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国家安全」的三道防线
——评江泽民政权的「国家安全观」
 
【人民报消息】「国家安全」有三道防线,第一是国防,第二是外交,第三是反间谍。江泽民政权把和平组党人士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不仅严重践踏人权,而且会把「保障国家安全」引导到错误导向上去。中国《刑法》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应按「国家安全」的科学涵义重新修订。

在今日中国,当人们谈起「国安」时,往往会联想起明代的「东厂」、前苏联的「克格勃」。「国安」一词还因《刑法》中「危害国安罪」而使一些人望而生畏。问题是,什么是「国家安全」?什么是「危害国安罪」?

「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历史上,这两个概念长期没有分开,「国家治安」被视为「国家安全」。在英国早期历史上,「国家治安」仅限于某些地区和某些季节,在王位更迭期间,在老国王去世、新国王加冕之间的时间,混乱和犯罪不被认为是对「国家治安」的破坏。后来,「国家治安」扩展到所有时间和全英格
兰。法国大革命推翻了国王,一七九二年革命政府成立了「公安委员会」,「公安」被视为「国安」。公安委员会掌管全法国的警务治安工作,有权逮捕一切危及「革命」的嫌疑犯。一七九三年九月十七日革命政府颁布的《惩治嫌疑犯条例》规定,凡行为、关系、言论及著作表现为拥护专制政治、联邦制及敌视自由者,未能按规定证明其生活方式及履行公民义务者,被停职或撤职的官吏,前贵族及其亲属或亡命者的代理人而未
经常表现热爱革命者,革命期间出走的亡命者,均被视为「嫌疑犯」。所有这些「嫌疑犯」都被视为可能或已经「危害国家安全的人」。一七九四年六月十日,法国国民公会通过了著名的「牧月法令」,规定「凡是与人民为敌的都是罪犯」。革命法庭负责审理一切有反革命企图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一经判决,不得上诉。在雅各宾派专政时
期的法国,「反革命罪」与「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同一概念。在人们眼中,「公安委员会」是一个「恐怖部」

重新修订刑法中的「危害国安罪」

结社自由、组党自由是基本人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二条在「结社自由」第二款中提及「维护国家安全」的「限制」,是在「国家安全」正确的定义上说的。国家并不属于某一人、某一政党,而是属于这个国家全体公民的。在「一党专政」的国家,组织反对党对「一党专政」是一种威胁,但并不危及「国家安全」。重判中国民主党创建人徐文立、王有才、秦水敏表明,今日北京政权严重歪曲了「国家安全」的涵义,把「自由组党」视为「颠覆」和「危害国家安全」,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中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严重践踏人权,而且,会把「保障国家安全」引导到错误方向上去,忽视在国防、外交等重大问题上保障国家安全。

在二十世纪和二十一世纪之交的今天,专制独裁、一党专政正在全世界范围内一国又一国地被淘汰,政治现代化是中国必由之路。政治现代化不仅包括发展政党政治,实现军队国家化等体制问题,而且应把「国家安全」概念置于现代的、科学的基础之上。中国再也不能把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欺压老百姓视为「维护国家安全」,而应当放眼世
界,在钓鱼岛列屿、南中国海问题、印巴核试以及中国对外政策一系列问题上,重视维护国家安全。现在看来,中国的《国家安全法》以及《刑法》中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罪」部分,有必要根据「国家安全」的科学涵义,重新加以修订。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1/4/3/12870.html
打印机版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九评共产党
  历史惊变要闻
  神韵晚会
  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
  魔鬼在统治著我们世界
  秘卷玄学系列
  高层秘闻内幕
  时事评论
  奇闻怪事
  天灾与人祸
  政治小笑话
  环宇遨游
  三退保平安
  还原历史真相
  江泽民其人
  焦点专题
  神传文化
  民间维权
  社会万象
  史前文明
  官场动态
  国际新闻
  控告江泽民
  活摘器官与贩卖尸体
  精彩视频
  谈东谈西
  聚焦法轮功
  精彩网语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