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浩成:江泽民七一讲话的意义和反响(下)
 
于浩成
 
2001年10月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第二,“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江在这部份讲话中绝口不提我国从“五四”运动以来所倡导的,作为世界人为先进文明主流的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的思想精神,却提出什么“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据香港《东方日报》引述消息人士报导,江泽民于今年初提出“以德治国”理念后,它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表示希望全党高级领导干部有时间看看《中庸》或《论语》,以中国的传统文化来体会“以德治国”的意义。正是“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大陆教育界最近吹起读经之风,弄得乌烟瘴气。绝迹已久的《四书五经》重新进入小学课堂,据了解,北京已有二十五所学校开展《四书五经》读书活动,有些还列入课程表。大陆各地已有一百万学童加入读经行列,由此可见,在江泽民复古思想的带领下,大陆时光倒流,已经倒退到“五四”以前。

《论语.子路篇》中有一处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江泽民在今年七月底的北戴河会议上提出对县级干部有经济和道德作风问题的,要保护过关,甚至“该晋升的要晋升,该放到领导岗位的就放”,看来他正是按孔老夫子这一教导引牵,对家人亲友下属的罪行却予以包庇。至于他提拔自己儿子江绵恒充当科学院副院长,又与台湾大资本家王永庆的儿子王文洋合资办企业,大发其财,不知与孔子在《论语.颜渊篇》中所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与之相符?

至于江泽民关于“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主张也并非什么新东西,早在我国西汉以来,历朝大体上就都是这样做的,汉宣帝就说过:“汉家自有制度,本以王霸道杂之”,其中王道即德治,霸道即法治。江泽民和这些老得掉牙的陈年旧货拿出来贩卖,与他所倡导的“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又如何调和起来呢?况且,他所说的依法治国或法治更接近我国古代法家韩非等人的说法,与现代意义的法治也根本不是一回事,后者即RULE OF LAW,是以民主的基础,法作为调节社会各方利益,人们共同遵守的规范,而前者即RULE BY LAW,是掌握在统治者手中治理国家。管束民众的工具,也就是刑罚,江泽民对什么是法治根本没闹清楚。他对贪污腐败,道德破坏的高级干部的包庇,甚至已经触犯刑律了。正因为大陆目前仍是人治的非法治家,江泽民和他包庇的一伙罪犯才逍遥法外,并且享受安富尊荣的生活至今!

第三、“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更不是什么新东西了,毛泽东著作中的老三篇,特别是其中的《为人民服务》在文化大革命中人们曾奉命背诵十遍百遍千遍之多,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早已听得耳朵出茧子,这根本不是什么理论问题,而是真正实行与否的问题。在理论上,“为人民服务”根本不能成立,因为人们在社会中彼此之间是互相合作的关系,根本无所谓谁为谁服务,因为你为他人服务时,他人早已为你服务过了。提倡无私奉献,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宗教家出于善心,政治家则未免存心骗人,文化大革命以来,大陆人民普遍变得自私和冷漠,正是由于被伪善说教者害得太苦了的关系。广大民众不敢奢望中共党员和干部能够代表他的利益,只求少伤害他们一些就心满意足,口念阿弥陀佛了。江泽民以为只要重提中共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口号,就可以恢复广大人民对中共的偏斜,化解人民群众中的“三信危机”,未免把中国民众的智商过份低估了。对比众多高官贪污自肥,欺厌百姓的又彼此官官相护,其中不少人不但被江泽民保护过关,而且继续飞黄腾达的大量事实,广大民众是无疑当会做出自己的判断。

大陆和海外均有一些人认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论”,特别是允许资本家入党一事,将导致共产党性质发生积极变化,并由此把江泽民看成改革派。如美国《洛杉矶时报》就把江泽民说成戈尔巴尔乔夫第二,有人认为中共正在向社会民主党的方向转化,这自然是莫大的误解。社会民主党的性质是既有社会主义,又有民主主义,而当前在中共统治的大陆,社会主义早已名存实亡,民主主义则连一点影子也没有。中共确有变化,而且变化很大。在它取得全大陆的统治权以后,其上层已逐渐蜕化为官僚特权阶层,也就是南斯拉夫的德热拉斯所说的“新阶级”,中共在掌权以后就“卸磨杀驴”,从来没有真正代表过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利益,广大工人连组织自己独立工会和进行罢工的权利都没有,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分得的土地,很快就被中共以合作化、公社化的名义收归政府所有了,广大农民被牢牢附著于农田,实际上成为农奴和二等公民,连迁居城市做工的权利均被剥夺。邓小平和江泽民进行经济改革后,随著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共官僚利用特权通过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对国有财产巧取豪夺,摇身一变成为官僚资产阶级。因此江泽民提出允许资本家入党,只不过是追认已成的事实,如一些评论家所指出的,资本家纷纷加入中共将进一步促进钱权勾结,表明中国的腐败将更公开化。

最近有消息说,中共不但将把吸收资本家入党的规定写入党章,还将修改宪法,将保护私人财产权,私有财产同公有财产同样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款写入宪法,私人财产权是最重要的人权之一,中国政府既然已签署加入国际人权两公约,私人财产权入宪极有必要,这不能不说是政治上一项重大进步,对资本主义的发展极其有利。但在当前中产阶级的数量还不够大,工人、农民普遍贫穷的情形下,这不过是使官僚资产阶级非法掠夺到手的财产得到法律的保障而已,这就是为什么几年前包括笔者在内的法学界人士著文呼吁将私人财产权写入宪法,而中共领导一直置若罔闻而在吸收资本家入党以后却忽然又倡议将写入宪法的道理所在了。

综如上述,只要江泽民仍在位,真正的民主化政治改革就不可能启动,因为对于中共官僚资产阶级说来,民主改革等于是“与虎谋皮”。中共目前转向社会民主党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眼前的事实是中共正在步它的老敌手,中国国民党“蒋经国开放党禁报禁以前实行一党专政时期的国民党”的后尘,在法西斯化的道路上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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