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离奇失窃 -- 令人哭笑不得的“窃位”手段
 
2000年12月24日发表
 
【人民报讯】9月6日夜,洛阳市新安县检察院正在起诉和批捕阶段的25起案件的37本卷宗不翼而飞。

  10月11日,案件告破,窃贼竟是新安县检察院司机王书芳,据王交代,此案的主谋是该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李斌。

  经过一番艰难的调查取证后,洛阳警方于12月4日将李斌提请逮捕;副检察长为什么要指使人偷盗案卷?请看———

  刑事案卷 不翼而飞

  2000年9月7日,星期四,洛阳市新安县检察院。一大早,检察官们像平常一样,提前来到办公室,赶在上班前将办公室打扫干净。当四楼起诉科的郭娟、王清亮检察官打扫完卫生开始工作时,忽然发现:各自的办公桌抽屉被人撬开!几乎与此同时,批捕科的宋万春、马来栓检察官也发现,他们的办公桌也被撬开过,头天锁在抽屉里、正在办理中的案件卷宗不翼而飞!

  一时间,新安县检察院各科室人心惶惶,大家纷纷开始清点物品。经最终汇总,起诉科两个办公室被盗,丢失13案24本卷宗;批捕科的一个办公室被盗,丢失12案13本卷宗;全院共丢失25案37本卷宗!卷宗的丢失,令检察官们目瞪口呆,他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向新安县公安局报了案。

  信息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到上级检察机关,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

  政法机关正在侦察阶段的卷宗被盗,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还是第一次。这起案件的发生,在政法机关和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更为关键的是,如不及时破案追回卷宗,将对4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批捕、起诉工作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此案的发生引起了洛阳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局长崔保连、政委郭正伟作出明确批示:由主抓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张志勇,会同刑侦支队支队长李小选、副支队长于新方,率领刑侦一大队的精兵强将,于当天上午赶赴新安县,会同当地民警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工作。

  案情迷离 山重水复

  公安人员经初步调查研究发现:种种迹象表明该案应该与检察院内部人员有关,或者是内部人员独自作案,或者是内外勾结共同犯罪。因为9月6日下午下班后,新安县检察院的院门和整座大楼的楼门已经锁闭,窃贼除非内部人员,不可能在深夜时分进出大楼却不被发现。一个“立足检察院内部,从作案因素推找犯罪嫌疑人”的总体思路在破案初期形成了。

  案件的侦查工作在整个新安县检察院内很快全面铺开!侦查员们分头行动,上自检察院的主要领导,下至临时工作人员,逐个谈话,逐个排查。经汇总、分析有关情况,专案组认为,从作案时间上来看,9月6日当晚滞留在大楼中的9名工作人员都有作案时间,因此,这9人全部被列为怀疑对象。随着侦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有8名怀疑对象被一个个排除,最后的怀疑重点主要集中在当晚在办公大楼内值班的一名聘用的门卫身上,因为,他除了有作案的时间外,还有不容忽视的一点,那就是检察院将在不久后把他辞退,他会不会以盗窃卷宗的方式来进行报复呢?

  然而,在又一番艰苦细致的工作后,侦查人员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

  内部排查工作陷入了困境,专案组只好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相关的外部人员。排查对象主要集中在与失盗案卷涉及的25起案件有关系的40多名嫌犯及其亲戚朋友中。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新安县公安局的数十名侦查员,撒开巨网,将所有可能涉案的人员仔细排查了一遍,但一无所获!

  在分析研究案情时,专案组认为:如果窃贼与失盗的卷宗涉及的嫌犯毫不相干的话,那么窃贼盗窃卷宗后最有可能的做法就是:利用卷宗对案卷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实施敲诈勒索。于是,又在第二次排查卷宗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更侧重于对他们的访问,以扩大获取线索的可能性。

  一个个昼夜在侦查员们极度的劳碌中飞快流逝,案情犹如一团乱麻,不见头绪。侦破工作似乎进入了一个“死胡同”。

  敲山震虎柳暗花明

  为了进一步确定窃贼在新安县检察院的作案过程,洛阳市公安局刑科所派出痕迹专家周铁谦,再一次对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周铁谦爬上长梯,对整栋楼的每个窗口、楼梯口和每条下水管道进行了仔细的察看。最后认定:窃贼无任何上楼痕迹,只能从大门进入,事先潜伏在楼中伺机作案;大门上锁后,窃贼惟一的出路就是从二楼男厕所窗外的下水管道上溜下———令人惊喜的是,在此管道上确实发现了窃贼下楼的痕迹。

  这一切都说明窃贼对地形非常熟悉,更坚定了专案组认定“立足检察院内部”的破案总体思路。于是,一个“打草惊蛇”侦破方案产生:继续轮番和检察院各科室工作人员“谈话”,敲山震虎!

