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胡戰「南都」 李長春表現強硬
 
2004年6月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國司法部門星期一重新審理《南方都市報》副總編喻華峯案件。這個案件被中國問題觀察家看作是主張開放透明的新一代領導人胡錦濤、溫家寶和主張加強意識形態控制的江澤民及其親信李長春之間的較量。

*重判喻華峯法理何在?*

據美國之音記者東方報導,當聽衆朋友聽到中共官員喻華峯今年三月19號因貪污行賄10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的消息的時候,也許心目中已蕩不起任何的漣漪。

中共官員貪污腐敗金錢比這個案子多的,遭到懲處的貪污受賄的官員級別比喻華峯高的,比比皆是。10萬元人民幣,似乎沒有什麼新聞價值。

讓我們再來回顧一起更大的涉嫌金融的案件。最近上海法庭開庭審理了所謂上海首富周正毅案,涉嫌金額七億元人民幣,周正毅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總部設在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就喻華峯上訴案發布的新聞,援引中國大陸網民的話問到:就算是貪污,周正毅七個億判三年,喻華峯10萬元判12年,這是根據的什麼法律?

*劍走偏鋒敢打善打擦邊球*

問題提得好。我們首先簡單地介紹一下喻華峯其人其案。喻華峯是《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兼副總編輯。南方都市報在中共嚴厲的意識形態控制中,劍走偏鋒,以敢打善打擦邊球著稱。在中國新聞界中獨樹一幟,發行全國,享有廣大的讀者羣。值得一提的獨家報導有:早在2002年12月就報導了廣州男子得一種怪病,並懷疑是薩斯個案。還有大學生孫志剛被公安局收容打死案等。

按說,這兩則報導,一個引起香港媒體的注意,並且最終導致中國最高領導層決定在薩斯新聞報導上全面開禁,實行透明化,引起海內外好評。而大學生孫志剛案則引起溫家寶的注意,最後全國人大立法廢除了中國的收容制度。照正常邏輯推理,作爲曾經最先獨家報導這兩大新聞的「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兼副總編輯,喻華峯也許應該得到中國的普利策獎。

*是貪污還是獎金?*

相反,南方都市報受到廣東省委宣傳部的嚴厲警告。副總編喻華峯以貪污受賄罪被逮捕並且被判處12年徒刑。據爲喻華峯上訴案辯護的律師在法庭上的陳述,喻華峯所謂貪污10萬元人民幣是他三年前主持在報社內部發放的一批獎金。喻華峯根本「沒有貪污的任何意願」。最多也就是「獎金髮放有不合規範之處。」

前深圳青年報總編輯,現在旅居美國紐約的曹長青分析說,這個案子意味著中共對新聞界的控制模式的重大改變。

他說:「現在可以明顯看出來,當年對新聞界的鎮壓方式,和現在有重大的改變。以前的方式就一個,那就是撤銷總編輯和副總編輯的職務,最嚴重的就像世界經濟導報和深圳青年報等等,全部關閉,把報社的建制取消。這是最嚴重的懲罰了。現在,特別是過去十年來,中國媒體產業化, 很多報社自負盈虧,開辦了一些小的企業,還有一些經營,包括廣告等。這樣一來,他們就可以用經濟手段來制裁你。說發獎金,發多少是犯錯誤,發多少是犯罪,是無法說清楚的,因爲是國家的錢。如果是私人的錢,比方說紐約時報,發十萬美元獎金誰也管不著。這是我老闆自己的錢。中國有個產權和體制不明的問題。他想抓你的話,隨時隨地,在中國任何企業,想抓企業領導人經濟犯罪的話,百分之百,都能抓到。」

另外,南方都市報的主編程益中,也因同樣的貪污罪名於4月1號被正式逮捕,定於6月12號在廣東的一家法院受審。當局稱程益中分配到的10萬元獎金也是貪污。

*贏得全國讀者 得罪本地官員?*

南方都市報主編、副主編分別被逮捕判刑的消息,引起海內外的關注。據法新社發自北京的報導說,南方都市報報導廣東收容所打死大學生孫志剛的事件,並不能爲這家報紙在廣東省各級政府官員那裏贏得任何朋友。但這家的報紙卻在全國贏得廣泛的讀者。南方都市報似乎在挑戰中國國家控制媒體的限度。

*複審異常慎重 反映上層關注?*

法新社報導,喻華峯案件也引起包括胡錦濤在內的中國最高領導層的關注。至少有20名廣東省高級幹部寫信對這個案子表示質疑。

有消息說,由於中共高層的關注,法庭對喻華峯的上訴案非常重視。庭審從星期一早晨8點半開始審理,除中午休庭兩個小時外,到下午5點半才結束。全程7個小時,非常罕見。而且廣東中級人民法院並沒有當場宣判,而是推遲宣判的時間。分析人士認爲,這個案子由於已經涉及中共高層,廣東省一級已經無法做出決定,要等候更上級的指示。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引述消息人士的話對喻華峯案件改判表示樂觀。

*曹長青:取決於胡溫能否主導和海外壓力*

法新社分析說,喻華峯改判將是中共內部權力鬥爭的結果。

曹長青分析說,一般外界認爲,胡、溫在上臺後塑造親民形象,和江澤民還是有一定區別的。

他說:"從外界各方面的跡象來看,胡、溫和江澤民還是有區別的,還是想走更溫和的,更取信於老百姓的路線,包括建立親民形象,胡錦濤到老百姓家裏去包餃子等。即使是作姿態,也比不做要強嘛。這個案子,我估計如果最後打得大了,也會是政治解決,而不是法律解決。因爲這種事情,最終還是在政治層面,到底胡、溫要不要用這個案子作一個政治姿態。但是,能不能作,不但取決於胡、溫能不能取得主導權,而且取決於海外的壓力。」

法新社在報導喻華峯上訴案時分析說,李長春下令嚴懲南方都市報的負責人,而胡溫的意圖是讓中國媒體更加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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