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骨怵然!江泽民集团百种酷刑一览 (多图)
 
2003年8月2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

水牢


(大纪元8月20日讯) 2002年10月江泽民访美被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告上美国法庭;同时被告的还有江泽民为操纵镇压法轮功而设立的“610”办公室。近日法轮功宣布还将以类似罪名在比利时、英、澳、加等国起诉江泽民。

谈起“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人们更多的是想到纳粹,身为共产党头目的江泽民真的犯了纳粹那样的罪吗?读者不妨从文字阅读上来感受一下中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下述酷刑。

由于中共信息严密封锁,这“百种酷刑”仅仅是从法轮功明慧网整理出来的一部份,名为“百种”,实际上不止百种了,现实比这更残酷。

江泽民在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奉行一条原则:“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在他的指令和授意下,专事迫害法轮功的“610”组织执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其结果是,全国各地酷刑泛滥,整死不负刑责,花招百出。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的资料显示,超过790名能核实法轮功学员死于劳教所和监狱的迫害,他们都经受了种种酷刑。而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已经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酷刑,年复一年地被施加在这些修炼“真善忍”的人们的身上。

(一) 毒打

毒打是虐待法轮功学员最经常使用的酷刑之一。 警察牢头直接打学员,也唆使犯人毒打学员。有的学员耳朵被打聋,外耳被打掉,眼珠被打爆,牙齿被打断、打掉。头骨、脊椎、胸骨、锁骨、腰椎、手臂、腿骨被打断和截肢的。还有用劲狠捏男学员的睾丸,狠踢女学员阴部。学员不屈服就接著再用刑,被打得皮开肉绽、面目皆非、严重变形的血淋淋的人,还要被用盐水浇身、用高压电棍电,血腥味与肉糊味相混,惨叫声撕心裂肺。在暴打的同时用塑料袋套住被打者的头以图后者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

“五马分尸”:就是把人的四肢向四个不同方向拉开,越拉越紧进行毒打。整个人痛得象被撕开一样。
“烤全羊”:即把人的两只腿,两只手用棍支撑固定,既不能站又不能坐,一帮人围著拳打脚踢,用棍子打。 最令人发指的是,他们竟拉著人的两只腿,使劲往两边撕,会把人的肛门部位拉烂,疼痛难忍,行走困难。
“打嘴巴”:常时间抽打嘴巴,至面目全非,血流满面。
“锁喉”:用拳头一阵猛劲打嗓子,直至说不出话来;
“弹眼睛”:专打眼睛,直打到眼睛睁不开了;
“抠锁骨”:用双拳猛灌太阳穴;
“握阴囊”;
“刨奔儿”:用凳子腿儿使劲刨手背;
“刮肋条”:用木板刮肋条;
“钉大针”:用木板往身上钉大针;
“鞋底打脸”;
“木棍、铁棍、电棒暴打”;
“反铐毒打”;
“排针板”:用别针扎后背,直至后背布满了血点子;
“悬吊打”:用一根绳子将学员两手腕手背绑起来(绳子嵌在肉里面),吊在门框下,十几名打手轮番暴打、劈头盖脸拳打脚踢。每五分钟放下来,再吊,怕麻木后失去知觉没有痛苦感,如此折磨一夜。

另外还有两脚倒挂悬空毒打;胶布封嘴毒打等。

使用的刑具:抽人的刑具有皮的、铜丝拧成的、钢筋条、荆条、全竹竿(带刺)、橡胶棍、狼牙棒、电棍、皮管子、镐把、钢丝锁、藤条等。使用橡胶棍打人,看不见外伤,内脏却会被打破裂。

大学教师赵昕的颈椎5、6、7三椎被打成粉碎性骨折致死。大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机软件工程师王斌的淋巴动脉被打断,锁骨、胸骨、肋骨被打折十几根,睾丸被打碎一个,手背被烟头重复多次烫伤,鼻孔被烟头插入烧伤,并且身体多处黑紫,后死亡。

(二) 各种电刑

电刑是中国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最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用电棍电学员的敏感部位,口腔、头顶、前胸、阴部、女学员乳房、男学员阴茎、臀部、大腿、脚底,有的到处乱电,用多根电棍电,直至有烧焦烧糊,糊味到处能闻到,伤处紫黑。有时头顶与肛门同时过电。

警察经常使用10根或更多电棍同时施暴,电击时间长。头顶与肛门同时过电。一般的电棍几万伏。连续放电时,发出蓝光,伴随著刺耳的啪啪声。电在人身上就象火烧一样,又象被蛇咬。每放电一下,就象被蛇咬一口一样痛。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红、破损、被烧焦、流脓等。更高功率和电压的电棍更加凶猛,电在头上就如同用锤子砸头一样。为避免被电击者反抗,通常先要把他捆绑起来,或者铐起来。法轮功学员赵明曾被用六根几万伏电棍电击。

