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離奇失竊 -- 令人哭笑不得的「竊位」手段
 
2000年12月24日發表
 
【人民報訊】9月6日夜,洛陽市新安縣檢察院正在起訴和批捕階段的25起案件的37本卷宗不翼而飛。

  10月11日,案件告破,竊賊竟是新安縣檢察院司機王書芳,據王交代,此案的主謀是該院常務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李斌。

  經過一番艱難的調查取證後,洛陽警方於12月4日將李斌提請逮捕;副檢察長爲什麼要指使人偷盜案卷?請看———

  刑事案卷 不翼而飛

  2000年9月7日,星期四,洛陽市新安縣檢察院。一大早,檢察官們像平常一樣,提前來到辦公室,趕在上班前將辦公室打掃乾淨。當四樓起訴科的郭娟、王清亮檢察官打掃完衛生開始工作時,忽然發現:各自的辦公桌抽屜被人撬開!幾乎與此同時,批捕科的宋萬春、馬來栓檢察官也發現,他們的辦公桌也被撬開過,頭天鎖在抽屜裏、正在辦理中的案件卷宗不翼而飛!

  一時間,新安縣檢察院各科室人心惶惶,大家紛紛開始清點物品。經最終彙總,起訴科兩個辦公室被盜,丟失13案24本卷宗;批捕科的一個辦公室被盜,丟失12案13本卷宗;全院共丟失25案37本卷宗!卷宗的丟失,令檢察官們目瞪口呆,他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立即向新安縣公安局報了案。

  信息以最快的速度上報到上級檢察機關,並得到了上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全力支持。

  政法機關正在偵察階段的卷宗被盜,在全省乃至全國都還是第一次。這起案件的發生,在政法機關和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更爲關鍵的是,如不及時破案追回卷宗,將對40餘名犯罪嫌疑人的批捕、起訴工作造成不可估量的影響!

  此案的發生引起了洛陽市公安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局長崔保連、政委郭正偉作出明確批示:由主抓刑偵工作的副局長張志勇,會同刑偵支隊支隊長李小選、副支隊長於新方,率領刑偵一大隊的精兵強將,於當天上午趕赴新安縣,會同當地民警組成專案組,迅速展開工作。

  案情迷離 山重水複

  公安人員經初步調查研究發現:種種跡象表明該案應該與檢察院內部人員有關,或者是內部人員獨自作案,或者是內外勾結共同犯罪。因爲9月6日下午下班後,新安縣檢察院的院門和整座大樓的樓門已經鎖閉,竊賊除非內部人員,不可能在深夜時分進出大樓卻不被發現。一個「立足檢察院內部,從作案因素推找犯罪嫌疑人」的總體思路在破案初期形成了。

  案件的偵查工作在整個新安縣檢察院內很快全面鋪開!偵查員們分頭行動,上自檢察院的主要領導,下至臨時工作人員,逐個談話,逐個排查。經彙總、分析有關情況,專案組認爲,從作案時間上來看,9月6日當晚滯留在大樓中的9名工作人員都有作案時間,因此,這9人全部被列爲懷疑對象。隨着偵查工作的進一步深入,有8名懷疑對象被一個個排除,最後的懷疑重點主要集中在當晚在辦公大樓內值班的一名聘用的門衛身上,因爲,他除了有作案的時間外,還有不容忽視的一點,那就是檢察院將在不久後把他辭退,他會不會以盜竊卷宗的方式來進行報復呢?

  然而,在又一番艱苦細緻的工作後,偵查人員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和證據。

  內部排查工作陷入了困境,專案組只好將工作的重心轉移到相關的外部人員。排查對象主要集中在與失盜案卷涉及的25起案件有關係的40多名嫌犯及其親戚朋友中。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和新安縣公安局的數十名偵查員,撒開巨網,將所有可能涉案的人員仔細排查了一遍,但一無所獲!

  在分析研究案情時,專案組認爲:如果竊賊與失盜的卷宗涉及的嫌犯毫不相干的話,那麼竊賊盜竊卷宗後最有可能的做法就是:利用卷宗對案卷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及其親屬實施敲詐勒索。於是,又在第二次排查卷宗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的同時,更側重於對他們的訪問,以擴大獲取線索的可能性。

  一個個晝夜在偵查員們極度的勞碌中飛快流逝,案情猶如一團亂麻,不見頭緒。偵破工作似乎進入了一個「死衚衕」。

  敲山震虎柳暗花明

  爲了進一步確定竊賊在新安縣檢察院的作案過程,洛陽市公安局刑科所派出痕跡專家周鐵謙,再一次對案發現場進行現場勘察。周鐵謙爬上長梯,對整棟樓的每個窗口、樓梯口和每條下水管道進行了仔細的察看。最後認定:竊賊無任何上樓痕跡,只能從大門進入,事先潛伏在樓中伺機作案;大門上鎖後,竊賊惟一的出路就是從二樓男廁所窗外的下水管道上溜下———令人驚喜的是,在此管道上確實發現了竊賊下樓的痕跡。

  這一切都說明竊賊對地形非常熟悉,更堅定了專案組認定「立足檢察院內部」的破案總體思路。於是,一個「打草驚蛇」偵破方案產生:繼續輪番和檢察院各科室工作人員「談話」,敲山震虎!

