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維權和社會穩定
 
作者:劉曉波
 
2004年11月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繼10月18日重慶萬州區爆發幾萬民衆包圍區政府的震驚全國的流血事件之後,10月27日-31日,四川漢源發生了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的民衆集體衝擊政府事件。因不滿政府強制拆遷和官員黑箱作業,四川漢源縣數萬農民到大渡河瀑布溝電站靜坐,阻止大壩截流,與武警衝突中有農民被打死,多人受傷;憤怒的農民和當地學生舉行近十萬人遊行示威,衝擊縣政府。地方政府緊急調動萬名武警包圍漢源,再次引發嚴重警民衝突,據傳有多人死亡,數人重傷。爲防範事態擴大,當地交通、通訊被切斷,網絡被管控。

這兩起大規模官民衝突,對於全力維持穩定和高歌繁榮的北京政權來說,的確是嚴峻挑戰。而這種挑戰之發生,一方面,官權過大和民權過小的獨裁秩序下,權貴們對民衆權益的詐取多麼貪婪,官權對民權的剝奪和壓制多麼野蠻;另一方面,民衆對官權及其權貴的積怨多麼深厚和強烈,用「烈火乾柴」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特別是萬洲事件,起因看似偶然,而實乃愈演愈烈的官民對立之必然必然:正是長期壓抑的民怨之突然爆發,一次小衝突才能釀成數萬人的羣體抗議運動。

由此可見,強權下的宏觀穩定並不等於微觀穩定,正如權貴資本主義下的經濟高增長和少數人的暴富並不等於整體繁榮一樣。即便拋開官場權爭、官員腐敗、職業操守敗壞和執政能力下降的黨內危機不談,僅從民間的角度講,個人性和羣體性的民間維權運動,每天都在全國各地不斷出現。即便在官方最需要穩定的政治中心北京,在政治中心最具象徵意義的天安門廣場,已經成爲激進的民間維權行動的多發地,多起自焚事件昭示出強權下的穩定是多麼脆弱。

對於六四後十五年來的中國現狀,西方國家大都既驚詫又困惑:經歷了舉世震驚的大屠殺的中國,何以能保持十五年的經濟高增長和社會穩定?

的確,六四後的中國局勢,使無數關於中共崩潰的預言破產,似乎失去了意識形態合法性的後極權時代的寡頭獨裁體制,只靠經濟高增長的政績和鐵腕鎮壓就能基本上維持住社會穩定。然而,在官方全力標榜經濟增長、國力增強和國際地位提高等政績之時,經濟上日益獨立的個人及民間力量,其權利意識已經覺醒,對社會不公和自身苦難也越來越敏感,對官權壓迫的承受力越來越低而反抗力越來越強,必然導致自發的民間維權運動日益高漲;與此同時,民間也正在形成相對獨立的價值評判系統,官府的權力已經無法完全左右民間的道義評價,正是在這種獨立於官方評價系統之外的民間道義標準,成就了越來越多的名揚海內外的大陸中國的道義英雄,比如丁子霖、蔣彥永、高耀傑、鮑彤等人。

如何看待民間力量的活躍、反抗與社會穩定的關係,基於不同立場的人會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

從獨裁政權進行社會控制的有效性的角度看,事實上,對於全力維持社會穩定的中共政權來說,中國現狀是「宏觀穩定而微觀動盪」,這種造成「微觀動盪」的民間力量,在官方及其御用精英眼中,必定是威脅穩定的敵對勢力,必欲用鎮壓和收買相結合的手段消滅於萌芽狀態之中。

然而,從民間自發秩序的持續擴張的角度看,無論是民間財富的增長還是弱勢羣體的反抗,無論是知識份子的言論維權還是民間道義英雄的不斷出現,無論是互聯網上的民間輿論還是傳統媒體追求新聞自由的努力……在在展示著中國社會中最具正面意義的活力。官方及其御用智囊眼中的穩定隱患(如政治異見、大規模的羣體維權和互聯網議政等),恰恰是中國走向開放式的良性政治穩定的主要力量。換言之,批評政府的言論也好,羣體性的街頭政治也罷,只要是利益訴求的和平表達,本來皆是良性社會秩序的必要組成部份,允許和保障這種表達權利的社會,才是既具有持續的活力又能維持基本穩定的社會。

比如,西方社會的言論自由和常見的大規模遊行示威,並沒有導致社會動亂。即便在華人世界的港、臺兩地,幾十萬人上街的大規模街頭政治,也沒有威脅到社會穩定。

如果一個政權仍然對民間自發的非暴力表達抱著草木皆兵的驚恐心態,把民間的非暴力的政見和利益表達視爲有可能導致天下大亂的敵對行爲,恰好說明這個政權的極端自私和社會的極端不穩定:

爲了保住一黨政權及其極少數權貴的私利,不惜依靠暴力、謊言和收買來維持穩定。而民衆對強權制造的不公正的無奈忍受和恐怖秩序的建立,不是穩定而是積累動亂;不讓表達導致的不敢表達,不是認同而是積累怨恨。

所以,獨裁下的穩定,要麼是萬馬齊喑和毫無活力的假穩定,要麼是突然迸發的星火燎原之下的穩定灰燼。

所以,社會的各階層共同要求反腐敗反歧視反迫害反剝奪和爭公正爭民權爭自由爭民主的運動,最終都將指向反獨裁而爭憲政的政治改革。

2004年11月2日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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