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形象」是什麼?
 
2000年9月12日發表
 
【多維新聞】徐懷謙12日在《雜文報》發表文章,標題是《「國家形象」是什麼?》:湛江、廈門、深圳的走私案說明了什麼?前腐後繼,死而後已的貪污案說明了什麼?我們可以辯解說這些官員代表不了我們的「國家形象」,他們只是十個手指中的小拇指,但是外國人這麼看麼,有良心的中國人這麼看麼?

  文章說,每個人都關心自己國家的形象。但只有很少的人會把國家形象和自己的形象聯繫起來。餘秋雨教授在《千年一嘆》中寫他在埃及「千禧之旅」途中遇到一個叫哈姆迪的青年,對餘教授講了他對中國遊客的一點微詞:他看到的中國遊客很少有人聽導遊講解文物,只想購物、拍照;每天晚上精神十足,喝酒、打牌,第二天旅遊時一臉睏倦。他說:「一個國家的具體形象,體現在零散的旅行者身上。」這話說得多好啊。

 文章指出,我們常常覺得「國家形象」很抽象,其實外國人,往往是通過他所接觸的每一個具體的人,每一個具體的城市來感受一個國家的形象的。

文章說,爲什麼在許多外國人眼中,中國人是髒亂差的代名詞?你只需到大街上、到飯館裏、到各個景點看看,隨地亂扔的西瓜皮,隨口而吐的斑斑痰跡,與人共舞的成羣蒼蠅,還有那隨處可見的大小便,你能不皺眉頭?我們從《參考消息》上不是經常能讀到外國人對中國的觀感嗎?我們習慣於指責人家是戴著有色眼鏡看中國,其實不然,在更多的情況下,是我們自己同胞的文明程度太低。  
文章認爲,「國家形象」作爲一個外交術語,應該說政府官員比老百姓具有更大的代表性。一個名叫安德魯·安德森的英國商人在1839年10月21日寫給東印度公司與中國協會主席拉本特的信中,是這樣描述當時他所看到的中國官場的: 廣東省的官職是有名的肥缺。中國官吏寧願比在他省降二、三級來營謀廣東的官缺。這些缺分,都是公開的投機事業,誰能向皇室或軍機處奉獻得最多,誰就能得到手。他們而且將屬下的職位出賣,每個巡撫或粵海關監督,來到廣州,都想在任內,大發其財。中國的法律好像是專爲了幫助這些貪官向外人勒索,除此之外,既無法執行,而又極爲荒謬,除軍事掣肘而外,毫無用處。幾乎沒有一種貨是隻徵收入口官稅的,官吏們的勒索,比官稅重得多,並且一人一經繳納,對其他人便援以爲例,向一切人索要。這種需索,已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他進而得出結論:一般的意見,對於中國的實力的估計是錯誤的。不管過去是怎樣,它現在是世界上最弱的國家,只靠著有系統的謊言,妄誕的諭旨,人民的愚昧來維持。

文章說,如今時代不同了,我們的國家形象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可是誰敢說官場中封建主義的殘餘已經消失殆盡了呢?湛江、廈門、深圳的走私案說明了什麼?前腐後繼,死而後已的貪污案說明了什麼?我們可以辯解說這些官員代表不了我們的「國家形象」,他們只是十個手指中的小拇指,但是外國人這麼看麼,有良心的中國人這麼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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