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赖昌星自由的11大理由
 
2000年12月5日发表
 
【人民报5日讯】还赖昌星自由的11大理由

1.没有命案;
2.没有民愤;
3.没有卖国;
4.没有推翻政府的言行;
5.没有欠民财债;
6.是由贫穷人努力致富的样板;
7.是两岸政治往来较理想的代言人;
8.是揭发受贿贪污官员的重要证人;
9.是繁荣国家艺术创作的活题材;
10.是外交上4两驳千斤的人物;
11.是与释放方历之、魏京生有同等意义。

转自3日于[万维读者论坛]作者: 瞎爱国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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