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倉卒趕工火速閃電 林行止文章令人感慨 (圖)
 
2003年6月1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6月14和15日,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大學法學院、城市大學法學院舉辦了23條論壇。出席論壇的有世界級的法學權威和著名專家,如著名行政法學者Christopher Forsyth、紐約市大律師公會及美國大律師公會代表 Nicholas C. Howson 、加拿大律師公會代表、耶魯大學金融系教授陳志武等,英國及威爾士大律師公會代表Michael Birnbaum 則以視象會議方式表達意見;出席會議的還有香港人熟悉的前香港美國商會會長、長期關心中國人權的康原、普林斯頓教授、六四時陪同方勵之教授到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的林培瑞。他們表達了許多專業意見,對香港特區政府的詭辯也予以駁斥,使他們非常窘迫。

對這樣一個重要的研討會,如果真是關心香港的法治建設,立法會的尊貴議員們應該前來聆聽,再決定下一步怎麼做。但是保皇派佔多數的立法會審議《國安條例》草案委員會選擇「對着幹」的態度,在民主派人士出席那個論壇而在立法會缺席下,14日只用了八小時完成整個政府修訂案的逐條審議過程。香港報章以「倉卒完成」、「趕工完成」、「火速完成」、「閃電完成」來形容這個過程。

不但如此,爲免民主黨「翻案」,民建聯主席曾鈺成更提出罕見的動議,證明這次會議已完成逐條審議過程,除下次會議要跟進的條文外,不可再進行逐條審議過程。結果動議在民主黨議員單仲偕提早離場下,以十九票一致通過。

這種硬性完成上級交下來的任務而完全拒絕修改意見的做法,充份顯示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這個做法引起香港市民和輿論的強烈不滿。6月16日,在香港報章執輿論牛耳的《信報》在老闆林行止的專欄文章中,語重心長的表達了他的悲憤心情,讀來非常令人感慨。林先生是評論香港政經問題的權威,退休後所寫的文章比以前輕鬆許多,這一篇可是重磅,在媒體已經進一步自律的情況下,這一篇也更加可貴。但是看來也難令當政者頑石點頭。

香港的朋友給我傳來原文,我隨稿附上,使更多的人可以從中了解到香港的危機處境和問題在哪裏。文中有幾個字字跡不清,由我補正,如果有錯誤,希望指正。

以下是林行止先生的文章:

林行止專欄

濫用團結生腐敗 誤用一心入歧途

「沙士危機」已近尾聲,可是香港的政治困頓和經濟痼疾,並未因爲疫症漸遠而消於無形,就如筆者多年前所寫的那個公社社員養豬的故事,政府把額外寄養的豬隻收回,家居環境回覆原狀,半點未經改善,卻已足使那位飽嘗雪上加霜滋味的農民喜不自勝!當前的香港,情況大致相若。

筆者深感沮喪的是,迴歸不足六年,港人作爲資本主義經濟動物的特色,竟已蕩然無存!思想形態的根本變化,爲害程度遠甚於嚴重的經濟衰退,因爲假以時日經濟會復甦,但是思想觀念的變化,將使港人生活無復昔日的自在和自由,處處受「政治」、亦即「衆人之事」的束縛。

資本主義久經考驗的優勢是社會上下各憑本事、各自謀生,在尊重獨立人格的基礎上,發揮他的能力,收取他的成果,有成者便在社會梯階攀升,反之便會墮後,最弱勢的一小撮,才受公共福利照顧。換句話說,本着人們與生俱來的自利與自重心,社會上自有一股無形的力量,敦促「重利」的人,在各個不同的領域下追求進步,各顯神通。爲了防範人性的過分自私自利而令旁人受損,汲取人類行爲失當的教訓而衍生的法治傳統,便成爲了資本主義社會成就穩定繁榮的公義。

殖民地社會,奢談「我爲人人、人人爲我」的理想,統治者會臉紅,被統治的會彆扭,因此意外地造就了港人成爲最具資本主義特色的「經濟人」── 自食其力、自力更生,進而「悶聲發大財」。

隨着迴歸並在統一大業凌駕一切的喜悅下,特區政府沉溺於愛國愛港愛同胞的意識中,高舉團結旗幟、高唱明天更好,香港自此便從一個踏實經營的社會,變成一個口號氾濫、行事虛僞的政治萬牲園。更可怕的是,高唱團結的人佔據了「道德高地」,任何異見者就是損害「一心」搞好香港的破壞力量,就是反中亂港、崇洋媚外,是應該被鄙視的「港奸」、「賣港賊」!

