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加平被迫向江主席保證
 
作者:呂加平
 
2004年2月2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

呂加平的保證書

本人以爲,作爲被稱爲第三代接班人的江澤民,在十六大上也應該像鄧小平、江澤民二三代領導人權力交替時的全交全接一樣,全面交權退位,由被鄧小平和黨中央賦予第四代接班人歷史重任的胡錦濤全權接班,而據傳十五屆黨中央對於江全交胡全接已作過決議。可是在十六大上,在所有68歲以上第三代領導人全部交權退位的情況下,已經超齡超屆並且連個中央委員都不是而只是個普通黨員的七十七歲高齡者江澤民,卻只交出了黨權,通過以張萬年爲首的軍人將領「特別動議」的強力推舉,仍連任中央軍委主席之職而繼續執掌軍權,拒絕和阻止胡錦濤接掌軍權,並把已是黨總書記和在以後的人大會上選爲國家主席的胡錦濤置於他的副手地位,這樣一來,遂使中國政體,變成了軍權高於黨、國之權,黨和國家的最高領袖胡錦濤和以他爲第四代領導核心的十六屆領導班子必須聽令於一個普通黨員的軍權掌握者江澤民,於是也就形成了江、胡一實一虛的兩個權力中心並由槍領導和指揮黨和國,黨、國必須服從江槍一人的政體、國體。這是極不正常的,完全違背了黨領導軍,黨指揮槍的政治原則和國家體制。因此本人自十六大以後對江澤民的這種用槍強行推翻黨中央要胡錦濤全面接班決議的類似「軍事政變」的惡劣做法極爲不滿和反感,也越來越覺得這是對中國共產黨、中國國家和包括本人在內的全國軍民的一種最大的欺騙和侮辱,堅持認爲中國不能出現兩個權力中心,槍絕對不能領導黨和國,江澤民必須向胡錦濤交出軍權,全面恢復被江澤民破壞了的黨領導軍,黨指揮槍的政治原則和國家體制。

正是這個原因,本人在十六大以後準備以「捨得一身寡,敢把皇帝拉下馬」的決心,通過本人認爲並不違反法律的方式,迫使江澤民向胡錦濤交出軍權而決不允許他把中國人民解放軍變成高於黨領導的他個人的「江家軍」,決不允許江的槍凌駕於代表黨和國家最高權威的胡錦濤之上。正是由於這個動機的強烈驅使,本人在十六大期間和十六大結束後在蔡鄂的故鄉、本人戶籍所在地湖南邵陽的五個月的監控期間、寫出了「耐人尋味的國共兩黨'第三代現象'」和「江澤民的歷史和入黨時間等問題應該調查 」 等一系列反江擁胡的文章,這次又根據聽來的有關江澤民的多種惡劣表現和噁心醜聞寫下了「向中央領導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我聽說的一些有關江澤民的事情和傳聞」的反映信,要求依據法律進行調查處理或澄清闢謠,並複印了一百五十份送給了一些老同志和有關的人,又在網上予以公佈。本人以爲,我這樣做是在光明正大的履行一箇中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權利,並沒有違法。

現在,北京市和海淀區的公安局把我抓回,在拘傳預審時告訴我,我寫的這封揭露和要求調查江澤民劣跡醜聞的反映信和公開傳播,是對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誹謗、侮辱和人身攻擊,是嚴重的違法行爲,要本人承認自己的這種違法行爲,並作出保證,今後不再書寫此類誹謗、侮辱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文章,不再進行公開傳播。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本人爲了迫使江澤民向胡錦濤交出軍權早就做好了犧牲一切的準備。本人連死都在所不惜,還怕甚麼要承認自己由公安部門認定的違法行爲。因此,根據公安局的要求,本人承認這是違法行爲,並保證今後不再書寫針對具體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誹謗侮辱之文。但願我的這個承認和保證,能換取江澤民交出軍權,由黨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接掌,真正做到黨指揮槍,並對江澤民的問題進行調查。

保證人:呂加平
2004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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