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臨時改變指控 李祥春不要辯護律師
 
2003年3月2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法輪大法信息中心3月22日報導,在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博士被中共拘留50多天後,中國揚州法院匆匆上演了一場被觀察家稱爲「作秀」的審判,昨天(3月21日)當庭宣佈了對李祥春案的一審判決。最新的消息證實,李祥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作秀審判」是對中共法律系統的最大嘲諷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發言人張而平就此指出:「中共上演的這場『作秀審判』,實際上是對中共法律系統的最大嘲諷,說得更清楚些,是對中共法律系統本身的一次大審判。(中共的)這套系統,竟然可以根據它自己的政治興趣,隨意檢控無辜的美國公民,包括象李祥春這樣的美國醫生。」

張而平呼籲:「我們要求中共立刻無條件釋放李祥春博士。」

迫於國際壓力 中共當局改變對李祥春的指控

中共當局最初指責李祥春「破壞廣播電視設施」,並威脅要對他判處高達15年的徒刑。然而最近幾個星期,當李祥春案在國際上得到世界各界人士的高度關注和支持,中共遂改變了對李祥春的指控,說他是「準備」破壞廣播電視設施。

在審判中,中共當局把李隨身行李中攜帶的一個類似隨身聽的VCD播放機,作爲李「可能」干涉電視播送的「證據」。 而李祥春實際上是醫學博士,並沒有工程學背景。

在被拘留期間和審判過程中,李祥春本人一直堅持認爲自己沒有罪,中共拘捕他僅僅因爲他是法輪功修煉者。

「我們都很清楚,李博士沒做錯任何事,」李祥春的朋友、加州的亞當(Adam Leining)說:「事實是,隨身攜帶VCD播放機到中國旅行,並不能夠成爲拘捕他的理由,更不用說當局竟還因此判他三年入獄。」

先定罪,後指控 ──被顛倒了的中共司法系統

據美國駐中國領事官員透露:在星期五(21日)的審判中,李祥春選擇了爲自己辯護的方式上庭。

在美國駐上海領事館的幫助下,李祥春的未婚妻符泳青在開庭前得以與李祥春通話。符泳青說:「李祥春拒絕僱用律師。他這樣做,是因爲他認爲中國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沒有獨立於權力之外的律師和法庭,選擇律師爲他辯護,就等於認同了審判。而事實上,不遵循真正法律原則的任何所謂審判,都只不過是一出無恥的鬧劇,作秀而已。」

李祥春的朋友們和法輪功學員則認爲:「整個中共司法系統都被顛倒了,它現在成了中共實施迫害的一個工具。」

亞當先生說:「他們(中共)如果想迫害誰,看誰不順眼,他們先給你定個罪名,然後他們開始收集所謂的證據,來支持他們的莫須有的指控,然後他們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說你有罪了。他們這樣濫用司法系統,無非是想爲其系統地迫害披上一個合法的外衣。他們就是這樣來對待法輪功的。中國的司法系統之所以能夠被這樣用來迫害無辜,這與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無視國家憲法、利用國家機器發動全國範圍的對法輪功的鎮壓有著直接的、不可分割的聯繫。」

亞當先生指出:「這次的作秀審判本身,就是一個被用於迫害的工具。」

中國司法程序的陰暗面

美國國務院1999年關於東亞地區國家的一份報告中這樣寫到:在某些敏感案件或政治案件中,中國的法律系統「不能保證被告享有基本的法律保護和適當的法律程序,因爲當局把維護公共秩序和壓制異見看得比執行法律準則更重要。」

而美國人權律師泰勒-馬瑪什則指出:「在中國的法院,判罪率高達98%,極少量案件的被告會選擇上訴,主要是怕會得到更長的刑期或生出新的指控。在這樣的法制系統中,又加上中共目前不遺餘力地對法輪功的鎮壓,法輪功修煉者能否有機會得到公正的對待,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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