“电针刺”:(农村有用竹签子和铁针刺的),通220伏电流,连续电针刺激,让人痛死过去。有的学员除头顶之外全身都是密密麻麻的黑点点。
“电线鞭加活麻”鞭打: 活麻是一种野生植物,一接触皮肤剧痛难忍,被打人多数休克,用冷水泼醒后再抽打。
“电肛门”:人坐电椅上,电插头插入肛门长时间通电。
“电嘴”:电过之后,嘴唇就肿起来了,越肿越高。整个嘴唇满是水泡,肿大得象是戴上了一个道具。
“电乳头”:新疆一29岁的女学员被警察用电丝将她的乳头穿在一起,然后用背铐将她铐住通电。
“电筛子”:学员被关在上下左右前后的墙壁上布满电针的小黑屋里,站不直,蹲不下,不能睡觉,身体倾斜一点,就被电针电。
“电小便头”:往小便上浇水,然后用三根电棍一齐往上撮。

(三) 各种火刑

“烟头烧”:学员的手、脸、脚底、胸、背、乳头等被烧,有手指烧坏的,脸上烧出一个个的圆洞
“打火机烧”:用打火机烧手,烧阴毛。曾有法轮功学员的阴毛被全部烧光。
“烫手背”:曾有一名被上大挂的法轮功学员,脸上被烫了数个大坑,一只耳朵的耳坠竟被烫穿了;
“烙铁烙”:广东学员覃永洁被拘留所警员绑在柱子上,警员将一根铁条在电炉上烧红后,压在其双腿上烙烫十几处,烙烫伤口很深,烙得他双腿发抖、疼得大叫,他痛苦不堪以致于小便失禁。他逃到美国后双腿经医生诊断为有十三处三级烧伤。
“烙脸”:用烧红的煤烙学员的脸;
“烧活人”:把备受酷刑折磨后还有呼吸心跳的学员活活烧死,对外称其为“自焚”。(湖北麻城白果镇警察所为)

(四) 各种坐刑

“罚坐”:每天除了限定的上厕所、吃饭外,要坐十五、六个小时,不许动。一动旁边警察指使的流氓就出手一顿毒打。长期这样坐的结果是臀部和腰都剧痛。加拿大蒙特利尔学员林慎立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时候,每天被迫坐在一张长约一尺,宽约6寸,高约一尺的小凳子上,被罪犯看管著,不许说话,从早坐到晚,时间长了,屁股上长泡,溃烂,极其痛苦难受,即使这样每天还得坐,整整两年都是在这张小凳子上熬过来的。
“坐板”:单人手铐脚镣坐床板,不准起立、睡下或走动。多人被关在不通风、无阳光的囚室中,挤坐在一条狭窄木板上。
“正坐”:身体体坐直两脚向前并拢拢,两手前平举举或两侧平举举,动作不合要求,犯人就拳脚相加。
“坐水牢”:城市学员被泡在污水中。农村学员被泡在粪水中。
“坐老虎凳”:受刑者的双膝被紧紧捆在老虎凳上,在小腿下或脚腕下常常加垫硬物,使人痛苦不堪。

“坐铁椅子”:唐山警察折磨学员,戴上重刑俱,坐上去不能动,无法大小便,学员坐8天8夜放下来时,全身浮肿,镣铐退不下来,最后还是硬砸下来的,有的学员甚至坐到22天,惨不忍睹。
“坐三角铁板”:经过这样坐板的法轮功修炼者,屁股被坐烂,血流不止。

(五) 各种站刑

“罚站”:被罚站者通常要一动不动地站很长时间,不得有任何动作。军训过的人都知道士兵站岗时,要把重心放在前脚掌,因为足跟部的神经压迫时间长了很容易晕倒。爱尔兰法轮功学员赵明曾在新安劳教所里被恶警逼每天站二十来个小时,手、小臂、脚和小腿全都肿了,脚肿得感觉鞋越来越小,足底的神经从脚跟到脚掌都极其痛苦。
“飞机式”:双脚并拢直立,头向前弯至90度,双手后上举。(下左)




“站小间”:面积刚容1人,高1.5米,形似小方桶,底装污水,四壁满是铁钉,学员光脚站在污水中,腰伸不直,身子不能转动,使人在里边欲站不能、欲躺不能。除了一个小栅门,其余四周都被严密封闭,终日不见光线。 法轮功学员因坚持真理、不屈从要求,被强行关进小号,有的长达120天,使他们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上右)
“倒立”:双手著著地,双脚向上。双手反锁在柱子上、窗棱上、铁门闩上、走道栏栏杆上,站立通宵。

