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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敬酒不吃吃罚酒──生的贱!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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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有人对法轮功“针对个人,依法惩罚”的斗争方法深恶痛绝,连连指控是“独裁、专制”。我看了不禁觉得好笑。在司法独立的国家里依法办事,本来很正常的。怎么会令有些人恐惧厌恶至此?我猜是因为共产党无法无天惯了,稍微受到法律约束就感到难受。这些人大概以为法轮功们应该逆来顺受,连法律赋予的权利也不配享受。而法轮功们居然也拿起法律武器来给党找麻烦,简直不可思议。这些反法人士可能是把中国大陆那种“党管法律”的规矩应用到外面来了。这一错错得太幼稚。谁告诉你共产党官员在大陆干坏事照当官就等于在一切地方都免于追究?要知道这世界大多数地方还没有解放,看样子一会半会儿也解放不了。离“党天下”的理想境界还远得很。因此实事求是说,对中共内为非作歹干部们来说,类似这样的难受才刚刚开始,大难受的日子还在后头呢。

气急败坏地指责法轮功依法抗争的方法,也说明这一招正中要害。共产党里干坏事的人永远有一种欺软怕硬的本性。对于这些人,讲道理是没有用的。你越是对他们善意,他们就越说你凶恶。你越是对他们宽容,他们就越要利用你的宽容把你置于死地。你干脆强硬起来和他们对抗,用法律武器给他们点厉害尝尝,他们反而没折了。

回想遭迫害的当初,法轮功并没有任何对抗中共的举动。更谈不上动用法律手段对付中共官员。相反,他们一再向中共表明自己不想和中共对抗,不想介入政治,所有的要求只不过是一个自由修炼的空间而已。然而,中共里那些恶棍们却无视法轮功的善意愈加迫害法轮功。因为这些恶棍们的哲学就是:永远欺负容易被欺负的人。于是,一场世界上最和平最宁静最有秩序的静站请愿被说成“包围”中南海,后来还嫌不过瘾,又上升到“围攻”中南海。分明可以听到那欲加罪名时的铮铮切齿之声。连法轮功“不承认自己有组织”也是一项十恶不赦的大罪。理性的人都看得见,建立自己的组织又不是什么罪恶。世界上的组织多了去了,为什么法轮功就不能有自己的组织?当初法轮功声称自己没有组织是向中共表明自己无意给中共造成威胁。而法轮功一番好意却被中共当作迫害法轮功的把柄,反而疯狂指控着法轮功“不承认自己有组织”的“罪行”起来了。

面对中共里这样一群穷凶极恶、铁了心要把法轮功赶尽杀绝的恶官们,法轮功还有什么选择?问一问各位反法轮功的人士:如果1999年7月20日后法轮功们全都一声不吭的话,中共就会放过他们吗?我想你们的回答是否定的。那法轮功们该怎么办?如果你是法轮功,你会说:“就这样背负着一身脏水束手就擒算了吧”?肯定不会。你只会想去讨还公道。因此,走向有组织的抗争就是法轮功们的唯一出路。幸亏他们及时组织起来抗争了,才有了如今的力量壮大。他们现在有了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等;有能力在世界各地发起抗议活动;有能力追踪起诉任何出访的中共要员;有能力说服大批各国政要和国会议员。至少在海外,力量对比的天平已经向法轮功一方倾斜。到了这步田地,中共当局反倒不指责法轮功“有组织”了。说明中共里的那帮恶棍本是一批贱人,敬酒不吃偏要吃罚酒。

这个事实说明,对于那些已经深度入邪的西洋马列教徒而言,唯一有效的劝服途径就是斗争。就是要给他们些厉害尝尝。一旦碰到厉害的对手,他们就会收敛。他们心目中真正尊重的,是这些厉害的主。君不见江戏等中共高官出访时那付东躲西藏的鼠辈模样?那就是恶棍遭遇有力抗争后显出的症状。

“针对个人,依法惩罚”方法非常好。首先它是一种文明的方法。它借助法制力量进行抗争,让中共那种西洋马列邪教惯用的“革命”的整人斗争方法显出了丑恶和落后。其次它是一种公开的方法。法轮功起诉中共官员,一切都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进行。这使得有“见光死”毛病的中共官员特别害怕。光是公开出庭作证,就令各级习惯于阴谋诡计的中共官员们视为畏途。同时它还是一种公平的方法。法轮功可以诉中共官员,中共官员也可以反诉。法轮功起诉中共官员可能胜诉也可能败诉。在这一连串由法轮功发起的起诉过程中,世界看到了谁正气凛然百折不挠,而谁色厉内荏卑琐畏惧。

“针对个人,依法惩罚”方法的有效之处还在于它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在中共组织里干坏事的人往往因为免于负责任而大胆放肆。例如民运组织多年来一直以整个中共政权和共产制度为抗争对象,没有认真坚定地追究个人责任(好像只对李鹏有过一次不了了之的起诉)。这样的策略难以震慑中共政权中干坏事的具体人员,故他们可以毫无顾忌地行恶。干了坏事既有薪水还有奖金,更没有责任没有后果,真是不干白不干。因而现在中共当局的广大干部不怕民运组织更以迫害欺压民运组织为能事。

而法轮功的“盯人战术”的把责任落实到个人,也把惩罚对准了个人。他们尽力搜集查证每个迫害残杀法轮功学员的参与者的资料,把他们的姓名和通讯资料在网站上公布出来。经常通过打电话等方式去劝诫这些人。一旦对迫害法轮功负有责任的高官到了境外,法轮功就想办法去起诉他们。此举让中共官员们明白了:干坏事原来是有个人代价的。别看目前的海外起诉行动不涉及那些不出国的中共官员。现有的几个吃了官司的例子对其余的人多少都会有震动。不说别的,光是接到国际长途,听到有人告诉他“你的名字已经被我们记下来了”这样一个信息,就对当事人有不小的压力。干坏事的人最怕的就是让世人知道。一旦知道自己已经被外界注意,将来还可能受到追究等情况,他们就难以心安理得地继续干坏事。

起诉江泽民的案子即便不能被法院受理或者最后遭到驳回,单单是它能够进行这样久,也已经给中共造成极大的震动。每个参与作恶的中共官员都应该想一想:连江泽民那样的“元首级”人物要逃脱起诉都那么费劲,就别提你们这类的小官了。别看一些人在网上诽谤法轮功叫得挺欢,其实中共官员被起诉的事件对他们也有不小的震慑。他们的能耐也就是匿名撒撒泼而已。让他们真名实姓地上报纸或电视台去练的话,立刻就成为草鸡。

对犯有诽谤等侵权行为的人依法起诉,乃是文明社会公民应尽的职责。即便是中共出版的普法教材也要求人们都来这样做。应该说,让某些法盲型的中共恶棍尝尝法制的味道,才是最好最生动的普法教育课。我也劝网上各位反法斗士们自珍自重。对法轮功有不同意见请理性讨论,别学着江戏等狗官的坏样子给自己找麻烦。其实你们的恶语咒骂实在伤不了法轮功什么,也帮不了中共多少忙。何苦白费劲还要给自己添风险?当然,如果你们觉得自己比江戏更牛,天高地厚都不在乎的话,请继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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