  尽管还看不出案情有什么进展,但专案组的工作却在“按部就班”地进行着:一大队的副大队长王武强,仍然像通常一样,一刻不离地端坐在专案指挥部新安县检察院的会议室内坐镇指挥;侦查员们一个个忙忙碌碌,进进出出,好像每人都有新发现、案情时刻都有新进展。其实,专案干警们都清楚,这只是制造一种“紧张”的氛围,最终目的是逼迫犯罪嫌犯人狗急跳墙,有所反应。

  此计果然奏效!9月11日上午,新安县检察院常龙西检察长接到一个匿名电话,打电话的男子声称“拾到了你丢的东西,以后再联系”。16日,常检察长再次接到一个男子的匿名电话,让检察院准备好50万元,他就会把卷宗寄回去。一天后,常检察长又从邮局接到了两页丢失的卷宗材料。

  然而,就在嫌犯对自己的嚣张气焰自鸣得意的时候却并没有意识到,刑侦人员恰恰因此而牢牢抓住了狐狸的尾巴———嫌犯所用的一张电话卡。对这张电话卡的调查工作迅速在暗中展开。70余名干警,兵分六路,足迹遍布全国9个省、1个直辖市,同时在洛阳市区,对犯罪嫌疑人可能使用的卡式电话机实施全天候监控。但从9月16日常检察长接到第二个匿名电话后,嫌犯忽然销声匿迹。又是20多天过去了,高强度的工作和巨大的精神压力,煎熬着每一个参战干警!

  10月11日上午,洛阳市刑侦支队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利用先进的技侦手段终于查清,9月11日至17日,犯罪嫌疑人从那张电话卡上打出的数个信息,联系对象均为新安县检察院的招聘司机王书芳!王书芳无疑是最大的嫌疑人之一!

  当王武强副大队长确定这一推断后,兴奋得立即赶到洛阳市中心医院,向正在这里住院输液的于新方副支队长汇报了案情。为了稳住犯罪嫌疑人,避免节外生枝,于新方当即拍板:“秘密抓捕王书芳!”

  10月11日上午11时30分,在新安县检察院主要领导的配合支持下,大案一中队队长邢彦涛带领干警设计将王书芳秘密抓获,直接带到了洛阳市刑侦支队进行讯问。经过4个多小时的较量,王书芳对偷盗卷宗及其相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这一切均是受新安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李斌指示所为。

  可恶司机窃卷“报恩”

  王书芳,男,29岁,新安县城关镇杨岭村农民,1992年到新安县检察院当临时司机,1996年12月,李斌以某乡镇干部的身份转任新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后,王书芳成了李斌的专车司机。

  据王书芳供述,因李斌平日对他不错,他发自内心的感激李斌,想找机会报答李斌。今年六七月份的一天,在接李斌上班的路上,李斌授意他寻找机会盗窃检察院的卷宗,制造影响,目的是借此使现任检察长常龙西“背上个处分”,以便在今年年底的人事变动中先“腾出个位子”,为李斌早日当上“一把手”创造机遇。李斌许诺王书芳,事成之后一定给他“安排个正式工作”———一场肮脏的交易就这样达成了!

  据新安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介绍,常龙西是1995年担任该院的检察长的,因其执法公正、治检有方而深孚众望。由于全院上下齐心协力干工作,从1995年至今,新安县检察院先后被洛阳市有关部门授予“先进检察院”、“政法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五优检察院”等荣誉称号;1999年,又被河南省检察院授予“五好达标检察院”,常龙西检察长也因工作出色,从1995年到1997年,连续3年被省院授予“优秀检察官”光荣称号,1998年,常检察长又荣获“河南省十大优秀检察官提名奖”。

  王书芳说,常龙西检察长平日对他很和蔼,从来没有什么对不住自己的地方,但李斌的许诺,确实对他产生了极大的诱惑,他一直寻找盗卷的机会,又苦于新安县检察院的日常管理十分严格,一直无法下手。

