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望无际的「共和国第一税案」──中央百人调查组再入汕头
 
作者:黄承
 
2002年4月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二OO一年六、七月间,香港中银集团发现属下宝生银行尖沙咀分行有一大型洗黑钱集团。该洗黑钱集团与汕头千亿骗税案关系密切,汕头千亿骗税案的许多黑钱就是通过宝生银行进行洗钱的。该洗钱集团的揭发,牵涉到汕头骗税案许多还被掩盖著的问题,说明汕头骗税案还没彻底查清。

香港前哨杂志2002年3月刊报道,二OO一年八月十五日,中央派出 「八一五」工作组再次进驻潮汕,继续查处汕头千亿骗案。「八一五」工作组由国务院、中纪委联合组成,成员逾百人。

*走私案揭开地下钱庄面纱

工作组调查期间,汕头大学的一位法学专家曾建议:「查处汕头地区的走私案,完全可以从汕头地下钱庄为走私犯罪分子大量洗黑钱这一线索开展。」联想到不久之前香港廉政公詈在成功捣破一个香港有史以来最庞大的跨境「洗黑钱」集团后指出,内地一些不法分子和不法港商通过逃税、贪污、走私等违法活动获得大量黑钱,再交给这个跨境「洗黑钱」集团处理,有理由相信,「八一五」工作组「醉翁之意不在酒」,真正目的是要藉香港廉署揭开的冰山一角,全面清理沿海地区庞大的非法洗钱活动。

「当走私分子从走私中赚到越来越多钱甚至倒腾出上千万财产的时候,怎样合法地花出去就成了大问题,这时洗黑钱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汕头众大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介绍,洗黑钱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与境外签订合同购货汇钱出去,这时通常得境内外互相配合做假单证;第二种是通过地下钱庄把钱汇出;第三种是分散投资,化整为零;他说,现时潮汕地区走私积蓄的黑钱多数通过地下钱庄来洗,「原因有两个,第一是通过地下钱庄洗黑钱成本非常低,以港币为例,假如银行的兑换牌价是零点八,地下钱庄的牌价基本上只有一点一。第二是潮汕地区海外华侨多,黑钱到了境外经常以亲友馈赠的方式流回来。」

事实上,地下钱庄为走私犯罪分子洗黑钱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不单是潮汕地区,福建、浙江一带同样如此。有关材料显示,在厦门远华走私案中,赖昌星的收入大量通过地下钱庄流出境外。一九九六至一九九八年,远华走私收入中的一百二十亿元人民币,就是由财务主管庄建群派人开车押运到晋江一个化名「东石丽」的家中的地下钱庄,再由(东石丽」通知香港合伙人支付外汇给远华公司在香港的机构。据估计,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白」的黑钱金额高达二干亿之巨。

*洗钱手法升级

「洗黑钱」的黑道术语称作「打数」──当境内「客户」有人要用大量人民币现金或汇票换取港币或美金在香港提取时,就将人民币现金和汇票直接交给地下钱庄或存入其指定账户,地下钱庄按当日外汇黑市价算出应支付的港币或美金数量并通知其在香港的合伙人,香港台伙人则从香港的银行账户中支付外汇到客户指定的账号。反之亦然。

当境内收入的人民币大大超过支出时,地下钱庄再通过「专业户」换汇汇给香港合伙人,这些「专业户」的外汇来源主要是用假进口合同、报关单进行骗汇□取。不过众大的这位律师认为这种手法已经明显落后。他说,现在潮汕的地下钱庄通常拥有自己的公司,他们通过与境外公司反复对敲业务,完全可以平衡收支。他所经手的一件案子,一批手表就是这样在汕头和香港之间转了二十七次,一万只手表变成了二十七万只。

有需求就有市场,汕头地下钱庄几年前与骗税分子 「协同作案」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地下钱庄在骗悦案的疯狂进行中得到了急剧的膨胀发展,在接二连三地为骗税分子洗黑钱的过程中,某钱庄的办事员甚至遍布潮汕各个乡镇。

汕头第一批被判处死刑的骗税分子黄文龙亲口讲述了他骗取出口退税的「发财 经」:「我先是设立大兴公司获得进出口权,接著成立八家供货企业,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我又找到一个叫许樵理的人买到报关单,再让住在香港的同乡陈钦城汇来外汇,最后向税务机关预缴部分税款取得『专用税票』。此后,我就可以去领取出口退税的款项。在取得退税款后,将现钞通过地下钱庄购买外汇,支付给陈钦城作下一次的『出口收汇』,开始另一个循环。」

就是用这种手法,黄文龙在一年时问里骗取出口退税款二干一百多万元。

*每年洗出的黑钱至少二千亿

香港廉政公署破获「洗钱」大案的有关资料显示,「洗黑钱」集团为了避免在银行的转换金额受到香港法例监管,设法贿赂了其开户行──宝生银行尖沙咀分行的一名高级经理,让他把所有黑钱以一般转账而非汇兑的形式处理。在该经理的协助下,这些「黑钱」被分别转到不同的银行户口,再转汇给香港和海外的有关银行账户。

中银集团发现宝生银行内部有人涉嫌贪污后,主动向廉署举报。廉署在调查中发现,「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就是其中一名主要客户,另外,一些在内地投资的港商也都利用这个犯罪集团「洗黑钱」,实现资本外逃。据悉,这个集团运作已王少五年,每天与广东及福建等地的现金往来高达五千万元。

但这显然只是冰山一角。据众大的这位律师估算,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更少高达二千亿人民币,其中走私收入洗黑钱约为七百亿人民币,官员腐败收入洗黑钱超过三百亿人民币,其余皆为一些合法收入洗黑钱,说白了就是外资企业把合法收入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境外,以逃避国家监管和税收。

按国际上通行的计算方式,资本外逃额即中国贸易顺差加资本净流入与中国外汇储备总额增加部分的差值。有报导称,每年中国国际收支统计中这一「误差与遗漏」有一两百亿美元,多年累计下来,数额已逾千亿。一些经济学家估计,由于 「误差与遗漏」仅仅是被政府所统计的那 一部分,更多的资金流出没有记录在案, 因此这一数字可能更为惊人。

另有统计显示,过去三年,香港「外来直接投资」从一九九八年的一百四十七亿美元大幅飞升到二OOO年的六百四十三亿美元。分析家认为,这笔钱中的相当一部分来自地下钱庄的「洗钱」活动。

*千亿骗税案十九人被处死

潮汕千亿骗税案于二OOO年初被揭发。二OOO年八月七日,当局动用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等十三个部门的力量,以国务院名义组成 「八O七」千人工作组,奔赴粤东地区,掀起了一场打骗风暴。

二OOO年九月十二日中秋之夜,工作组展开「月圆」行动,打骗工作进入集中抓捕涉税犯罪嫌疑人阶段。在连续的重拳打击下,潮阳、普宁的犯罪分子,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的败类纷纷落网,部分犯罪分子仓惶出逃。潮阳、普宁的骗税大案浮出水面。初步查实,涉案虚开增值税金额达三百二十三亿元,偷骗税四十二亿元,虚开金额六倍于号称「共和国第一税案」的金华税案。发现涉税犯罪团伙约一百五十个,逮捕犯罪嫌疑人二百三十三人,批捕七十六人。

至目前止,已经宣判的三十八起案件六十五名被告人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有三十人,其中十九人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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