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贪官携款潜逃引起重视
 
2000年9月29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多维新闻社27日电:近几年,中国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案件日趋增多。据悉,仅山东省自1997年以来共发生227件,其中1997年52件,1998年70件,1999年90件,仅进入2000年1月就发生15件,呈上升趋势。这已成为当前此类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

据悉在山东的227起案件中,有221起是在潜逃后才案发的,这种情况表明,案前携款潜逃已成为职务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的一种犯罪新动向。如∶中国银行烟台分行芝罘区支行南大街办事处原主任张道杰贪污365万元携款潜逃案、颐中烟草(烟台)有限公司莱山分公司初家批发部原主任董炜胜贪污207万元携款潜逃案等。

报道说,这类卷款潜逃一般都蓄谋已久,作案前就选择好潜逃路线。如济南铁路局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原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吴晓照(正县级)伙同其下属单位环球公司副总经理靳晓丽(女)等三人贪污公款600万元,吴把家属、孩子移居美国,靳的丈夫也在美国留学,当作案得手后,便逃往美国。

据悉,这类犯罪反侦查能力强,追捕难度大。多数嫌疑人作案后即迅速销毁罪证并切断联系,隐姓埋名,频繁转换藏匿地点。(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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