(六) 各种蹲刑

“双腿蹲”:有时还要求双手抱头,将两肘收于两大腿内侧。蹲时腿脚酸麻、腰部疼痛,随时间的增加而愈发痛苦。
“军蹲”:最邪的一种体罚还是军蹲,劳教所警察经常用这种姿势长时间体罚法轮功学员。这是军队士兵队列训练里面的一种暂时性姿势,就是两脚前后间隔半步蹲下,后脚只前脚掌沾地,又承担主要重量,一般人只要蹲几分钟脚就很疼了,时间一长后脚和小腿极其痛苦,直至完全失去知觉。 赵明在新安劳教所期间,有一阵恶警找一些少年劳教犯按著他军蹲,一只脚失去知觉了再交换前后脚接著蹲,一天十来个小时,最后两脚的脚掌都剧痛无比,象脚的骨头直接站在地上。

(七) 性虐待

专门毒打女学员的前胸及乳房、下身;
“强奸”:北京警察当街毒打讲真相的女学员,打掉牙齿,打到休克后强奸。重庆警察毒打并强奸女学员、大学生魏星艳。
“轮奸”:河北邢台公安局及一个区分局的衣冠禽兽把所抓捕的女学员双手铐住,在警车里轮奸,送到后扒光她们衣服用竹条抽打,用电棍电乳房和阴部。
“电棍插阴道”:扒光衣服干部轮流用靴踢其臀部和大腿,又用打火机烧她的乳头,再用电棍插入阴道电她。
“四把牙刷搓阴道”:警察将4把牙刷捆绑一起,插入女学员阴道用手搓转,逼学员“悔过”。
“抠阴道”:年轻干警有的用手指抠女学员阴道。
“火钩钩阴道”:用火钩钩女学员的阴部。
“电乳头”:女学员被双手反铐,用电线把其两个乳头穿一起过电。
“投入男牢房”:马三家劳教所发明的。把女学员剥光衣服后投入男牢房,任男性犯人污辱。
“抠、掐乳房”
“烟头烧烫女学员的阴部”
“用脚踢肛门及下部”
“侮辱未成年少女”:多人长时间用最圬秽的语言侮辱年轻女学员,下流无耻,不堪入耳。

揪头发、扇耳光、用脚踹、拧、掐、撅、扭敏感部位等。让女学员光脚蹲在水泥地上,有女学员来例假都不许穿内裤,学员稍有不从,管教们和刑事犯就立刻毒打;强行把女学员扒光衣服,绑在用木板钉的十字架上,一动也动不了,大小便都不允许下来,将裤子全部脱到膝盖以下。这些被绑的女学员有的来了例假,血直往下流,警察也不管,有些不知羞耻的男警察还在这些女学员身边旁若无人地走来走去。(北京朝阳分局第二看守所)

把女学员放在一块木板上,小腹部上边再放一块木板,四个人站到木板上猛踩,被踩的人当时血和尿都流出来了,内脏就被踩坏了。一个未婚女学员被踩昏醒来后还是不说地址,他们就把她的衣服扒光,四名恶警也脱光衣服要轮奸她,女学员被逼无奈说出了姓名和地址。(北京朝阳分局第二看守所)

有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学员,长得非常漂亮,被用刑折磨后,男警们还扒光她的衣服把她四肢都分别绑上,然后给她拍裸体照,照后拿著照片给她看,骂她,并扬言把照片拿给世人看……(北京石景山看守所)

(八) 各种死囚刑

“穿恐怖约束衣”:将此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法轮功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约束衣”残害致死。
“地牢”:是一种将受刑人的手脚用交叉十字的铁链铐在一起的铁刑具。双手双脚锁在一起,寸步难行,戴上“地牢”几天手脚溃烂。使人不能移动又不能坐下。有的学员双脚被戴上生锈的“地牢”的刑具后,还被强迫快步行走,致使刑具上的铁片不停地割伤她们的脚。
“上十字架”:把学员紧绑在床板上或木板上呈十字形,不准吃喝拉撒活动。淄博任军被象钉十字架一样铐在椅子上长达18天。




“睡死人床”:把学员双手双脚分开绑在床的四角,不让吃喝或大小便。死人床用来摧残绝食抗议和不屈从无理要求的学员。绝食的学员被缚上死人床后,手脚动弹不得,被管教和犯人打手围上进行“鼻饲”灌食,很多学员在这种酷刑和摧残下失去了生命。(上图)
“上大镣”:给学员戴上特重的大镣,有的镣上拖很长很重的铁链子,根本无法行动。
“坐水牢”:水牢内部是水泥制成的池子,旁边有个铁架子,是专门吊人用的,上边是水泥制的盖子,人在其中分不清昼夜,地上水很深更无法休息。现代医学实验证明,人5-7天得不到休息就会有生命危险。水牢就是这样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地方。石家庄学员丁延在承德监狱遭到水牢的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

