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不顧一切也得讓他死(圖)
 
伊冰
 
2006年7月19日發表
 

醫院橫幅寫的標語是瞎話,院長連自己的命都保不住!(人民報資料)

【人民報消息】湖南衡陽市南華醫院院長孔成舟,在被衡陽市紀委「雙規」10天后離奇死亡。目前衡陽南華醫院已有多人被帶走接受調查。

南華大學附屬南華醫院(原核工業四一五醫院)始建於1958年,是湘南地區久享盛譽的大型三級綜合性醫院。而53歲的孔成舟一直擔任該院院長,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他還是衡陽市神經病學、神經外科學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尤其擅長各種顱內腫瘤的微創治療。

得到孔成舟的死訊後,醫院職工極爲震驚,表示孔成舟在醫院和本市醫療界是一個有名的清廉、肯幹、能幹的院長,在病人中的口碑也很好。孔死後醫院工作幾近癱瘓。

自6月26日早上起,醫院職工自行集中到停屍的衡陽市中心醫院旁邊的沿江南路,打起了抗議的橫幅並一度中斷了交通。由於禁止媒體報道,醫院一些職工開始到新浪、紅網等大網站上發佈消息,但有關帖子均被刪除。

一個醫院院長能夠讓醫院職工自行集中打起抗議的橫幅,現如今實在太少見了。

據死者的女兒在網上發文稱,孔成舟被發現時死狀慘不忍睹,雙手雙腳均完全斷裂,頭顱損傷,左眼珠不見了,右眼死不瞑目!「有關部門給我們施加壓力要求儘快火化遺體。直到現在,市裏沒有律師願接案,沒有媒體願意如實報道此案,網絡帖子發表後立即被刪除!誰能來幫我們伸冤?!我們一家老幼婦孺叩頭叩謝了!」

一個久享盛譽的大型三級綜合性醫院的院長,一個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人才,一個職工病人中都口碑很好的人,一個可以導致醫院工作幾近癱瘓的重要人物,就這樣死了!好象有一個不顧一切也得讓他死的理由,那理由是什麼呢?重要到如此地步嗎?

離奇死亡消息被層層封鎖

6月27日,瀟湘晨報首先發布了《湖南衡陽南華醫院孔成舟院長雙規期間離奇身亡》的報道並在紅網發佈,但該文隨後被紅網撤下,瀟湘晨報網絡版上也不見了該文。新浪網隨後進行了轉載,對該文的議論帖子迅速增長,但6月27日下午四時新浪網已將該文撤下。到6月27日中午以後,許多網站都已經對《湖南衡陽南華醫院孔成舟院長雙規期間離奇身亡》進行了轉載,湖南對此的新聞封鎖歸於失敗。湖南爲何要對此新聞封鎖呢?

據瀟湘晨報報道,南華醫院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今年6月15日,該院院長孔成舟即被衡陽市紀委「雙規」,6月25日晚上8時20分左右,衡陽市紀委來人告知其意外死亡。據說孔成舟是在雙規期間趁工作人員上廁所時,從窗戶跳窗逃跑。

怎麼中共那些搞死的官員個個都是練就「跳窗逃跑」的本事?個個都是撞車而死?死時都是「畏罪自殺」,自殺時都是遍體鱗傷,明顯被酷刑折磨過?這到底是爲了什麼?

報導說,當紀委工作人員反應過來,急追出門時,孔成舟已迎頭撞上一輛馬路上飛馳而來的汽車。事後檢察院宣佈孔成舟是畏罪自殺。據悉,孔成舟的妻子陳某是南華醫院一名黨支部書記,在孔被「雙規」兩天後也被市紀委帶走宣佈「雙規」。在孔成舟離開醫院時告訴職工,「我沒有問題,一定對得起你們,到檢察院把事情寫清楚也好」,這也是孔院長給醫院職工的最後留言。有什麼事情要寫清楚呢?爲什麼不按照上面的意思寫就要酷刑折磨呢?讓孔成舟是爲了要封口嗎?