  9月初,李斌又催王书芳抓紧时间动手,并要求王一定要选在他不值夜班的时候再干,以便他好推脱责任。王书芳看李斌催得急,就把作案时间选在了李斌不值夜班的9月6日深夜。

  9月5日,王书芳已经准备好了作案工具。6日中午12时许,王书芳开着李斌的汽车到义马市找到熟人文顺通(男,42岁)商量和他一起作案,文顺通以头晕推托。王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和一张在义马购买的手机卡给文顺通,让文在7日早上打电话与常检察长联系说“拾到了卷宗”,以转移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

  6日下午5时许,王书芳从义马返洛后直接回到单位,藏匿在三楼李斌的办公室里,黑着灯一直待到晚上9点以后才出来。他摸上4楼后,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先后捅开了起诉科、批捕科的3个办公室的门,共撬了5 张办公桌、一个铁皮柜,将25起案件的37本卷宗偷走,又将现场伪装复原。然后,他到一楼将这些卷宗从防盗门栅栏塞出去,又返身到二楼男厕所,从事先观察好的下水管道溜下楼。拿上卷宗,绕过值班门卫逃离现场,把卷宗藏在自己家中的壁柜里。

  7日上午,检察院发现卷宗被盗,王书芳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正常上班。但心里并不宁静,看着刑侦人员在检察院内部查得紧,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终于沉不住气,开始玩起了“瞒天过海”的把戏。

  机关算尽 一枕黄粱

  9月10日,王书芳又开着李斌的车到义马找到文顺通,交给他一张电话卡,叫他给常检察长打电话,以转移公安机关的视线。

  9月11日,文顺通会同无业人员于全红(32岁,辽宁辽阳县人)一起来到洛阳,在王城公园附近给常龙希检察长打电话,按王书芳的要求,声称“拾到你需要的东西,随后再联系”。打完电话,二人马上起身回义马。

  据王书芳交代,在12日早上上班途中,李斌又交待他再次安排人给常检察长打电话,要让公安人员相信是外面的人做的案,不是检察院内部人员所为,因为,公安机关在检察院内部查得实在太紧了。

  15日中午,王书芳又开着李斌的汽车拉上盗窃来的卷宗到义马找到文顺通,将卷宗拉到文家新落成的房子里,抽出2页卷宗材料后,将其余的埋藏在厨房中的煤堆里。王书芳授意文顺通将2页材料寄出给常检察长后,再打电话给常检察长说东西寄出去了,让准备好50万元。

  王书芳向办案刑警交代说:“我心里非常明白,要想拿到常检的钱是绝对不可能的,只不过想以这种方法转移你们的注意力。”但王书芳的“铁哥们儿”文顺通,却心存侥幸。16日上午,文顺通指派熟人于全红到洛阳火车站邮政局,将那2页卷宗材料寄出,然后打电话给常检察长,让检察院准备50万元。于全红做完这一切,随即返回义马。当晚,文顺通给王书芳打电话汇报说:一切按安排做好了。

  17日,王书芳又驱车专程到义马找到文顺通落实此事,并强调说公安机关查得太紧,千万别再打电话联系了。

  这一系列安排似乎天衣无缝,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脱猎人之手。10月11日中午,王书芳落入法网;当天晚上,文顺通、于全红被洛阳警方从义马抓捕归案,所有被盗卷宗悉数追回!第二天上午,王书芳、文顺通因“涉嫌盗窃国家机密”和“涉嫌敲诈勒索”、于全红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洛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0月13日中午,李斌被洛阳市公安局依法传唤;15日,李斌因“涉嫌盗窃国家机密”被洛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值得一提的是,当刑侦队员依法搜查李斌家时意外发现,李家储存有大量的香烟、酒类,且不说一箱箱、一件件普通的烟酒,单是“中华”、“玉溪”等高档香烟就有数十条,茅台、剑南春、五粮液等各类高档名酒就上百瓶;在他房间的床肚里面,塞满了整箱的饮料,其中有的超过了保质期,有的金属罐体已经锈蚀腐烂。

  一个多月以来,洛阳市及新安县有关部门,针对李斌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专项调查,在调查中又发现了李斌的斑斑劣迹:在他担任新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曾经虚开“修车”发票到一镇办企业老板处“报销”万余元;今年十一期间,李斌接受某缓刑罪犯的金钱支持,携同其未满17岁的“情妇”到西柏坡游玩———而在被盗卷宗中,还有该女叔父刘某的涉嫌刑事犯罪案卷!

  12月4日,洛阳市公安机关对李斌提请逮捕。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等待这一犯罪团伙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摘自(博讯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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