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周文吉在1993年8月至1998年3月任自治區人事勞動廳廳長期間,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濫用職權,先後將未經考試或考覈的11名親屬吸收錄用爲幹部。這是一起性質極其惡劣的恣意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典型案件。經黨中央批准,中央紀委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