公檢法串通一氣

孔成舟死亡的前一天,被改爲「雙規」,關在呆鷹嶺原169醫院舊址改建的一個招待所。6月25日晚上8時20分左右在往衡陽縣方向(與衡陽市方向相反)距呆鷹嶺2公里處,被當地農民發現躺在公路中間,這個農民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和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0到現場時發現孔早已死亡。交警發現孔成舟身上的錢包中有六百多塊錢,還有名片,然後通知了醫院在家的領導,醫院向當地派出所報警,認爲是被謀殺,但派出所拒絕立案,認爲是交通事故。隨後醫院又向市刑警大隊報警,此時檢察院才到醫院,宣佈孔是畏罪自殺,後又改口稱是逃跑交通事故致死。

可見上面已經打了招呼,公檢法串通一氣!

市長主持緊急會議──封口

6月 26日,衡陽市政府彭正谷市長主持了緊急會議,但會議討論及決定情況沒有公佈。隨後,向南華大學領導和衛生系統有關人員宣佈了「封口令」,湖南省有關部門等派出了有關調查組,衛生廳也過問了此事。隨後,湖南的有關部門對此進行了新聞封鎖,媒體也被禁止對此事進行報道。

酷刑折磨致死

知情人士透露,檢察院聲稱孔成舟是在被關押的房間廁所中爬窗逃跑的,但奇怪的是,廁所窗臺距房間地面約1.6米,窗臺上的浮灰沒有任何被抹動的痕跡。

出事後,檢察院的人員曾與孔成舟的妻子進行過交涉,要求不要把事態擴大,並承諾,「可以不再追究孔和孔妻的責任」。到底孔和孔妻有什麼問題?既然大到要把他弄死,爲何死了就不需要「追究」責任了?也有檢查官揚言,孔的家屬還不知道案件的「深淺」,竟然還要鬧。案件深在哪裏?

處理交通事故的交警當時也認爲孔身上的傷痕不像是被汽車撞的傷痕,胸部斷了三根肋骨,頭面上有傷,後腦有傷,身上多處軟組織傷。目擊者說,死者雙腿均骨折,牙齒全部脫落,一眼未見,一眼仍睜着,衣服完整。一看就是酷刑折磨致死。網民質疑,如果是車禍致死,爲何全身(從頭至腳)均畸形而且瘦骨嶙峋,身上沒有傷痕跡,右眼何以瞎了?要自殺不如一頭撞死來的痛快,幹麼要跑到2公里外的地方撞車?而且爲何政府至今不給合理解釋?爲何要求家屬火速火化,而且拒絕尸解?何以帶走一個好好的人回來就面目全非?

根據原作者對「雙規」看管制度的了解,現在是一人看管一人,與被看管人同吃同住,要逃跑幾乎是不可能的,逃跑以後不被及時發現更是不可能的。因此說,孔逃跑以後一直未被發現、直到被汽車撞死經警察告知才知道,是沒有這個可能的。但如果如瀟湘晨報報道所說,當時就被發現並還追了出去,那麼,兩公里的距離和爲什麼一直沒有報警,而是由當地的農民報的警,則更加自相矛盾了,因此這個說法也不能成立。如果說孔是跳窗逃跑的,那爲什麼一個小窗戶的窗臺上沒有痕跡?因此這個說法也難以成立。

即使孔成舟是逃跑,即使看管人員沒有及時發現,那麼也頂多是個看管不嚴的責任,那爲什麼湖南要如此的進行新聞封鎖?市長要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封口?看來孔成舟院長在被拘禁期間,受到了刑訊逼供,並且因此致死,然後移屍製造假象。如果不是爲了給上面大人物掩蓋什麼事,完全不必殺人滅口。

不過,醫院院長能知道什麼大事情呢?現在對於中共最大的事情也就莫過於活體摘除器官了,只有這事與醫院有關,與醫院多人有關。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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