  儘管還看不出案情有什麼進展,但專案組的工作卻在「按部就班」地進行着:一大隊的副大隊長王武強,仍然像通常一樣,一刻不離地端坐在專案指揮部新安縣檢察院的會議室內坐鎮指揮;偵查員們一個個忙忙碌碌,進進出出,好像每人都有新發現、案情時刻都有新進展。其實,專案幹警們都清楚,這只是製造一種「緊張」的氛圍,最終目的是逼迫犯罪嫌犯人狗急跳牆,有所反應。

  此計果然奏效!9月11日上午,新安縣檢察院常龍西檢察長接到一個匿名電話,打電話的男子聲稱「拾到了你丟的東西,以後再聯繫」。16日,常檢察長再次接到一個男子的匿名電話,讓檢察院準備好50萬元,他就會把卷宗寄回去。一天後,常檢察長又從郵局接到了兩頁丟失的卷宗材料。

  然而,就在嫌犯對自己的囂張氣焰自鳴得意的時候卻並沒有意識到,刑偵人員恰恰因此而牢牢抓住了狐狸的尾巴———嫌犯所用的一張電話卡。對這張電話卡的調查工作迅速在暗中展開。70餘名幹警,兵分六路,足跡遍佈全國9個省、1個直轄市,同時在洛陽市區,對犯罪嫌疑人可能使用的卡式電話機實施全天候監控。但從9月16日常檢察長接到第二個匿名電話後,嫌犯忽然銷聲匿跡。又是20多天過去了,高強度的工作和巨大的精神壓力,煎熬着每一個參戰幹警!

  10月11日上午,洛陽市刑偵支隊通過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利用先進的技偵手段終於查清,9月11日至17日,犯罪嫌疑人從那張電話卡上打出的數個信息,聯繫對象均爲新安縣檢察院的招聘司機王書芳!王書芳無疑是最大的嫌疑人之一!

  當王武強副大隊長確定這一推斷後,興奮得立即趕到洛陽市中心醫院,向正在這裏住院輸液的於新方副支隊長彙報了案情。爲了穩住犯罪嫌疑人,避免節外生枝,於新方當即拍板:「祕密抓捕王書芳!」

  10月11日上午11時30分,在新安縣檢察院主要領導的配合支持下,大案一中隊隊長邢彥濤帶領幹警設計將王書芳祕密抓獲,直接帶到了洛陽市刑偵支隊進行訊問。經過4個多小時的較量,王書芳對偷盜卷宗及其相關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交代:這一切均是受新安縣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李斌指示所爲。

  可惡司機竊卷「報恩」

  王書芳,男,29歲,新安縣城關鎮楊嶺村農民,1992年到新安縣檢察院當臨時司機,1996年12月,李斌以某鄉鎮幹部的身份轉任新安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後,王書芳成了李斌的專車司機。

  據王書芳供述,因李斌平日對他不錯,他發自內心的感激李斌,想找機會報答李斌。今年六七月份的一天,在接李斌上班的路上,李斌授意他尋找機會盜竊檢察院的卷宗,製造影響,目的是藉此使現任檢察長常龍西「背上個處分」,以便在今年年底的人事變動中先「騰出個位子」,爲李斌早日當上「一把手」創造機遇。李斌許諾王書芳,事成之後一定給他「安排個正式工作」———一場骯髒的交易就這樣達成了!

  據新安縣檢察院的檢察官們介紹,常龍西是1995年擔任該院的檢察長的,因其執法公正、治檢有方而深孚衆望。由於全院上下齊心協力幹工作,從1995年至今,新安縣檢察院先後被洛陽市有關部門授予「先進檢察院」、「政法工作先進單位」、「文明單位」、「五優檢察院」等榮譽稱號;1999年,又被河南省檢察院授予「五好達標檢察院」,常龍西檢察長也因工作出色,從1995年到1997年,連續3年被省院授予「優秀檢察官」光榮稱號,1998年,常檢察長又榮獲「河南省十大優秀檢察官提名獎」。

  王書芳說,常龍西檢察長平日對他很和藹,從來沒有什麼對不住自己的地方,但李斌的許諾,確實對他產生了極大的誘惑,他一直尋找盜卷的機會,又苦於新安縣檢察院的日常管理十分嚴格,一直無法下手。

