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浩成:江澤民七一講話的意義和反響(下)
 
於浩成
 
2001年10月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第二,「黨要始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江在這部份講話中絕口不提我國從「五四」運動以來所倡導的,作爲世界人爲先進文明主流的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思想精神,卻提出什麼「要把依法治國同以德治國結合起來」。據香港《東方日報》引述消息人士報導,江澤民於今年初提出「以德治國」理念後,它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表示希望全黨高級領導幹部有時間看看《中庸》或《論語》,以中國的傳統文化來體會「以德治國」的意義。正是「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大陸教育界最近吹起讀經之風,弄得烏煙瘴氣。絕跡已久的《四書五經》重新進入小學課堂,據了解,北京已有二十五所學校開展《四書五經》讀書活動,有些還列入課程表。大陸各地已有一百萬學童加入讀經行列,由此可見,在江澤民復古思想的帶領下,大陸時光倒流,已經倒退到「五四」以前。

《論語.子路篇》中有一處孔子曰:「父爲子隱,子爲父隱,直在其中矣」。江澤民在今年七月底的北戴河會議上提出對縣級幹部有經濟和道德作風問題的,要保護過關,甚至「該晉升的要晉升,該放到領導崗位的就放」,看來他正是按孔老夫子這一教導引牽,對家人親友下屬的罪行卻予以包庇。至於他提拔自己兒子江綿恆充當科學院副院長,又與臺灣大資本家王永慶的兒子王文洋合資辦企業,大發其財,不知與孔子在《論語.顏淵篇》中所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與之相符?

至於江澤民關於「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主張也並非什麼新東西,早在我國西漢以來,歷朝大體上就都是這樣做的,漢宣帝就說過:「漢家自有制度,本以王霸道雜之」,其中王道即德治,霸道即法治。江澤民和這些老得掉牙的陳年舊貨拿出來販賣,與他所倡導的「黨要始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又如何調和起來呢?況且,他所說的依法治國或法治更接近我國古代法家韓非等人的說法,與現代意義的法治也根本不是一回事,後者即RULE OF LAW,是以民主的基礎,法作爲調節社會各方利益,人們共同遵守的規範,而前者即RULE BY LAW,是掌握在統治者手中治理國家。管束民衆的工具,也就是刑罰,江澤民對什麼是法治根本沒鬧清楚。他對貪污腐敗,道德破壞的高級幹部的包庇,甚至已經觸犯刑律了。正因爲大陸目前仍是人治的非法治家,江澤民和他包庇的一夥罪犯才逍遙法外,並且享受安富尊榮的生活至今!

第三、「黨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這更不是什麼新東西了,毛澤東著作中的老三篇,特別是其中的《爲人民服務》在文化大革命中人們曾奉命背誦十遍百遍千遍之多,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早已聽得耳朵出繭子,這根本不是什麼理論問題,而是真正實行與否的問題。在理論上,「爲人民服務」根本不能成立,因爲人們在社會中彼此之間是互相合作的關係,根本無所謂誰爲誰服務,因爲你爲他人服務時,他人早已爲你服務過了。提倡無私奉獻,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宗教家出於善心,政治家則未免存心騙人,文化大革命以來,大陸人民普遍變得自私和冷漠,正是由於被僞善說教者害得太苦了的關係。廣大民衆不敢奢望中共黨員和幹部能夠代表他的利益,只求少傷害他們一些就心滿意足,口唸阿彌陀佛了。江澤民以爲只要重提中共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這一口號,就可以恢復廣大人民對中共的偏斜,化解人民羣衆中的「三信危機」,未免把中國民衆的智商過份低估了。對比衆多高官貪污自肥,欺厭百姓的又彼此官官相護,其中不少人不但被江澤民保護過關,而且繼續飛黃騰達的大量事實,廣大民衆是無疑當會做出自己的判斷。

大陸和海外均有一些人認爲江澤民的「三個代表論」,特別是允許資本家入黨一事,將導致共產黨性質發生積極變化,並由此把江澤民看成改革派。如美國《洛杉磯時報》就把江澤民說成戈爾巴爾喬夫第二,有人認爲中共正在向社會民主黨的方向轉化,這自然是莫大的誤解。社會民主黨的性質是既有社會主義,又有民主主義,而當前在中共統治的大陸,社會主義早已名存實亡,民主主義則連一點影子也沒有。中共確有變化,而且變化很大。在它取得全大陸的統治權以後,其上層已逐漸蛻化爲官僚特權階層,也就是南斯拉夫的德熱拉斯所說的「新階級」,中共在掌權以後就「卸磨殺驢」,從來沒有真正代表過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的利益,廣大工人連組織自己獨立工會和進行罷工的權利都沒有,農民在土地改革中分得的土地,很快就被中共以合作化、公社化的名義收歸政府所有了,廣大農民被牢牢附著於農田,實際上成爲農奴和二等公民,連遷居城市做工的權利均被剝奪。鄧小平和江澤民進行經濟改革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共官僚利用特權通過權錢交易,以權謀私,對國有財產巧取豪奪,搖身一變成爲官僚資產階級。因此江澤民提出允許資本家入黨,只不過是追認已成的事實,如一些評論家所指出的,資本家紛紛加入中共將進一步促進錢權勾結,表明中國的腐敗將更公開化。

最近有消息說,中共不但將把吸收資本家入黨的規定寫入黨章,還將修改憲法,將保護私人財產權,私有財產同公有財產同樣神聖不可侵犯的條款寫入憲法,私人財產權是最重要的人權之一,中國政府既然已簽署加入國際人權兩公約,私人財產權入憲極有必要,這不能不說是政治上一項重大進步,對資本主義的發展極其有利。但在當前中產階級的數量還不夠大,工人、農民普遍貧窮的情形下,這不過是使官僚資產階級非法掠奪到手的財產得到法律的保障而已,這就是爲什麼幾年前包括筆者在內的法學界人士著文呼籲將私人財產權寫入憲法,而中共領導一直置若罔聞而在吸收資本家入黨以後卻忽然又倡議將寫入憲法的道理所在了。

綜如上述,只要江澤民仍在位,真正的民主化政治改革就不可能啓動,因爲對於中共官僚資產階級說來,民主改革等於是「與虎謀皮」。中共目前轉向社會民主黨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眼前的事實是中共正在步它的老敵手,中國國民黨「蔣經國開放黨禁報禁以前實行一黨專政時期的國民黨」的後塵,在法西斯化的道路上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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