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用国土换来越共对“统一大业”的理解和支持
 
2001年12月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按:中越新签「两国签署陆地边界条约」,两国在均认为「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的前提下达成「共识」。从小兄弟立即「重申,越南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越南同台湾只进行非官方经贸往来,绝不同台湾发展官方关系。」的「欢欣鼓舞」的姿态,我们可以看到老大哥又是多么的「慷慨」激昂。)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日电 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于十一月三十日起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中越双方今天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就双方共同关心的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

  声明中说,双方决心从各自国家的实际出发,继续探索和解决党和国家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双方决心坚持“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十六字指导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两国《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提出的明确目标和任务,不断提高中越传统友好合作关系的质量和水平。

  声明指出,双方一致认为,两国签署陆地边界条约、北部湾划界协定和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为推动两国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地区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声明提到,双方同意,继续维持现有海上问题谈判机制,坚持通过和平谈判,寻求一项双方都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办法。在问题解决前,双方本着先易后难的精神,积极探讨在海上,诸如海洋环保、气象水文、减灾防灾等领域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和措施。与此同时,双方均不采取使争端复杂化或扩大化的行动,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对产生的分歧应及时进行磋商,采取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予以妥善处理;不因分歧而影响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

  声明指出,越南方面重申,越南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越南同台湾只进行非官方经贸往来,绝不同台湾发展官方关系。中国方面对越南方面的上述立场表示理解和赞赏。中国方面重申,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坚决反对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同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或进行任何具有官方性质的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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