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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贪官的肆行无忌,我又想起了大字报
 
【人民报讯】文革,不管是功是罪,人们都还记得,文革期间风靡一时的大字报似乎已被淡忘了。大字报是文革的主要武器,全国上下,铺天盖地,一时洛阳纸贱。大字报的内容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包罗万象,但最初主要还是指向所谓走资派(类似今天的腐败分子,那时更多是政治观念),后来则横扫一切,受害最多的是被称为反动权威的知识分子。文革中“四大”被写进了《宪法》,人们有权使用大字报来揭露或建议。文革后,人民的这种权力还保有一段时间,不过不能满街去贴,只能贴在指定的地方。再后来,《宪法》中删去了这一条款,虽然大街上偶尔还能见到一张半张,但已属于非法行为了。

任何政府,政治再清明,也难以没有一点民怨,什么样的好官,也难免会做几件错事。人民对政府和各级官吏的怨愤总得有个泄导的渠道。相传尧曾在大路交衢设诽谤之木(后演化成华表),供民泄怨;古代曾设有乡校,百姓可在那里聚会,议论执政之善否。当然在现代文明的今天,我们有报纸,有电台,有其他各种媒体,但在我国那是党的喉舌,是舆论导向,我们可不主张新闻自由,百姓们岂可随便发表言论?各级政府都设有信访机构,但往往有名无实,行同虚设。告状信转回本部门处理,来上访,对不起,问题回地方解决。信访办不同于古代的按察院,是同级政府中最没权力的机构。如果许多人一起到党政机关去反映情况或提某种要求,那叫聚众闹事,破坏安定团结,所在单位的头头要受批评和处分,带头的人搞不好还会以破坏治安罪给抓起来。我们国家《宪法》中虽也规定有游行示威的自由,那得政府批准,让你游行才能游行,让你示威才能示威。

百姓对政府有怨气如何发泄?受官吏们欺压状告无门时如何求得公众舆论的支持?我觉得如今情况下,大字报倒不失为一个好渠道。大字报人人会写,人人能写,不必管字体的好坏,也不必讲究文章作法,话说得明白就行。不管问题是否能够解决,至少发发怨气,求得心理平衡。当然文革中大字报也伤害了很多无辜的人,但主要矛头还是指向各级权力机构和握有实权的人;大字报当然也有虚妄不实之词(今天可以定其为诬陷罪),但揭露的多数问题还是比较真实的。谁最怕大字报?当然不是普通百姓,邻居吵架,没有谁会写一张大字报去泄泄私愤,同事间闹矛盾,也没有谁会写一张大字报去打击打击对方。怕大字报的当然是贪官污吏。

我这里并不是想为文革翻案(大字报文革前就早已有之),文革的是非功罪自有历史来评断。我只是想探讨一下大字报做为一种泄导工具,百姓的一种民主权力,今天是否还有可用之处。如果百姓们今天仍有写大字报的权力,贪官污吏们是否仍然能那样肆行无忌?随时得提防有人将其恶行公之于众,至少也应该有所收敛吧!(http://renminbao.com)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0/10/6/3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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