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不顾一切也得让他死(图)
 
伊冰
 
2006年7月19日发表
 

医院横幅写的标语是瞎话,院长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人民报资料)

【人民报消息】湖南衡阳市南华医院院长孔成舟,在被衡阳市纪委“双规”10天后离奇死亡。目前衡阳南华医院已有多人被带走接受调查。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原核工业四一五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湘南地区久享盛誉的大型三级综合性医院。而53岁的孔成舟一直担任该院院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他还是衡阳市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尤其擅长各种颅内肿瘤的微创治疗。

得到孔成舟的死讯后,医院职工极为震惊,表示孔成舟在医院和本市医疗界是一个有名的清廉、肯干、能干的院长,在病人中的口碑也很好。孔死后医院工作几近瘫痪。

自6月26日早上起,医院职工自行集中到停尸的衡阳市中心医院旁边的沿江南路,打起了抗议的横幅并一度中断了交通。由于禁止媒体报道,医院一些职工开始到新浪、红网等大网站上发布消息,但有关帖子均被删除。

一个医院院长能够让医院职工自行集中打起抗议的横幅,现如今实在太少见了。

据死者的女儿在网上发文称,孔成舟被发现时死状惨不忍睹,双手双脚均完全断裂,头颅损伤,左眼珠不见了,右眼死不瞑目!“有关部门给我们施加压力要求尽快火化遗体。直到现在,市里没有律师愿接案,没有媒体愿意如实报道此案,网络帖子发表后立即被删除!谁能来帮我们伸冤?!我们一家老幼妇孺叩头叩谢了!”

一个久享盛誉的大型三级综合性医院的院长,一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才,一个职工病人中都口碑很好的人,一个可以导致医院工作几近瘫痪的重要人物,就这样死了!好象有一个不顾一切也得让他死的理由,那理由是什么呢?重要到如此地步吗?

离奇死亡消息被层层封锁

6月27日,潇湘晨报首先发布了《湖南衡阳南华医院孔成舟院长双规期间离奇身亡》的报道并在红网发布,但该文随后被红网撤下,潇湘晨报网络版上也不见了该文。新浪网随后进行了转载,对该文的议论帖子迅速增长,但6月27日下午四时新浪网已将该文撤下。到6月27日中午以后,许多网站都已经对《湖南衡阳南华医院孔成舟院长双规期间离奇身亡》进行了转载,湖南对此的新闻封锁归于失败。湖南为何要对此新闻封锁呢?

据潇湘晨报报道,南华医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今年6月15日,该院院长孔成舟即被衡阳市纪委「双规」,6月25日晚上8时20分左右,衡阳市纪委来人告知其意外死亡。据说孔成舟是在双规期间趁工作人员上厕所时,从窗户跳窗逃跑。

怎么中共那些搞死的官员个个都是练就「跳窗逃跑」的本事?个个都是撞车而死?死时都是「畏罪自杀」,自杀时都是遍体鳞伤,明显被酷刑折磨过?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报导说,当纪委工作人员反应过来,急追出门时,孔成舟已迎头撞上一辆马路上飞驰而来的汽车。事后检察院宣布孔成舟是畏罪自杀。据悉,孔成舟的妻子陈某是南华医院一名党支部书记,在孔被「双规」两天后也被市纪委带走宣布「双规」。在孔成舟离开医院时告诉职工,「我没有问题,一定对得起你们,到检察院把事情写清楚也好」,这也是孔院长给医院职工的最后留言。有什么事情要写清楚呢?为什么不按照上面的意思写就要酷刑折磨呢?让孔成舟是为了要封口吗?

公检法串通一气

孔成舟死亡的前一天,被改为“双规”,关在呆鹰岭原169医院旧址改建的一个招待所。6月25日晚上8时20分左右在往衡阳县方向(与衡阳市方向相反)距呆鹰岭2公里处,被当地农民发现躺在公路中间,这个农民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0到现场时发现孔早已死亡。交警发现孔成舟身上的钱包中有六百多块钱,还有名片,然后通知了医院在家的领导,医院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认为是被谋杀,但派出所拒绝立案,认为是交通事故。随后医院又向市刑警大队报警,此时检察院才到医院,宣布孔是畏罪自杀,后又改口称是逃跑交通事故致死。

可见上面已经打了招呼,公检法串通一气!

市长主持紧急会议──封口

6月 26日,衡阳市政府彭正谷市长主持了紧急会议,但会议讨论及决定情况没有公布。随后,向南华大学领导和卫生系统有关人员宣布了「封口令」,湖南省有关部门等派出了有关调查组,卫生厅也过问了此事。随后,湖南的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新闻封锁,媒体也被禁止对此事进行报道。

酷刑折磨致死

知情人士透露,检察院声称孔成舟是在被关押的房间厕所中爬窗逃跑的,但奇怪的是,厕所窗台距房间地面约1.6米,窗台上的浮灰没有任何被抹动的痕迹。

出事后,检察院的人员曾与孔成舟的妻子进行过交涉,要求不要把事态扩大,并承诺,「可以不再追究孔和孔妻的责任」。到底孔和孔妻有什么问题?既然大到要把他弄死,为何死了就不需要「追究」责任了?也有检查官扬言,孔的家属还不知道案件的「深浅」,竟然还要闹。案件深在哪里?

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当时也认为孔身上的伤痕不像是被汽车撞的伤痕,胸部断了三根肋骨,头面上有伤,后脑有伤,身上多处软组织伤。目击者说,死者双腿均骨折,牙齿全部脱落,一眼未见,一眼仍睁着,衣服完整。一看就是酷刑折磨致死。网民质疑,如果是车祸致死,为何全身(从头至脚)均畸形而且瘦骨嶙峋,身上没有伤痕迹,右眼何以瞎了?要自杀不如一头撞死来的痛快,干么要跑到2公里外的地方撞车?而且为何政府至今不给合理解释?为何要求家属火速火化,而且拒绝尸解?何以带走一个好好的人回来就面目全非?

根据原作者对「双规」看管制度的了解,现在是一人看管一人,与被看管人同吃同住,要逃跑几乎是不可能的,逃跑以后不被及时发现更是不可能的。因此说,孔逃跑以后一直未被发现、直到被汽车撞死经警察告知才知道,是没有这个可能的。但如果如潇湘晨报报道所说,当时就被发现并还追了出去,那么,两公里的距离和为什么一直没有报警,而是由当地的农民报的警,则更加自相矛盾了,因此这个说法也不能成立。如果说孔是跳窗逃跑的,那为什么一个小窗户的窗台上没有痕迹?因此这个说法也难以成立。

即使孔成舟是逃跑,即使看管人员没有及时发现,那么也顶多是个看管不严的责任,那为什么湖南要如此的进行新闻封锁?市长要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封口?看来孔成舟院长在被拘禁期间,受到了刑讯逼供,并且因此致死,然后移尸制造假象。如果不是为了给上面大人物掩盖什么事,完全不必杀人灭口。

不过,医院院长能知道什么大事情呢?现在对于中共最大的事情也就莫过于活体摘除器官了,只有这事与医院有关,与医院多人有关。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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