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美丽致函胡温 要求过问上海帮迫害郑恩宠 (图)
 
2004年2月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郑恩宠狱中遭虐待单独禁闭说话吃力,亲属被公安警察严密监控诉冤无门,妻子蒋美丽致函胡锦涛、温家宝期盼过问冤案(原文附后)。

中国人权从国内辗转获得郑恩宠妻子蒋美丽致胡锦涛、温家宝的信,以及郑恩宠在狱中的情况。郑恩宠现关押在上海虹口区提篮桥监狱,在蒋美丽的一再申请要求下,上海监狱当局2月3日允许蒋美丽探视郑恩宠不到20分钟。蒋美丽从谈话中得知,郑恩宠被单独囚禁在禁闭室,健康状况和精神状况很糟糕,郑恩宠在回答是否受到迫害时说:「有很多很多话无法告知」。其实郑恩宠的亲属在社会上也受到骚扰迫害,妻子蒋美丽到北京为郑恩宠的官司见律师,却被上海警察非法绑架押回上海,警车长期以来对其亲属24小时跟踪监控,逼迫经济极其困难的郑恩宠家属交付楼房的分期付款,否则就要收走楼房使蒋美丽母女流落街头,却不允许郑恩宠签署文件出售房屋以解燃眉之急,等等。蒋美丽在写给胡锦涛、温家宝的信中强调,郑恩宠是有功之人而不是罪人,他为被拆迁户打官司维护他们的权益,揭露周正毅和地方官员勾结侵夺弱势群体权益,都是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所需要的。郑恩宠将一张社会上散发的内参文章,传送国际人权组织使之了解中国的房屋拆迁问题,是不可能构成犯罪的。因此蒋美丽要求胡锦涛、温家宝运用他们的力量,对郑恩宠一案由最高法院重新审理,并要求审理之前先行允许郑恩宠保外就医,避免进一步的健康损害和发生意外。

郑恩宠以专门帮助被拆迁户进行法律诉讼著称,他代理过的被拆迁户诉讼官司超过500件。由于这些诉讼牵扯建商和官员甚至政府部门勾结,郑恩宠因此也就成为各级官员的眼中钉。在郑恩宠帮助上海被拆迁户将上海首富周正毅和静安区政府部门告上法庭后,他遭到了明显迫害报复性质的逮捕,并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3年。郑恩宠被逮捕判刑是国内国际最为关注的人权个案,以致中国政府在对郑恩宠的上诉进行宣判时,破例邀请了美国领事魏伯出席旁听。

中国人权高度关注郑恩宠的人权个案,对郑恩宠遭受禁闭室关押和其他虐待强烈谴责。中国人权呼吁中国领导人认真对待蒋美丽的投函,支持并要求对这一影响巨大的案件重审,并且一定要脱离上海的行政管辖范围而由最高法院重审。


蒋美丽致胡、温信全文: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
你们好!

我是上海律师郑恩宠的妻子蒋美丽。郑恩宠被上海法院枉法判刑二个月后,在我一再奔走和反复要求下,上海监狱终于允许我在2月3日探望了他。郑恩宠被一个人单独关押在禁闭室,这种囚禁方式显然对他造成伤害,他与我说话明显地吃力并且思维迟钝、目光呆滞,完全不像他在外面时那样思维敏捷、说话干脆的健康状态,他的手上有明显的手铐印痕。而且他一定受到什么压力甚至虐待,问他是否受到迫害时他告诉我有许多话他不能说。不仅是他在监狱里的情况让人疑虑重重,即使我们在外面也不断遭受骚扰侵犯。我到北京找郑恩宠的律师,商谈郑恩宠的申诉和其他法律问题,却被上海警方非法绑架押回上海。我现在被许多警察和警车一天24小时跟踪监控,个人的生活环境和气氛被毁坏得面目全非。郑恩宠被关后家中经济万分困难,小孩上学的钱都无法交付,却逼著我们交付购楼的分期付款,否则就要将我们居住的房屋收走,却又不允许郑恩宠签字委托我出售房屋,我们母女面临著随时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的危险。

但是郑恩宠究竟做了什么,该受到如此对待?郑恩宠不过是帮助500多被拆迁户,状告肆无忌惮地侵犯他们房屋、财产和人身权利的房地产建筑商,以及支持、纵容甚至勾结在一起牟利的官员。郑恩宠不过是帮助被拆迁户揭发揪住了周正毅,使这位号称「上海首富」的建筑商,其斑斑违法劣迹引起注意并追究。当然,郑恩宠也因此而开罪了与建商利害相关的上海权势集团,因而遭受到不核发律师执照等等非法侵害。而最为荒唐和难以置信的是,上海权势集团将一篇在上海街头散发的关于拆迁问题的内参文章,说成是国家机密,而将这一文章传送国际人权组织提供参考中国拆迁问题的郑恩宠判刑三年。郑恩宠不是罪人,他对社会、对法律、对拆迁中的弱势集团都是有功之人。不仅中国受侵害的被拆迁户感谢郑恩宠的帮助,为他被判刑鸣冤叫屈打抱不平,熟悉法律的中国律师界也一再商讨如何维护律师的职能,为纠正郑恩宠的冤案而努力,就是国际人权和律师组织也都十分关注此案,因为此案的枉法判决任何人不难一眼看出。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你们执掌中国的舵盘以来,做了许多亲民勤政除弊革新之事,中国民众对你们充满了期盼。我与千千万万的中国民众一样,同样对你们充满了期望,尤其是在昭雪郑恩宠的冤案上。我请求你们:第一是关注过问这一国内影响巨大、国际十分关注的冤案,使这一重要案件能够由最高法院重审;第二是郑恩宠有病缠身,又处于很险恶的关押之中,案件没有重审之前先准许保外就医,以避免遭受进一步的迫害和发生意外。

蒋美丽

2004年2月5日


中国人权主席(President) 刘青(Liu Qing)
中国人权发布的报告、声明、新闻和其他正式文件,统一由中国人权纽约总部发布。上述文件经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签名有效:刘青(主席)、Sharon Hom(执行主任)。

(中国人权新闻稿)(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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