英國治下,香港華人與政治權力終隔一層,不問政治、用心於創造財富,是多數人的選擇。九七以後,委身政治有了出路,尤其是一些甘於追隨行政長官合唱「一條心」者,更易佔得有利位置。可惜「一條心」的團結可以動員羣衆,可以搞很多有聲有色的大規模活動,卻絕對不能創造財富!筆者這種並不新鮮的看法過去已不知說了多少遍,特區政府的「團結救港」是遠離資本主義現實的精神自瀆,是經濟資源的重大浪費和虛耗,在財政捉襟見肘的情況下,有關做法是愛港適足以害港的典型!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既是「小憲法」規定,港人無從反對,不過由於牽涉着不同的管治文化,內容原就充滿矛盾和敏感的爭拗,令人憂心忡忡;偏偏特區政府在立法的諮詢程序上,玩弄手法,打壓專業團體的意見,企圖以「既定」的意旨凌駕具有英式傳統的法治精神和具體的香港民情,企圖操縱立法會的「保皇黨」票數,迅速通過傾向嚴苛的法例。法例的若干內容,比如把叛亂、顛覆及分裂國家的條文具列,矛頭雖然不一定是針對傳媒,可是從業員們那種「人人頭上一把刀」的意識是那麼的深刻,日後新聞自由度備受約束的陰影如何能夠抹掉?今年七月是本報創辦三十週年,我們不來任何慶祝,原因是作爲報界一員,我們感到沉重!感到非常、非常的憂慮!在無能爲力的沉默的背後,我們爲本身和業界的處境難過,爲香港一些我們不能認同的變化而哀傷!

老實說,筆者從不贊成上街抗議的活動,因爲作爲一個商業城市,街頭激烈抗爭不僅影響羣衆生活、動搖人心,還會予海外人士以香港社會失卻和諧的惡劣形象,對香港哪有什麼益處?可是,正如大律師公會指出,當局「並不聽取民意,亦不採取文明方法上街是唯一和平表達意見的方式」。正如處處受政府排擠、建言全被行政長官唾棄的社會活動家們不得不赴海外尋求支持般,是不得不已的做法。港大、城大法學院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去週六合辦的一個研討會上,英美法學家和經濟學家都齊聲反對,指出未作充分諮詢的立法,不但扼殺新聞自由,甚且危害香港作爲金融中心的地位。特區政府在經濟上、政治上不斷令港人失望,官逼民「反」的情況沒想到會在號稱中國「對外窗戶」的香港出現!

筆者更覺痛心的是,在現行的政治結構下,縱使有十萬二十萬人上街和平示威,引起本地和海外傳媒的廣泛報道,特區政府態度還是可以紋風不動,絲毫不變;因爲對於一個仰仗北京授意便有合法性(legitimacy)的政府(這可說是香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無法解開的死結,前者認爲八百人大選舉團是合法授權,後者則相信全民授權必須來自一人一票的選舉),根本毋須對民意負責。北京方面,從國務委員唐家璇那種二十三條不立法,迴歸還有什?意義的論調,便不難看出主管香港事務的部分中國官員,他們對「統一大業」的認識,就是具備「管」的權力和能力,如果特區政府一遇羣衆反對便讓步、退縮,今後如何有力管治?如果香港人在「別有用心者」特別是「勾結外國勢力的野心家」煽動下走上街頭爭取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或要求中國政府修訂一些北京視爲理所當然而港人認爲不合情理的政策,屆時又將如何示人以「強」?因此,其傾向於一步亦不會退的態度,可謂彰彰明甚,此亦意味浩浩蕩蕩於香港街頭的抗爭,到頭來是「投入多產出少」!