  9月初,李斌又催王書芳抓緊時間動手,並要求王一定要選在他不值夜班的時候再幹,以便他好推脫責任。王書芳看李斌催得急,就把作案時間選在了李斌不值夜班的9月6日深夜。

  9月5日,王書芳已經準備好了作案工具。6日中午12時許,王書芳開着李斌的汽車到義馬市找到熟人文順通(男,42歲)商量和他一起作案,文順通以頭暈推託。王留下了自己的手機和一張在義馬購買的手機卡給文順通,讓文在7日早上打電話與常檢察長聯繫說「拾到了卷宗」,以轉移公安機關的偵查視線。

  6日下午5時許,王書芳從義馬返洛後直接回到單位,藏匿在三樓李斌的辦公室裏,黑着燈一直待到晚上9點以後才出來。他摸上4樓後,用事先準備好的作案工具,先後捅開了起訴科、批捕科的3個辦公室的門,共撬了5 張辦公桌、一個鐵皮櫃,將25起案件的37本卷宗偷走,又將現場僞裝復原。然後,他到一樓將這些卷宗從防盜門柵欄塞出去,又返身到二樓男廁所,從事先觀察好的下水管道溜下樓。拿上卷宗,繞過值班門衛逃離現場,把卷宗藏在自己家中的壁櫃裏。

  7日上午,檢察院發現卷宗被盜,王書芳裝着若無其事的樣子正常上班。但心裏並不寧靜,看着刑偵人員在檢察院內部查得緊,他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終於沉不住氣,開始玩起了「瞞天過海」的把戲。

  機關算盡 一枕黃粱

  9月10日,王書芳又開着李斌的車到義馬找到文順通,交給他一張電話卡,叫他給常檢察長打電話,以轉移公安機關的視線。

  9月11日,文順通會同無業人員於全紅(32歲,遼寧遼陽縣人)一起來到洛陽,在王城公園附近給常龍希檢察長打電話,按王書芳的要求,聲稱「拾到你需要的東西,隨後再聯繫」。打完電話,二人馬上起身回義馬。

  據王書芳交代,在12日早上上班途中,李斌又交待他再次安排人給常檢察長打電話,要讓公安人員相信是外面的人做的案,不是檢察院內部人員所爲,因爲,公安機關在檢察院內部查得實在太緊了。

  15日中午,王書芳又開着李斌的汽車拉上盜竊來的卷宗到義馬找到文順通,將卷宗拉到文家新落成的房子裏,抽出2頁卷宗材料後,將其餘的埋藏在廚房中的煤堆裏。王書芳授意文順通將2頁材料寄出給常檢察長後,再打電話給常檢察長說東西寄出去了,讓準備好50萬元。

  王書芳向辦案刑警交代說:「我心裏非常明白,要想拿到常檢的錢是絕對不可能的,只不過想以這種方法轉移你們的注意力。」但王書芳的「鐵哥們兒」文順通,卻心存僥倖。16日上午,文順通指派熟人於全紅到洛陽火車站郵政局,將那2頁卷宗材料寄出,然後打電話給常檢察長,讓檢察院準備50萬元。於全紅做完這一切,隨即返回義馬。當晚,文順通給王書芳打電話彙報說:一切按安排做好了。

  17日,王書芳又驅車專程到義馬找到文順通落實此事,並強調說公安機關查得太緊,千萬別再打電話聯繫了。

  這一系列安排似乎天衣無縫,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脫獵人之手。10月11日中午,王書芳落入法網;當天晚上,文順通、於全紅被洛陽警方從義馬抓捕歸案,所有被盜卷宗悉數追回!第二天上午,王書芳、文順通因「涉嫌盜竊國家機密」和「涉嫌敲詐勒索」、於全紅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洛陽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0月13日中午,李斌被洛陽市公安局依法傳喚;15日,李斌因「涉嫌盜竊國家機密」被洛陽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值得一提的是,當刑偵隊員依法搜查李斌家時意外發現,李家儲存有大量的香菸、酒類,且不說一箱箱、一件件普通的菸酒,單是「中華」、「玉溪」等高檔香菸就有數十條,茅臺、劍南春、五糧液等各類高檔名酒就上百瓶;在他房間的床肚裏面,塞滿了整箱的飲料,其中有的超過了保質期,有的金屬罐體已經鏽蝕腐爛。

  一個多月以來,洛陽市及新安縣有關部門,針對李斌的各種違法亂紀行爲進行專項調查,在調查中又發現了李斌的斑斑劣跡:在他擔任新安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曾經虛開「修車」發票到一鎮辦企業老闆處「報銷」萬餘元;今年十一期間,李斌接受某緩刑罪犯的金錢支持,攜同其未滿17歲的「情婦」到西柏坡遊玩———而在被盜卷宗中,還有該女叔父劉某的涉嫌刑事犯罪案卷!

  12月4日,洛陽市公安機關對李斌提請逮捕。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等待這一犯罪團伙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摘自(博訊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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