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按捺不住心中的憤怒也開始爆中共大料
 
鄂新
 
2004年11月2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新華網11月28日的長篇文章《信息不暢助長編外記者 公職人員可爆料牟利?》是新華網和了望新聞週刊共同寫的。文章很坦白,既埋怨中共不許信息通暢養肥了編外記者,又妒忌公職人員爆中共私料牟得厚利。

這篇文章確實爆了中共很多大料,給聯合國審查中共人權問題準備下資料。

新華網小嘟囔:信息不暢助長「編外記者」

這小標題本身就是在控訴中共的獨裁統治、新聞專制,告訴人們「編外記者」的產生是由於「信息不暢」造成的。報導還提到了作品不署真名的幾個原因:報道的觀點與地方政府領導或本單位領導不一致;顧忌當地領導不願意家醜外揚;擔心打擊報復;擔心單位領導反感自己在外兼職;擔心同事『紅眼病』,嫉妒他們賺外快。

報導說,有人認爲,公職人員私自向外披露內部信息牟取個人利益,涉嫌以權謀私,既不利於政務信息公開制度的實施,也破壞了媒體公平競爭環境。政府應儘快出臺有關管理規定,規範公職人員處理內部信息的行爲。

報導中的「有人」是誰呀?是中共吧?看到謊言大壩決堤了,獨裁醜聞外泄了,中共嚇得又要「出臺」什麼規定,管用嗎?江綿恆動用多少個億屏蔽了多少年,互聯網封住了嗎?江氏父子醜聞還不是照泄不誤!

封鎖消息養肥「編外記者」

正因爲中共不允許媒體公平競爭,才會有「編外記者」,正如文章透露的:一些單位實施新聞發言人制度、設立新聞發言人後,要求「一個口子對外」,所有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接受記者採訪。一些媒體從正式渠道不能獲取滿意的信息,便從機關工作人員身上打主意。披露新聞信息從「公對公」變成了「私對公」。這些部門的工作人員,由於工作便利,參與國家和地方的重大政治經濟決策,突發性事件的處理,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偵查、審理,可以接觸到詳細的文件資料和事件當事人,掌握內幕內情,在信息資源方面比正式記者更有優越性。這類公職人員近年來成爲一支十分活躍的「編外記者」隊伍,他們所寫作的時政、財經、法制新聞作品,常常是媒體的「重磅炸彈」。媒體刊登的法制新聞,特別是近年來矛盾十分突出的異地案件報道,大量出自公檢法機關幹部。

報導說的再清楚不過了,正是「一個口子對外」才會養肥「編外記者」,中共獨裁什麼時候被推翻了,才不會有編內記者沒事幹「編外記者」忙掙錢的現象存在。

報導說,隨着媒體市場競爭加劇,稿費不斷攀升,其中又以新聞性、紀實性文章爲首。某生活類雜誌的案件類紀實性報道,稿費最高達到每篇2萬元,一般新聞類稿件稿費也達到每千字600~1500元。時政財經類雜誌稿費每千字300-1000元不等。一位編輯說:「只要我們想報道哪一個案件,就一定能找到人來寫。」據介紹,在國際上,普通市民可以向媒體有償提供新聞線索,俗稱「線人費」;普通市民接受媒體採訪可以索取「出場費」。

爲何新聞性、紀實性文章稿費不斷攀升?這是中共的醜聞,因爲「新聞」就是說真話,「紀實」也是說真話,在只讓報假新聞,說假故事,假話滿天飛的中國,當然一「真」值千金了!

作者用化名是中共的醜聞

報導說,「據透露,包括重慶毒氣泄漏事故等重大突發性事件,都有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給媒體寫稿,披露內情,署的當然都是化名。」爲什麼要化名呢?不就是因爲共產黨一有重大突發性事件就要隱瞞嗎?誰敢捅出去誰就要坐牢嗎?

據蘋果日報10月25日報導,繼《南方都市報》遭到打壓之後,被譽爲「最大膽的雜誌」的廣東《南風窗》和《同舟共進》,由於分別刊登廣東省前省委書記任仲夷呼籲政治改革的文章,目前正面臨當局整肅,《同舟共進》的主編已被革職,《南風窗》常務副主編現已「賦閒」,同時,中宣部指派一位副部長南下調查,中國再次颳起政治寒流。

廣州南方都市報前總編輯程益中遭逮捕後,9月初剛獲無罪釋放就被解職了,南方都市報副主編兼總經理喻華峯還依然含冤獄中。

新華網報導說,《南風窗》副總編輯張良說:「實名制發表是非常必要的,特別是重大突發性事件、重大的政治經濟報道,應該實名。它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作者對文章的內容負責。如果沒有實名制,很多人到處發文章,他本身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是要負責任的,或者這種意識是比較輕的。」

正因爲那些作者意識到自己是要負責任的,追查起責任來自己是要判刑的,所以才不敢用真名,只能用化名。說到底這是中共的醜聞。

新華網這篇文章寫的很清楚明了,傳媒界收購小道真消息,罪不在「編外記者」,罪在獨裁中共剝奪老百姓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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