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兩炸矛盾在激化 胡錦濤不能再猶豫了 (多圖)
 
林保華
 
2003年3月1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公元二○○一年的「兩會」,發生江西省芳村小學煙花廠爆炸事件和石家莊據稱是一個叫做靳如超的聾子一下連環爆炸掉四棟大樓的事件;今年則在兩會前夕發生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爆炸事件,兩會當中則發生一名黑龍江男子帶了「詐彈」闖入路透社駐北京辦事處事件。


北大爆炸現場
今年的事件和當年不同的是:第一,北大清華的爆炸沒有死人;第二,前年的事件一個有意一個意外,今年則兩個都是有意;第三,發生地點轉移到首都這個敏感的地區。第一個不同是好事,第二、第三則表示製造爆炸的一方在「與時俱進」,知道在北京可以製造出「效果」出來,但是也顯示兩年下來,中共在解決社會矛盾來消除民衆的不滿方面卻沒有與時俱進。這就潛伏着更大的危機,因此現在沒有死人不等於說將來不會死人,甚至死更多人,「詐彈」隨時也可以變成真炸彈,因爲在中國買炸藥是很容易的事,石家莊爆炸槍斃賣炸藥的人並沒有解決問題,因爲錯不在賣炸藥的人,而在製造爆炸的人,更是目前迫使一些人走投無路的制度和官僚。事實證明,其他地方也經常發生原因不明的爆炸事件,例如三月十一日,廣東佛山一家化工廠爆炸,死傷幾十人,原因還沒有公佈。


北大清華爆炸嫌犯黃旻翔
從今年的「兩爆」情況來看,雖然北大清華的爆炸當局聲稱已經抓到嫌犯黃旻翔。但是找不到犯事的真正原因。說是爲了出名,爲什麼偏偏尋找這樣危險的事情來做?而既然爲了出名,爲何爆炸後又不在北京挺身而出,乃至高唱悲壯的《國際歌》?而他既然不想出名而要保住一條命,又爲何到網上自稱是自己做的,給警方提供線索?他是爲了出名製造爆炸,還是爲了在網上出名而冒認?北京航天航空大學一個研究生張勇就假扮「英雄」開玩笑說是自己做的而出名,但是被警方逮捕,雖然很多人證明他不在場的證據,當局也不肯放人,如果抓不到這個黃某人,張勇是不是要「順位」頂罪?再者,警方說在黃某人北京住過的招待所查出他製造炸彈遺留下來的零件。如果說查出一些火藥灰還可以使人相信,但在好幾天之後還查出「零件」,莫非黃某人走了以後,該招待所沒有收拾清潔那個房間而專等公安來搜查?


「詐彈」闖進路透社的方慶輝
至於拿了「詐彈」闖進路透社的三十多歲男人是黑龍江人,名叫方慶輝,他自稱有冤屈和要揭發貪污腐敗事件而要路透社給他報導出來,爲路透社所拒絕,並且報警。看來這個人還是有些文化,否則不會知道有路透社這個外國傳媒機構。至於有什麼冤屈,看來公安不會報導,但是當局後來說他是失業工人,最近佳木斯的工潮鬧得很兇,是不是與此有關?但是過公安又說他是精神病,那是一貫的誣衊手法,企圖掩蓋社會矛盾的激化而已。

在改革的過程中,有些人利益被犧牲是難免的,問題是如果當局缺乏妥善安排而貪官污吏又趁機搜刮,就會使矛盾激化。從去年三月到今年鬧了整整一年的遼陽工潮就是這個情況。而如果領導和羣衆有一個可以溝通的渠道,官員們又的確是「三個代表」中代表廣大人民羣衆的利益,矛盾可以及時解決,當事人也就不必被迫挺而走險,拿炸彈來投訴自己的冤情了。

可是我們所看到的,人民代表不能代表人民,因爲不是羣衆選舉出來,而是當局指定的,他們平時沒有接觸羣衆,而是享有特權;到人大開會時又如臨大敵,不讓民衆接近,叫民衆如何投訴他們的冤情?今年一月,一名北京市民在北京市人大和政協會議期間,到人大代表下榻的賓館遞交一封致人大代表的信件,反映他對一項地方政策的看法,並希望給予答覆和指導。賓館保安人員和公安將他帶到派出所後關進地下室七個多小時,並勒令他寫下認錯書後才放人。隨後他向《中國青年報》投訴,媒體爲他伸冤。但是在兩會前夕,被捕的遼陽工人領袖姚福信和蕭雲良兩人的女兒姚丹和蕭宇前往北京準備拜會律師,卻在北京崇文門的一家旅館裏被一大羣國安和公安警察帶走。顯然當局害怕她們利用兩會期間進行投訴。如果人民代表不是接受羣衆的投訴,就只能理解爲只是中共的政治花瓶和橡皮圖章了。而爲甚麼《中國青年報》當時似乎扮演「爲民喉舌」的角色,後來怎麼不繼續扮演這個角色,爲尋求法律途徑的工人女兒們說話呢?可見媒體扮演什麼角色,也是根據黨在不同時期的不同需要來決定的。因爲如此,羣衆也就缺乏一個可以通過媒體同領導人溝通的渠道,以及發泄自己不滿從而可以減壓的渠道。結果一些本來並不複雜的事件,也被逼用極端的辦法來解決。

當然,胡錦濤上任以來,也企圖做一些事情來體現他的「新政」,以便爭取民心,例如表示對弱勢族羣的關懷,改進傳媒的報導內容等等。然而從爆炸案的情況來看,這些動作遠遠還沒有深入民心而給絕望的民衆帶來新的期望。之所以如此,乃是因爲中共以往壞事做得太多,沒有大動作難以挽回民心。此外,江澤民還在那裏掛頭牌,顯示舊勢力還在阻撓新政的推行,新班子小心翼翼的做法,不但緩慢,而且影響效果。如果不排除攔路虎,怎能爭取到民心?怎能消解社會矛盾?看來,更大的爆炸性事件還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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