈實相關內容並立即停止轉載、傳播此類不實報導;

我本人將保留追究所有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聲明人:
李迎 ( LI 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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