(九) 对绝食学员的“渣滓洞酷刑”

“迫害性鼻饲灌食”:随意用力给法轮功学员插管,而且是多次插管,从法轮功学员一个鼻孔插入,抽出,又从另一个鼻孔插入,插管完后,法轮功学员们都不同程度的吐血。劳教所的警察为达到迫害的目的,即使在“鼻饲灌食”时也要对绝食者进行折磨。比如管子上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并在从鼻腔进入食道的过程中,故意反复抽送皮管,使绝食者的鼻腔极其疼痛,同时恶心、呕吐、剧烈咳嗽。故意用粗管子、特别是脏管子给学员灌食。还用长疥人的洗脚盆涮洗插胃管,有时管子上带著血丝就给另一个人用,而且管子是淘汰的胶皮管。一根管子不清洗,反复给多人灌食,甚至在地上蹭来蹭去,把管子弄脏后再灌食。学员被灌食后,带著鼻管双手反铐还强迫劳动 。




“撬嘴直接灌食”:警察指示狱中的囚犯强行将学员捆绑起来,嘴掰开,撬开他们的牙灌食。通常在试图掰开嘴唇和撬开牙的过程中, 受害者的嘴被撕裂, 牙被撬掉, 喉头严重受伤。这种野蛮灌食方式,很容易将水、食物等强行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许多学员在灌食过程中被折磨死去。

所灌的东西:高浓度盐水、粘稠玉米糊、辣椒水等。有的当场被灌死,有的因胶管插入气管使学员窒息而死。有的把辣椒粉撒进学员的眼睛里、口腔中,剧痛难耐。

2000年2月11日山东29岁的工厂工程师刘绪国(男)因山东省济宁某劳教所警察对他强迫插管时所造成的肺部损伤而死亡。2000年5月17日44岁的北京法轮功学员梅玉兰(女)在北京市朝阳看守所经一名在押犯人粗暴灌食浓盐水和豆奶后,经历五天难忍的头痛、吐血等折磨,于23日去世。万家劳教所管教当著学员丁燕红丈夫的面给她强行灌食。丁燕红的丈夫看到她遭受如此迫害,抱头痛哭,惨不忍睹。

(十) 各种吊刑

“单手铐吊和双手铐吊”:学员被吊在监狱的铁门上、暖气管上、房柱上、篮球架上、单杠上、不让脚著地歇息,农村有用绳子紧捆学员双手吊著过夜的。“树上悬吊”: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发明的酷刑。百余棵树上,白天、晚上都用各种姿势吊著人,冬天有的被冻得失去知觉;夏天被晒得晕倒在树上。张家口市宣化县学员朱有荣被吊几天几夜后死在劳教所。
“门框悬吊”:用绳子长期吊在门框上。几个人将学员抱起,让其踩在凳子上吊好,然后突然抽去凳子,为了不让学员发出惨叫声,事先用脏东西塞住嘴巴。
“铁丝吊铐”:把学员铐吊在铁丝上,并让吸毒犯来回拉动取乐数小时。
“上绳 ”:是逼供和迫使人屈服的酷刑之一。此刑是将很细的尼龙绳用力套住脖子,然后再把两只胳膊一道一道的勒紧,一只胳膊用力往后背,另一只手从肩上往后背,绑在一起用木棒和啤酒瓶用力挤压,绳子陷进肉中,时间长了胳膊都能残废。紧缚的双臂吊至肩高处,脚尖刚好沾地支撑全身重量。绳子有时还打上刺,用力捆缚时使绳子紧紧勒进肉里,使人痛苦万分。吊一次叫一绳,警察对待逃跑的犯人,多只上两绳(吊两次),而学员竟被上过八绳、九绳,令人发指。
“吊铁环” :学员的两手、两脚分别插入铁吊环中三天三夜,不放下来。




最多吊铐时间长达18天之久, 当时放下来时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样,骨瘦如柴,双手由于长期被铐手腕呈紫黑色,腰部以下严重水肿变形,双脚由于长期站立呈粉红色,连鞋子都穿不进去了,行走困难。(长林子劳教所)

(十一) 各种铐刑

“单人铐”:单人双手铐在腹前,有的铐在背后并锁在床脚上、桌子脚上,使学员站不起来、坐不直、睡不下。
“双人铐”:两人背靠背双手双铐交叉锁锁在一起,一人打盹儿弄动手铐就会嵌进肉里。
“苏秦背剑”:一只手从肩上拉向后背,另一只手从腋下向上拉向后背铐一起,警察还不时拉起手铐让学员快速转转动,并猛力上提手铐痛到学员休克为止。一北京学员被手铐夹断手筋生命垂危。




