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薄熙來反應的反應
 
作者:橫河
 
2004年6月1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日前,海外某網上發了一篇署名「路透社通訊員」的文章,題目是「在美遭起訴:薄熙來的反應」(以下簡稱「反應」),顯然是爲薄熙來開脫的。不管這些話是薄熙來還是這個作者說的,有些問題都應該澄清一下。我這裏就事論事,不涉及薄熙來有罪無罪,那是法庭的事。

「反應」一文說到,「衆所周知,鎮壓法輪功歸黨委管,起訴省長是張冠李戴了」。顯然,此人對鎮壓法輪功的系統很熟悉。不錯,鎮壓法輪功是歸黨委管,但省長都是省委第一副書記,黨委開會佈置鎮壓法輪功,第一副書記能不參加?每年各地開人大,哪個政府工作報告不是把鎮壓法輪功當作政績來宣傳的?再說,1999年鎮壓開始到2001年2月調任遼寧省省長這段時間,薄熙來可一直是中共大連市委書記,對這一段時間大連發生的酷刑致死案負責應該不是「張冠李戴」吧。

這幾年全國發生的酷刑虐待致死等案例,絕大多數發生在公安局、看守所、監獄、勞教所。各個看守所歸公安局管。到省一級,各級公安部門歸省公安廳管,監獄的上級單位是省監獄管理局,勞教所的上級單位是省勞動教養管理局,這兩個局都歸省司法廳管。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是省政府機構,一省之長對管轄範圍內酷刑打死幾百人居然無動於衷,還指控別人指鹿爲馬?當然,省委書記聞世震、省委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王唯衆、省政法委書記丁世法、李峯、省委610辦公室主任宋善雲都要承擔他們該承擔的責任。

關於法輪功的問題,「反應」一文在偷換概念。法輪功問題和民主風馬牛不相及。法輪功修煉人呼籲的和美國人民幫助法輪功呼籲的都是最基本的人權──信仰的權利。要求的是停止對無辜的殺戮。沒有人在這個問題上要求改變社會制度。就這樣的要求,薄熙來或他的代言人也覺得太過分了嗎?是敗壞了中國的民主形象了(此句話不通,中國根本就沒有「民主形象」,何來敗壞之說)?難道薄熙來認爲他的屬下蓄意謀殺無辜人民不是敗壞中國形象?

「反應」一文在最後讓薄熙來說了一句豪言壯語:「如果把我在美國五馬分屍,就能增加中國的光明,我心甘情願爲國捐軀。」言重了!沒有人會把你五馬分屍。不過有一件事你是可以做的。在明慧網上登一條「嚴正聲明」,表明你對鎮壓法輪功的態度,聲明你個人沒有參與在大連市和遼寧省迫害法輪功,作爲大連市的黨政首腦和遼寧省的政府首腦,向在你管轄範圍內受迫害、致殘、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道歉。以此來爭取受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諒解。這樣做一定可以「增加中國的光明」,而且不用「爲國捐軀」。不過要做就要快,到事情翻過來再表這個態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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