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透視:香港撤惡法的示範效應
 
2003年9月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BBC中文網記者魏城9月8日報導) 2003年9月5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宣佈,撤回就《基本法》第23條進行立法的《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董建華爲中共上"民主課"?

消息宣佈後不久,我上網劭了一圈,在一個海外中文網的論壇上看到這樣一串帖子:

董建華,你怎麼搞的?(送交者: 偷笑)

香港撤回國安草案--董建華給中共上的民主第一課。(送交者: stjohnsw)

香港人太偉大了。我現在理解香港迴歸的意義了。(送交者 :偷笑)

國際傳媒紛紛報道了這一事態發展。美國著名報紙《紐約時報》有關報道的導語這樣寫道:"以在中國少見的屈服於公衆壓力的幅度,香港特首週五宣佈,撤回在七月引起大規模抗議的國安法草案。"該報題爲《香港自由的一次勝利》的社論說:"董建華做了中共領導人在中國內地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

英國著名報紙《泰晤士報》則在相關的報道中說,此舉被視爲是香港民主派人士的一大勝利,他們將會因此更大膽地要求自由選舉目前被北京當局任命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一職。

網民stjohnsw所說的"董建華給中共上的民主第一課",大概就是《紐約時報》所說的"屈服於公衆壓力"的"識時務"精神吧。

對於董建華這次"屈服於公衆壓力"的動機,香港內外的不同黨派、團體、名流和傳媒看法不一。例如,香港地區的中國人大代表李鵬飛表示,政府撤回就23條立法的草案,是回應7月1日上街遊行的港人的訴求;但一直反對國安法立法的香港民主黨卻認爲,這種做法是香港政府的一種策略上的考慮,而不是出於對民意的讓步;而香港政治事務評論員劉銳紹甚至坦言:"我不能肯定這是香港民主的勝利。"

撤法與七一大遊行

然而,不管董建華撤回法案的動機如何,似乎都沒有人否認,7月1日香港數十萬人上街遊行反對23條立法的盛大場面,與董建華9月5日的撤法之舉,有著因果關係。

的確,董建華這次"屈服於公衆壓力"的幅度,是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最大的。而且,也不會有人懷疑,董建華在做出擱置法案這一決定之前至少得到了北京當局的默許。

僅僅因爲這一點,就使這一事態發展具有了十分重大的意義。

我認爲,這一事態發展之所以意義重大,在於以下幾點: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所及之疆土之內,當局第一次直接因爲公民大規模上街遊行而擱置了一項法案。考慮到中國內地在1949年後的歷次公衆示威活動,包括四五運動、八九學潮、法輪功"中南海請願"等活動,不僅未能影響當局決策,反而招致鎮壓,即使香港主權移交後港人多次的政治示威也毫無效果,這次事件的意義就更爲彰顯。

二、這次擱置的法案不是一般的非政治性法案,而是被香港特區政府和北京當局視爲關乎"國家安全"的一部"反顛覆法案",也是被香港內外的民主派人士視爲"威脅香港自由"的一部"惡法",該項立法的存廢也因此被視爲一場重大的理念之戰。

三、這次擱置事件發生在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並不會削弱它的意義:無人否認香港經濟奇蹟對中國內地經濟改革的示範效應,只要中共還想以香港"一國兩制"的成功來發揮對臺灣的感召作用,這次擱置事件就會或早或遲、或多或少地對中國內地的政治運作發揮某種示範效應。

中國廣東一位網民"趙達功"在海外網壇上發貼,這樣寫道:"臨近香港的廣東省民衆通過電視直接觀看了董建華的答記者問,人們在紛紛議論香港的政情變化。香港的政治不僅僅是香港的政治,大陸人民也同樣關心香港的政治動向,似乎那裏發生的一切也是在預示中國大陸的政治未來。"

退一步並不會"全完"

但也有人認爲,這次23條風波對中國內地的政治示範效應不大,因爲中共領導層對內地的示威抗議的態度和處理手法與對香港大不相同,北京當局這次對香港民衆能夠讓步,但絕對不意味著他們能夠對內地的抗議者讓步。持這種觀點的人還舉出"六四"鎮壓和江澤民有關要"把不安定的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的講話作爲例證。

我承認這次23條風波不會對內地的政治運作產生立即、直接的示範效應。確實,在中南海當權者心目中,儘管香港已經迴歸中國,但在國民待遇上還應"內外有別",他們還是把香港列入"外"。這從中共習慣上仍然把香港列爲"海外"、仍然使用"臺灣--大陸"、"香港--內地"這樣兩種地域對應詞,可以略見一斑。

然而,儘管香港、內地實行"兩制",但兩地仍然處於"一國",不得民心的舉措,即使在"一制"中強行貫徹,都難以推行下去,而深受歡迎的東西,即使如柏林牆那樣的有形的邊界,也無法阻擋。重要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所及的疆土之內,民衆的壓力第一次迫使當局在如此重要的法案上讓了步,更爲重要的是,目前掌權的中共領導層,對"讓步"這個在傳統的共產黨語彙中找不到的詞,也有了新的、更爲務實的認識。

如今執政的以胡錦濤、溫家寶爲首的中共"第四代"領導層,畢竟不同於"六四"期間主導政局的以鄧小平、陳雲等"八老"爲代表的所謂中共"第二代"(其實仍屬中共"打江山"的一代人),甚至也不同於與"六四"事件有著共損共榮關係的江澤民、李鵬等人爲首的"第三代",胡錦濤、溫家寶等"第四代"對"屈服於民衆壓力"和"讓步"的理解,似乎更爲靈活、更爲實際,既不像鄧、陳等人那樣,有著"退一步我們就全完了"的過分的喪權恐慌,一看街頭有人聚衆,就調動軍隊和坦克;也不像江、李那樣,把所有的民間不滿和訴求都看成是"不安定的因素",必欲"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而後快。中共這三代人之間的不同可以從胡錦濤、溫家寶廢除收容遣返制度一事上看出:他們似乎並沒有把那些在網上爲慘死於收容所的孫志剛鳴冤的網民看成是"別有用心",也沒有把廢除收容遣返制度這一讓步看成是危及整個中共統治的"決堤之蟻穴"。

大概正是由於這種對"讓步"的務實、靈活態度,才使他們能夠默許、甚至促成香港政府撤回23條立法。而這種務實態度可能也會漸漸引導他們,在未來處理內地發生的一些不危及中共總體統治的非政治性民衆抗議、甚至是較小規模的政治性民衆請願活動時,採取務實、溫和的回應措施,必要時甚至會做出一些讓步。

至於這次香港23條風波對中國內地的政治示範效應,是否大得足以帶動中國政治體制改革,那可能要取決於更爲廣泛、更爲複雜的因素,現在談論似乎還爲時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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