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不小心又闯祸了!
 
2001年11月1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最近最高人民法院特意给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表扬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人参与走私,没有人贪污,没有人接受赖昌星的行贿。

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以廉洁奉公为基本准则。贪污腐败是极少数现象,并且会受到严惩。但是,如果一个政府普遍烂掉的话,廉洁奉公可能就成为“稀世之宝”。中新社的这条新闻,不就是在告诉大陆人民,江泽民总书记领导的中共政府已经全部变质烂掉,上至主席下至看门守卫,无人不贪。现在,谁只要不走私,不受贿,就是立功的表现,就该当之无愧受到嘉奖。

想必全国各大小喉舌都会自觉转载这条中新社表扬“稀世之宝”的消息。乖乖!正当中国大陆“反腐败,要饭吃”的暴动抗议示威此起彼落,江泽民忙于下令出动军警镇压,下令党喉舌们不停地宣扬“稳定”之重要性,中新社这一脚不正踹到江泽民的心口窝吗?

据中新社厦门十一月十三日报道,令人触目惊心的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惊现于世之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无一人卷入,精心组织依法审理此案,赢得社会广泛赞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决定为厦门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今日来自厦门市委宣传部的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决定,指出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公平与效率为主题,积极推进审判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经受住各种严峻考验。全市法院无一人卷入厦门特大走私案。
  
中共厦门市委为此特意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贺信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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