有人也許會說,同情香港人處境的外國政府或會「仗義執言」,遊說北京勸諭特區政府聽從羣衆意見,不要過於執拗!筆者以爲這種想法流於天真,因爲「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類仗義之舉,大多隻會出現在不顧機會成本的江湖人物身上,發生在今日政經利益交纏的國際社會,則難乎其難。以美國爲例,若干代表民主意識高張或有大量反共選票選區的議員,會公開表態支持港人,國會亦會就此進行聆訊;可是,政府部門只會私底下表示同情,而不會公開向北京作任何逆耳之言,一來這是中國內政,且香港迴歸至今並無破壞人權公約的紀錄;二來是留有餘地,以監察未來特區政府落實「二十三條」是否有偏差和濫權(鑑於香港羣情洶湧,美國和英國國會相信會通過要求政府密切注視香港情況並提出一年一度的檢討報告)。

香港萬人空巷的羣衆活動不會打動北京,還有國內本身的因素,這是因爲中國政壇剛巧新舊交接不久,許多政務有待「磨合」、更多人事有待調配,難以仔細處理香港的具體問題(也犯不上爲香港這一個小地方花太多精力);此外,香港「家底厚」、法治及政務系統未失效,基本上仍是個不會流血造反的社會,是個由「玩不出什麼鬼泣神號花樣」的中產階級爲主的地方,北京處之泰然,任其信任的班底爲所欲爲,還能成全北京絕不干預香港事務的美譽,何樂不爲!

香港迴歸後的方方面面均乏善足陳,這不是把「天下之惡」都推給「外圍因素」便能掩衆目、杜衆口。董建華先生的領導不孚衆望,但是他沒有躬身自省,反而把不同意見的人視之爲「敵」,使立法會只有意氣之爭的舌劍脣槍,失去理性「議事」、平衡利益、深思熟慮然後知所取捨的應有功能。在連串施政失誤以至決策官員操守出現偏差之後,政府不是含混過關便是厚顏抵賴,在香港這樣開放的社會,人們對政府管治能力的尊重和信心同步下跌,結果便是政事推展不順遂加民怨沸騰。我們中國人要求賢明統治者「內聖外王」,是對領導人有道德上和工作能力的期待,並非要他們成「王」成「聖」,可惜特區政府的領導層並沒有這種素質。

不但如此,領導層自董建華以次,都有效力羣衆的意識而沒有爲表現成敗負責的「德性」(decency),沒有承擔過失或替下屬受過的肩膀,更有屢見例證。我國古代貴族因過失而自殺者數之不盡,唐宋之後,爲門下客行爲不檢「去事丟官」者,更比比皆是;現代政府因爲人民不滿而集體辭職、決策官員爲下屬過失而承受罪責,都時有所聞(近例有新加坡和臺灣ド生部門官員因「抗炎」不力而請辭)。這是負責任勇於任事的表現,是爲官服衆的德性,他們因此大都有東山再起的機會。可是,由董建華領導的特區政府,用人以主命僕從的方式出之,毫不理會從公的基本原則,官場時有託庇護短的情況,人民哪會尊重官官相護的官場?雖然行政長官的權力來源不是香港人,因此具備「好官我自爲之」的條件,但香港因此而面臨「政府無能、人民無權」的難堪困局,當民怨沸騰、羣衆忍無可忍的時候,即使深切體會這樣做於解決實際問題毫無幫助甚且可能弄巧反拙,但除了上街宣泄以外,香港人還有什麼抒解胸臆的途徑!

現在二十三條快要完成立法了,如果新聞工作者繼續以傳統的「新聞自由」原則報道、評論港人港事,便如生活在達摩克利斯一條馬鬃的懸劍之下(Sword of Damocles)!「公衆知識分子」不會因此沉默,他們自會找到「帝力於我何有」、可以直抒己見的空間,但香港會一步一步走向封閉、愚昧的世界,這是政府領導的失誤、是香港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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