“双人镣铐”:一人左手与另一人右手、一人左脚与另一人右脚用手铐与镣铐连在一起。
“超时床上铐”:恶警把有的学员手脚绑或铐在床上,整月不让你起来,最后就是生褥疮,任何一块沾床的皮肤都痛苦无比。胳膊保持张开的姿势被铐在床上时间长了也是痛苦不堪。
“上大挂”:用手铐将两手分别铐在两张床上,脚刚刚著地,一挂就是三天三夜;

(十二) 巧立名目的刑罚

“耍熊猫”:就是打耳光,由犯人轮流用双手狠打学员的脸,一直打到脸部肿大,变紫黑色和熊猫一样。有的犯人用鞋底、木拖板、皮鞭鞭、胶棍、木板狠打学员耳光。
“扎鸡翅膀” :两臂弯曲紧贴上身,用绳索紧捆狠绑。
“扣起” :双手抱头弯腰90度站著著。
“关铁笼子” :北京警察把学员当“动物”关进铁丝笼中。
“夹色”:多个犯人日夜轮流监控一个学员,可以随意打骂和折磨。大庆油田电脑软件工程师王斌被毒打致死,临临终前医生检查:淋巴动脉被打断、锁骨、胸骨、肋骨被打折十几根,睾丸被打碎,一个鼻孔被烟头插入烧伤,身上多处黑紫,惨不忍睹。
“钉竹签” :学员十指被钉上竹签子。
“住地惩罚”:冬天令学员睡在漏水潮湿的水泥地上,开著著窗户、冷气折磨学员。夏天30多人住在十几平米囚室里锁上门窗和厕所,大小便在脸盆中,放在室内,闷热、拥挤、恶臭、蚊叮难以入睡。
“撞头”:女学员被拽著著头发、男学员被两个犯人抓住手脚抬起往墙上、门上、柱上、桌子脚上、地面上、树上猛撞,有被撞得头破血流,也有颅骨损伤昏厥的。
“罚跑”: 逼学员跑步,跑不动,用人推著跑,有的推著也跑不动了,甚至用人拖著两脚跑,拖得衣服在地上磨烂了。
“罚淋浴”:冬天往学员身上浇冷水叫冷淋浴,夏天浇烫水叫热淋浴。还有用开水烫伤的。
“罚操练”:跑步--冬天强迫学员在厚冰地上光脚跑,夏天在晒烫的马路上赤脚跑。
“走正步”:手脚不到位就被拳打脚踢。这种走正步多在强劳动后进行,以阻止学员炼功。
“大夜熬鹰”:强迫长时间不准睡觉。
“狗窝”:不到1.5米高,约0.8米宽,1.3米长,被高扣于铁门之上,人站不起来,又蹲不下,劳教所内部称之为“狗窝”。
“关禁闭”: 将学员单独关在狭小黑暗密不透风的禁闭室中,一位66岁的学员因不愿改变自己的信仰,在禁闭室和严管室度过了2/3的劳教生涯。
“洗排骨”:灌凉水、冬天往学员身上浇凉水(有时脱光衣服,有时不脱衣服直接往身上浇。)有时当女学员被脱光衣服泼冷水发出惨叫时,有的男警察故意跑到她们面前叫她们不要叫!
“针扎手指”:有学员的手指被扎进手指甲的三分之二还多。
“铁钳子拧肉”:用铁钳子夹住肉使劲拧。
“塞辣椒” 把朝天椒(一种非常辣的辣椒)塞到学员嘴里、鼻孔里、眼睛里、耳朵眼儿里。
“洗冷水澡”: 在寒冷的冬天,强行扒光学员的衣服,一丝不挂地抬进洗手间,将其按在地上向身上、头上泼冷水;有时放进盛满水的大水缸里长时间浸泡。“冷水澡”洗完后,再将学员抬到储存室,不准穿衣服,打开门窗冻几个小时;有时将学员赤身裸体地抬到宿舍里,逼著躺在吊扇下,打开吊扇吹半天,直冻的学员上下牙齿“咯咯”响,浑身青紫。
“剪刀尖刺划脚心”: 逼学员脱掉鞋袜,用胶带缠住手脚,绑在床腿上,用剪刀尖刺划学员。
“倒提灌水”: 倒提著学员的双脚,将学员的头插放进水缸里的水中灌、呛,几分钟后提出来再放进去,如此反复多次长时间地折磨。致学员被呛灌的昏死过去。



