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泄密!王伟不是两年前的今天牺牲的(多图)
 
姜青
 
2003年4月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江泽民在低票当选军委主席时,还高兴得两手乱挥,他应该知道从3月15日国家主席的位子一失掉,他就在国际上失去了豁免权,就可以被起诉。

中国的网络怎么封锁都封锁不住,很多大陆的网友都知道江泽民在海外被起诉了,这下子可是一传十、十传百,不但大街小巷无人不知,无人不谈,而且在部队里弄得满城风雨。这么一闹,江泽民工作过的部门、军队里的干部说,不用国外起诉了,他在国内干的那些事就足够上刑场的。

您还记得吗?今天是4月1日,两年前的今天王伟失踪了,再也没有回来。

大纪元2001年4月11日报导,根据多方消息证实,王伟其实已在4月1日落水不久即被救起,并且软禁在一所不知名的疗养院当中。


冤死的王伟和太太阮国琴
但是,所有知悉真相的搜救人员全部受到警告,「为了国际斗争的需要,对王伟的被救真相必须永远守口如瓶,违者以严重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并在江泽民的授意下,有关方面做好了充份准备:即必要时,将不惜代价彻底销毁人证。

2001年14日,海军司令员石云生和政委杨怀庆等海军领导看望了正在北京的王伟双亲,并代表海军全体官兵向他们表示慰问。4月14日下午六时中共停止大规模搜救工作,报导中说,根据多方面情况判断,王伟已无生还可能。

新华社报导,中国海军党委宣布批准殉职机师王伟为革命烈士,江泽民18日署签命令,授予王伟同志「海空卫士」荣誉称号,并号召中国人民解放军全体官兵向王伟同志学习。。批准令指出,2001年4月1日上午,中共海军航空兵某部飞行中队长王伟,在执行对美军用侦察机跟踪监视任务中,所驾驶的飞机被美机撞毁后跳伞落海,「光荣牺牲」。

王伟下落不明才半个月,中央军委就授予他烈士称号,为何如此心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恩爱夫妻天人永隔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只有利害关系人,也就是与王伟有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才有资格申请宣告王伟死亡;也只有人民法院,准确地说是王伟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失踪前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才有资格宣告王伟死亡。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1年。也就是说即使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通常也需要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宣告王伟死亡。

所以,王伟应该报“失踪”而不是“牺牲”。

不过海军航空部队有人透露说,王伟不是“失踪”而确实是“牺牲”。江泽民要拿王伟失踪之事掀起一个反美浪潮,转嫁老百姓对国内危机的不满和视线,所以下令让王伟成为烈士。

据可靠消息,王伟是被毒死的,在他的饭菜里下了剧毒,死状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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