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食七日后 程吕金述说狱中经历(图)
 
作者:程吕金
 
2005年5月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在4月27日法官判案之前,律师告诉我们,胜诉的机会很大,而且即使败诉,我们仍将上诉,我们会交保金,所以,我们没有任何进监狱的概念。当法官宣判时,说我们没有悔改之意,而且认为我们2人出去仍会做同样事,所以要我们交罚款,否则进监狱,直到上诉成功。我们认为法官判案不公,拒绝交罚款,所以就被带入监狱。当时我担心我的6个月大的BABY,没有人照看,我向身边的女警2次要求带孩子进去,女警拒绝。

进入监狱,监狱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包括脱衣服检查身体,我认为我不是犯人,我觉得这是对我人格极大的侮辱,所以我拒绝,我也不像犯人那样蹲下说话,同时马上开始不进任何食水,也告诉女警我这么做的原因。“我不是犯人,我炼法轮功,用自己有限的钱与时间发资料告诉别人,完全都是为了别人好。这种行为是高尚的。这不是犯罪”“在中国发生的这场可怕的对信仰的迫害,几千人在死亡,这些都是生命,虽然是中国人,但也是我们这个人类大家族中的一分子,我们有责任去帮助他们,好人的沉默,就是对坏人的纵容,坏人将继续干坏事。而且信仰自由,传播信仰是宪法赋予我们的天赋人权。法官判案不公,我要通过这种方式提醒人们,去深思我这么做的原因,去探讨社会道德,正义、良知、公正,法律的宗旨,一个更广大的课题,我希望你们理解我。”她们说:“生命也很宝贵啊”,我说:“为了一个真理,为了一个正气,中国古人有句话叫做‘不能苟且偷生’。而且法轮功不是一般的功法,你们不用为我担心,我不会有问题的”。

后来,进来2个不懂英语,也不懂华语的黑皮肤妇女,我让她们跟我念“法轮大法好”,我希望法轮大法可以给她们带来美好。2天半后狱方将我送入医院。

在医院,她们给我吊水,测量体温血压等,不断的有人来劝说我吃饭,我就不断的告诉她们我为什么这么做,告诉她们保持正气对一个人的重要性。新加坡人很善良,她们一般都能理解,有个女警对我说:“我很佩服你为了你的信仰可以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不过你要保重身体。”有个女警问我:“是你的神叫你这样做的吗?”有个代医生要给我插吊水的注射针,他对我说:“对不起了,程小姐,我要尽我代医生的责任。”我可以感受到他的无奈和歉意。所以我觉得新加坡人真的很善良,因为政府和媒体的态度,使他们不了解在中国的这场可怕迫害,使得她们在这个全球性的呼吁中国停止对信仰的迫害的正义行动中,没有发出他们的声音,我觉得真是很遗憾的事。而这将被历史记载。我也更感到我们向他们讲清真相的重要。

5月3日中午,我先生来医院,告诉我他想交罚款,因为他认为我们申请上诉,就意味着我们不服判决,我说:“对我而言,交保金及交罚款是2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坚持了这么长时间,为的就是这个理。”他说,“律师下午再去申请保金的事,虽然上次没有批准”我告诉他,那我们等他申请完了再说。

那天整个下午,嘴里都有甜甜的水在流,感觉很好,中国人把她叫“甘露”,我很高兴,我告诉几个女警:“我嘴里有甘露,我的神在鼓励我。”她们静静的看着我,我想她们相信我说的话。后来,女警告诉我,可以出去了。离开之前,监狱长让我签“WARNING”,我拒绝,她让女警带我去另一处,女警说,你可以洗澡,也可以吃饭。她的意思是你不签,你就不能出去。我告诉她:我不会签的,要么我回家,要么我在这里继续不吃饭,不喝水。后来,女警让我在“WARNING”上写我拒绝的理由,我写了3点,最后我写道,为了美好的未来,我必须坚持,将来,人们会感激今天法轮功学员的付出。

大约晚上9:00,我先生接我回家。前后不进食水7天,我没有任何害怕,身体也没有任何不适,一回家,就喝了很多牛奶,汽水,也吃了很多东西,似乎根本没有绝食水一样,也没有所谓的恢复期,跟正常人一样,我想,这是法轮大法的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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