(十三) 二战法西斯暴刑重现

“耐寒”:这是当年日军侵华时对待中国人民恶行的重现:中国北方冬天严寒,公安把大批学员衣服扒光,强迫趴在雪地上手掌著著地,不著著地就用脚踩,学员手指都冻得象胡萝卜一样红肿僵硬,一碰就断。潍坊市一个街道办事处强迫一些坚持修炼的学员三九寒冬脱光衣服,赤脚站在室外厚冰上,强行给他们灌屎灌尿。辽宁省的马三家劳教所在风雪天把法轮功学员衣服解开,铐在球架上,直到把人冻昏,满脸冻出成串的大泡。

“耐热”:夏天关开水房。团河劳教所恶警岳清金把学员李旭鹏夏天关在开水房(即烧开水的大锅炉所在房间。市内温度很高,人呆在里面闷热难耐,呼吸困难。高温中人很容易筋疲力尽,有的甚至昏死过去。)里长达一月,最后热得李旭鹏晕倒。夏天中午气温正高时,将学员背铐在电线杆上曝晒。

“放毒气”:山东蒙阴县邪恶之徒李枝叶,类延成等效仿纳粹使用毒气杀害犹太人的法西斯手段,连续三夜把毒气投入被他们打得遍体鳞伤的法轮功修炼人张荣秋房间。第一夜的毒气使张浑身虚弱,没一点点力气;第二夜的毒气使张头痛,虚弱,脸色蜡黄;第三夜投入毒气后,张浑身抽搐,哆嗦成一团,昏死过去。凶犯为了逃脱责任,把张送回家。张生活不能自理,双双手不停颤颤抖。

“钉竹签 ”:警察用锤子把锋利的竹棍子钉入学员的指甲盖。在锤击过程中, 指甲盖完全地被掀开或脱落。因为暴露的指甲盖床是极端敏感的, 钉竹签过程中的痛苦无法形容。警察开始会把竹签钉入一个手指。如果学员仍然拒绝放弃信仰, 警察就会接著在其他手指上钉, 直到残酷地将所有十个手指钉满竹签。还有将铁丝或竹签插入指甲;用针深深刺入肌肉,然后与发电机连接起来,接通高压电流。

“细菌房”:该房子墙上、地上、顶棚上长满红、绿、黄、白等长毛(菌丝),把学员关进去,不给消毒,不让晒被子,不让洗澡。不出一个月,住在里面的人身上全部长满了各种各样的疙瘩,连医生都说不清是什么疹子。染上这东西之后,痛痒难忍,白天让人坐卧不安,晚上整宿不能入睡,让人苦不堪言。

“动物咬人”:放狼狗咬人;还有放狼狗咬,毒蛇和蝎子咬,放蟑螂、放臭虫、老鼠。

(十四) 强行注射破坏神经的药物

精神病医师(给修炼者)长期注射(或灌食)大剂量的精神病药物,往往造成对神经系统的彻底和永久性的破坏。

江苏省徐州精神病院把学员强行绑在床上打针、灌药,所谓的医务人员超剂量地给学员注射不知名的针剂,人立刻就昏了过去,不省人事。药物的作用发作时,人撕心裂肺地痛苦、疼痛。当学员清醒时指问那些所谓的医务人员:“为什么给我们这些没病的人打针、灌药?”他们说:“用这些药你们不会死的,只是很痛苦,如果你们说不炼法轮功了,就可以不给你们用药了,你们自己千万不能跑出医院去,我们不给你们逐渐停药,人会疯掉和死掉的,即使跑出去,别人也会把你们当成疯子再送进疯人院的。药性反应起来痛苦是难以想象的,非常可怕,后果不堪设想” 一天,一位学员在凳子上盘坐,院长走过来恶狠狠地说:“你还在炼功吗?就把你的针药量还要加得更大,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看你还炼不炼!”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数千学员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强制注射大剂量破坏神经中枢和有损健康的药物。

(十五) 枪击学员

2002年2月16日,辽宁鞍山市警察在抓捕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使用手枪射击,一警察连开四枪并击中了一学员的腿部;2002年三月长春电视插播案后,江氏集团密令警察可以对挂横幅贴标语发传单的法轮功学员开枪;据2002年3月16日报导已至少发生3起枪击事件,导致一名学员腿被打断。黑龙江省密山市警察杜永山在2月12日早两点钟左右,公然开枪将法轮功学员姜洪禄的腿打断。

