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传媒界地震开始!央视冯骥受贿被判重刑
 
陈东
 
2004年10月2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在武汉电视台前台长赵致真在美国被起诉之后,我们发现大陆传媒界其实早已发生地震。

中央社台北二十日电,中国官方中央电视台原文艺中心副主任冯骥,因受贿六十万元人民币,今天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这是去年该台文艺部主任、导演赵安因受贿罪入狱后,又一起中央电视台部门负责人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

受贿六十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开什么玩笑!在贪污受贿成千万上亿的数不清的大案要案面前,这又算得了什么?

新华社报导,今年四十七岁的冯骥,历任中央电视台影视部副主任、主任,文艺中心副主任,长期负责中央电视台的电视剧制作、收购和播出工作。二00三年八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把举报冯骥的线索转给北京反贪机关,当月冯骥被北京市检察院逮捕。

检方指控冯骥收受黑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赵姓副秘书长贿赂十万元,让中央电视台购买赵某拍摄的电视剧;冯骥还收受海南电视台海韵影视节目制作工作室负责人王栋五十万元,安排黄金时段播出其节目。

据指出,一九九八年,黑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副赵姓秘书长与人合拍电视剧「滴血年华」,因无人问津,该剧导演之妻透过他人认识冯骥。一九九八年十一月,经由中间人安排,赵某在冯骥家门口以审片为名,把样带和一部录影机交给冯骥。第二天,他以冯骥的名字开设了一个十万元的存单,委托中间人转交给冯骥。

由于没有亲手接过存折和五十万元现金,冯骥在侦办过程中拒不承认受贿。但检方根据银行取款单笔迹鉴定、信用卡汇款明细等证据,证明赵某的十万元被冯骥亲手领取,其中六万一千元缴纳单位购房款,另外三万九千元转入冯妻个人存折。

此外,二00一年底,冯骥调任影视部副主任后,因为帮助安排电视剧「大哥」在黄金时段播出,该剧合作人海南电视台海韵影视节目制作工作室负责人王栋,把五十万元汇入冯妻信用卡,办案人员在冯骥家搜出王栋汇入钱的信用卡。

报导说,今年十月,向冯骥行贿的王栋,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争鸣杂志10月刊报导,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调研资料披露:从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数高达一万六千至一万八千人,携带款项达八千亿元。

冯骥的六十万元和八千亿元之间的差额是多少倍?为什么冯骥被重判十一年?

所有的传媒界都已经、正在和即将地震,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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