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问题明星”复出倍受关注
 
2001年11月2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北京晨报23日报导,近日,某电影男演员的“自传体电影”正在北京热映。电影受到广泛关注与这位演员的吸毒经历有关。

打架、偷漏税、强奸、吸毒、为罪犯四处求情……明星有了如此劣迹,还能“复出”,依然活跃在舞台、荧屏,公众对此有各种说法──问题明星让人爱恨两难。

近期明星“复出”的消息格外多:与赖昌星有某种关系的“长著一张娃娃脸”“擅长唱主旋律”的“豪情女歌手”、接受了赖文峰赠与的价值200多万保时捷红跑车的“广州甜妹歌星”、被从事色情活动的凶手刺伤的男歌星,以及这位吸过毒的电影男演员。

再向前追溯,一位偷漏税的女歌星复出后在四川演出时的出场费据报道竟然高达12万元;若干年前还有一位因强奸罪而入狱的电影男演员在释放后就出了音乐专辑……

公众:明星上岗该不该考核

据媒体报道,有记者问董文华:“有传媒称你最近一段时间没有在公众场合露面,与某件震惊全国的大案有关?”她回答:“我想我没有必要回答。”

“不能正视质疑,却能正视公众,为何?”作为普通观众,中国和平出版社离休编审王先生读此新闻后感慨:明星何以能得到观众对“一切都过去了”的宽容?难道当明星竟比当普通人还容易?明星上岗该不该考核?

学者:无德者出场应受约束

“出了道德问题,就不能成为公众人物。”社会学者的理由是,明星是会对社会和公众产生示范性影响作用的公众人物,他们出了种种不良问题,肯定会对追星族产生不好的影响。

社会学专家李强把触犯了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或法律底线的明星归为“问题偶像”。他认为,社会应制约明星的操守,演艺圈也应自我约束,比如像足球可以禁赛那样,对出了底线的明星是应该禁演的。

培养公众正确的价值观更为迫切

李强认为,“问题明星”能在复出后获得票房,还与某些观众的反叛心理有关。心理学者范榆华则认为,一些公众的好奇心理也是“问题明星”的票房保证。所以,他们认为当前对“问题明星”的制约,对追星族的引导,媒体责任重大。娱记:明星在不同价值观间得以生存

京城娱记子舟认为,对“问题明星”可以宽容,我们的社会应对“问题明星”和“问题民众”抱有同样的宽容态度。“但是,现在却是一种不对称的宽容,这样不仅会纵容了‘问题明星’,对‘问题民众’也是一种不公正的歧视。”

子舟说,不对称宽容说明了人们价值标准的混乱,所以以简单的“禁演”或是“明星上岗资格认证”的办法不能对明星进行有效约束,问题明星照样走红的原因是市场决定的,是公众对这些复出明星的过分宽容造成的。

“所以,培养公众的一致且正确的价值观更为迫切。”子舟感叹,在一些国家,公众统一的价值观使行为不检点的明星不会像我们的明星这样理直气壮地复出,也少有公众能倾心于某人艺术水平而不顾其道德水准,“我想,当公众和明星市场都成熟后,问题明星就不会这样简单地再走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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