(十六) 虐杀不分老小

“拖死”:东北警察把学员的肩胛骨用铁铁丝穿住,硬是把人活活拖死了。“烧死”:湖北白果镇把毒打后尚未断气的女学员活活烧死,对围观观的群众当面撒谎说是“自焚”。
“强行火化”:江苏苏淮安看守所的警察把36岁的学员张正刚毒打到气息奄奄,但尚有心跳和呼吸,就把张强行火化了。
“堕胎死”:烟台女学员怀孕8个月在家中被抓走,强制“转化”,强行堕胎,孩子下来会哭,现生死不明,母亲被劳教;
“勒死”:北京团河劳教所把王丽萱母子迫害致死,说王“跳楼自杀”,她8个月的儿子死后遍体鳞伤,脚踝有明显勒痕;

8岁的高京宁被迫害致死;12岁的小瑞和她10岁的弟弟小怡跟妈妈一起在公园炼功被抓被打,警察还令姐弟俩趴在地上,用脚踩小孩的双臂,碾动双臂,孩子痛得哇哇大哭。把正在上学的孩子也关进了监狱,理由是“给你妈做个伴”,“劝劝你妈”。

(十七) 限制人身自由

“不让睡觉”:有的劳教所学员们晚上六七个人被迫挤在一张双人床上,学员刚一闭眼,他们就用电棒猛敲铁门,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奉行“不转化就不让睡觉” 的原则,对学员进行精神折磨。
“不让吃饱”:一些劳教所只给学员每天两次玉米粥,每次一点点刚好盖住碗底,两口喝完,学员饿得眼冒金星。
“不让上厕所”:致使学员膀胱、肾脏出现问题。
“长期不准洗衣、洗澡”:多数学员身上长了疥疮,痛苦不堪。

(十八) 高强度的体力劳动

长期强迫学员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 。举几个例子:

“磕大板瓜子”:法轮功学员李明义关押于兰州西果园看守所3个月,一天干十几个小时的体力活(磕大板瓜子,一种黑色的大瓜子),如完不成任务,便要受罚,遭犯人毒打(管教纵容)。由于长时期的高强度干活,两手食指、拇指指肚都变形,结了厚厚的老茧,嘴经常肿得老高,并且牙齿严重受损。

马三家劳教所女一所专做假冒Adidas的运动服;强制劳动时间每天20个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连续36个小时劳动不停。女二所长期从事手工劳动,平均每天劳动时间为14个小时,生产制作用于复活节的工艺品(其原材料全部带有毒性)和其它工艺品,包括绢花、羽毛圣诞树、塑料花环等,由大连港发往世界各地、主要是欧洲国家(警察之所以强迫法轮功学员超强度劳动的原因之一是产品收入与司警个人奖金挂钩)。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学员被强制超负荷劳动,不服从就关小号,它们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讲职业道德,让手上长疥的人缝制婴儿衣服。

学员林慎立在江苏大丰劳教所每天的劳动长达12小时以上。周末和星期天都不能休息。由于超时超负荷劳动,胸背出现了血泡,屁股上大面积溃烂,走路举步艰难。吃饭,上厕所时难以下蹲,每天短裤和肉分离时都出现撕裂般的疼痛。每天晚上虽然由于超负荷劳动而疲惫不堪,但仍然无法入眠,总是在一个姿势下躺著,稍不注意翻动身体就马上会痛醒。两手中指半截溃烂,因为劳动是做皮球,要拉线,每次拉线触及中指都会痛彻心肺。

(十九) 五花八门的酷刑

“赤身滴水”:寒冬全裸,用冰凉水点滴洗澡,后用牙刷猛刷全身直至冒血珠。
“乌龟推沙”:寒冬全裸,洗衣粉拌湿,在地下卧扑被推来推去直到满地泡沫被血染红和昏迷。
“百宝粥”:强行吞吃监室犯人的鼻涕口痰,有个学员被连续逼迫吃了一个冬天。
“爆咽喉”:强吞监室烟鬼抽的火红的烟头。有时吞多了拉不出来。
“碰五星”:强迫学员前额碰墙直至出血,印在墙上成星状。
“干煸四季豆”:用牙刷把子挟手指丫用力挠,直至手指缝肉烂,有时露出指骨,后化脓。
“红烧猪蹄”:用烟点燃,烘烤指甲发出焦臭味,指甲烂掉流脓。
“拔菠菜”:强迫把阴毛拔光。
“火爆龟头”:用纸缠在阴茎上点燃,阴茎起泡化脓糜烂异臭难闻。
“棵棵香” :用牙刷把子敲门牙松动而且流血不止,甚至脱落。
“跪冰块”:冬天强迫学员跪在厚厚的冰块上。
“跪钉板”:夏天跪在发臭的垃圾堆上、 煤炭渣上、碎石沙子上、钉有铁钉的木板上、跪在地板上双膝弯处压上木杠,两人分两边站在木杠上,用脚狠踩猛压学员两膝。

叫不出名的酷刑:刮、灌、烫、闻味、拔毛、蒙头、踩、踹、掐....

