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文强烈暗示廖元华惨遭中共酷刑
 
2004年12月2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12月27日,新华社、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中共喉舌再次对法轮功发动“文革”式攻击,歪曲诋毁法轮功关于普遍发生在大陆监狱、劳教所等地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报道。文章及电视新闻攻击所谓湖北“法轮功顽固分子”炮制假材料与照片,企图再次煽起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

不过,且不说文章及新闻中那些在没有第三方证实下出笼的东西真伪如何,仅就“破案”后这些法轮功“痴迷者”的“交代”、“痛心疾首”等十分眼熟耳熟的文字描写,就足以使人联想到中共媒体从「天安门自焚案」开始历次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想到其一惯不择手段且拙劣的表演。

令人哑然失笑的是,中共新华社等在这些精心策划的否认法轮功酷刑报道的文章及新闻中,竟然发出强烈暗示:文中主角“法轮功顽固分子”廖元华正是被酷刑“转化”的。

文章及新闻说,湖北省武穴市公安机关于12月2日逮捕廖元华。又说,现在廖元华回想过去近4年(2001年2月至2004年6月)的监狱生活,监狱领导和干部为转化他费尽了心血──“我的棉袄破了,给我送来新棉袄;我过生日,给我送生日蛋糕;我孩子高考被录取,监狱领导捐款资助他上大学;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给我买口琴、配眼镜、借书籍……”他说,痴迷在“法轮功”中的我,分不清是非,失去了自我。

一个在监狱经4年“春风化雨”般的“温暖关怀”都无非改变的“法轮功顽固分子”竟然在12月2日被捕后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转化”了,而且“转化”得还如此彻底,可见这一“转化”过程之惨烈和残酷。

中共前任领导人毛泽东无异于自骂式地说得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一切反动派行事的必然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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