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渖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等今被处决
 
2001年12月1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法新社北京报导 ) 中国第五大城市渖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原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市国有财产管理局局长郭久嗣两人,因涉及集体贪污腐败经最高法院判刑确定,今天被执行死刑。

  据官方新华社报导,马向东利用其担任渖阳市原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财物贿赂折合人民币九百七十六万余元 (一百一十七万美元) ;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十二万美元,挪用公款三十九万余美元供个人使用,两者合计五十一万余美元 (折合人民币四百三十万元) ;此外,他另有一千零六十八万余元人民币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马向东去年到澳门赌博,在一家赌场输掉四千万元人民币,消息传出后遭到逮捕。

  据报导,郭久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财物贿赂共计两百三十五万余元人民币;利用其受聘于股份制企业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六十七万元人民币;另挪用公款十万元人民币用于个人经营活动。

  马向东、郭久嗣两人所涉及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总共牵连十六人,经辽宁、江苏两省七个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于今年十月十日分别做出一审判决。

  在一连串审讯过程中,还揭发出渖阳市政府与地方犯罪集团紧密勾结的重重黑幕。

  整个贪污腐败案的核心人物是辽宁省黑道称为「大哥」的渖阳市原市长慕绥新,他特别偏好穿著黑色服装,戴上颜色相配的黑手套与墨镜,并与一名年龄只有他一半的女演员结婚。

  报导说,慕绥新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总共六百六十万元人民币,另拥有两百七十万元人民币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也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据称,慕绥新获得缓刑是因为他在侦讯过程中表现合作,并归还了所有非法收受的财物贿赂。

  另两名判处死刑、缓刑两年的贪污犯是原渖阳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宁先杰,以及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周伟。

  此外,还有迟若岩、贾永祥、梁福全、刘实、李经芳、赵士春、马声、焦玫瑰、田英杰、泰明、刘宝印等十一名原渖阳市官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观察家道,中国官场有句话,「官大一级压死人」,或许这是副市长马向东为市长慕绥新「垫背」的重要因素之一。不过,掌握更多的高层「把柄」,可能正是慕绥新因为在侦讯过程中表现「合作」而获得缓刑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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