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又一篇臭名昭著的文献
 
任不寐
 
2005年1月3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北京时间1月29日上午9点,举世瞩目的赵紫阳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终于以欺骗手段换取家属同意举办葬礼。与此同时,北京如临大敌,部署重兵监管八宝山公墓和北京各个敏感地区。其心之虚,其行之耻,令人汗颜,催人发指。更令人愤慨的是,北京当局迫不及待地盖棺定论、息事宁人,乃至告别仪式开始1个小时20分之后,新华社马上抛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新闻通稿(“泽民、李鹏、锦涛已阅”),试图一锤定音,阴阳永决。这份判词显然也希望通过宣告“已经结束”来驱散八宝山外的悼念民众,同时欺骗国际舆论,粉饰太平。

警察和谎言目前统治着北京。新华社急不可待地正将钉子打入棺木,仇恨和恐惧的心态昭然若揭。这篇题为《赵紫阳同志遗体在京火化 贾庆林等为遗体送别》的报道是这样记述“赵紫阳同志”的生平的:……赵紫阳同志在地方先后担任过中共县委、地委、省委主要领导职务;在改革开放前期,赵紫阳同志先后担任过中央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过有益的贡献。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赵紫阳同志犯了严重错误。

早些时候,通过采访赵紫阳的家人,国际舆论已经普遍公认,北京当局已经表示放弃评价“赵紫阳的错误”,因此才赢得了家属在葬礼方面的合作。现在人们当然感到困惑,新华社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是一种政治手段,还是一种流氓行径?显然,家属不可能说谎,那么北京当局显然存在欺骗行为,至少在某些方面,存在强烈的导向性暗示。在谈判双方势不均力不敌的条件下,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中国当局软硬兼施欺骗了家属也欺骗了国际舆论。他们已经通过非法软禁凌辱了“他们的总书记”,而在他含冤死去的时候,又来欺人老小,鞭人尸体,伤天害理,莫此为甚!

我们同样不明白,即使按新华社的评论,“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赵紫阳同志犯了严重错误”,那么这一“严重错误”是否就构成了软禁十五年的法律根据了呢?我们查遍了中共公布的全部法律和党章,甚至包括它的成文的家法族规,找不到一条这样的规范性文件。那么问题是:为什么,凭什么,谁决定的、谁执行的,要把这位据说犯有错误的老人软禁十五年呢?而且按新华社的说法,一个“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过有益的贡献”的人,为什么被“党”如此丧心病狂地予以报复,乃至连死后公正的评价都没有,还要在他的身后泼污水,在他被警察弄脏、缩小了的葬礼上打击悼念人士,封闭所有报道他死讯的媒体?

这种流氓政治空前绝后,骇人听闻。我们生活在其中,却已经习以为常。中国人民是什么样的人民?他们是容忍过四二六社论的人民。今天,新华社这篇通稿可以视为四二六社论以来又一篇臭名昭著的文献,它不仅表达了人性的彻底沦亡,更表达了最高当局及其背后几位六四元老恨不得尽快活埋赵紫阳的那种黑暗心理。不过我们当然记得,中国人民也曾经是抗议四二六社论、因此也是四二七胜利大游行的人民。新华社欲盖棺而后快的图谋未必能马上得逞。而在长时间内,他们迫不得已钉向赵紫阳棺木的钉子,一颗不少地将钉在他们自己身上。

北京,你该举起一堆堆火,为了民族的荣誉,更为了被践踏的良知,将新华社刚刚遵命繁殖出来的500多简体字一一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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