让男犯把身上长脓包的女学员按住,用刮刀刮勺在血肉中刮来刮去;
拖到厕所将头按在水池中灌;
用开水烫头;
用水从头泼到脚,在开足柜式空调对著吹;
捏住鼻子往嘴里灌水,一次两次,五次六次;
把头摁在马桶里闻臭味;
用风油精往眼里灌;
将学员的脑袋使劲正反来回转,转得人脑袋像脱臼似的;
脱光衣服拔毛发:男学员被拔下身毛,女学员被拔头发;
用医用大号针头扎头至满头血肿;
迫使学员趴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部,然后脚狠狠地在学员背上使劲踩、踹;
用手死掐喉咙,用拇指、食指、中指用力地强扭气管,直到不能支撑才松手;
抓住学员的头发往上提,头发被扯掉得满地都是,头皮浮肿起来,连眼圈也是肿的;
让学员脚踩师父像,或让弯腰、背上背著师父像不准动;暴徒们当著学员的面胡乱糟蹋师父像;

往嘴里倒痰、塞例假换下来的卫生巾、袜子、牙膏、卫生巾、香皂、辣椒、吐了痰的卫生纸,用力猛,嘴都被弄烂了;

吃霉变食物:劳教所卫生条件差,食品霉变,河北劳教所饭菜中有时发现3厘米长的虫子,导致学员长时间腹泄而丧生。河北省安全厅负责出入境签证的干部陶洪升就是这样在劳教所里长时间便血致死的;

用洗洁精、洗发水等刺激性的化学物品强制灌胃,让人不停呕吐,恨不得把整个胃都吐出来,痛苦无比,那种惨状是难以形容。

把学员头朝下倒挂起来,把厕所的抽水马桶灌满了水,把倒挂的学员的头强制的按进去,学员不停的挣扎,快窒息的时候,又把学员的头拉起来,反复这样残酷的折磨。那些邪恶经常把学员灌的昏死过去或神志不清;

用拖布把蹲厕的下水口塞住,灌满水后,将学员身体按倒,脸朝下,手反捆,抓住头发,把学员的脑袋往厕所坑里按。

。。。。。。。。。

(二十) “多项全能” -- 酷刑连续折磨

以上只是逐个介绍单项酷刑,事实上,在具体迫害中,警察和劳教人员常常是多种酷刑齐下的。

一位五十多岁重庆的学员,因为绝食,警察用电刑烫伤她的脸,两颊有两寸多见方的焦糊伤疤,滴著脓水。警察看她不屈服,又对她进行冻刑,让她站在风口上,脚下是厚厚的冰层,扒光衣服,赤脚冻上几小时。回来后又灌食,一直把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折磨得奄奄一息。

再有一位学员,也是花甲之年的老人,因为上天安门,被房山地区葫芦法乡的警察在零下二十几度的情况下受冻,扒光衣服,只穿一条短裤,赤脚,将衣服扎在腰间,洗排骨,站在冰上,人牢牢地铐在铁柱子上。它们用皮鞭、铁棍狠狠抽打(警察轮流值班),整整一天一夜。内脏被打坏了,手也残废了,身上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警察用二、三只电棍同时在一位学员脸上、肚皮、腋下、脚上等部位电击。然后他们又用木棒毒打,肉厚的部位被打得象黑锅底色,骨肉分离。停了一个时辰,又把他双手吊铐在树杈上腾空后,用电棍电击脚心。尽管遭受这样的折磨,清晨他们仍把他叫起去清理厕所卫生。

(二十一) 刑罚株连

在拘留所劳教所有人炼功,同室者全部受罚延长刑期,在家庭和单位有人炼功开始只开除学员本人党、团、学、军籍和公职。随著邪恶迫害的升级,就牵涉到不炼功的家庭成员的升学、就业、婚姻、住房、工资、退休金、保证金等方方面面。有的株连到工作单位领导及更上一层领导。有的甚至株连亲朋好友、同学、同事、邻居和户籍警察等等。

(二十二) 经济掠夺

对学员经济上掠夺同样残酷凶狠,进京上访被抓,不仅要交大笔罚金,还要负担警察由京带回原地的往返差旅费。,要交不再上访的保证金和不再炼功的押金,以致开除公职停发工资,收回住房后。后来发展到还要家属交保证自己亲属不上访、不炼功的保证金。退休者炼功不发给退休金和医药费,农村学员要是交不出现金,家具、农具、牲畜、口粮等都会被抢走。有的公安更邪恶,对学员反复抓反复罚,靠学员的罚金发奖金和自肥,让法轮功学员生活无著落,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放弃炼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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