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2名縣級領導幹部失職造成經濟重損
 
2000年12月20日發表
 
【人民報訊】太原12月20日消息:18日下午,山西陽泉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近期查處的典型案件,12名縣級領導幹部受到公處。其中,7名領導幹部因疏於管理、放鬆監督、長期失察而受到責任追究。

  據山西日報報道,陽泉市財政局國債服務部違規經營,累計向外放貸1.769億元,至今仍有本金4676萬元沒有追回。原主任武佔和對該部違紀行爲負有直接責任。此前市紀委、監委已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市財政局5名有關領導對國債服務部管理、監督不力,長期失職失察,負有領導責任,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內警告處分和作出深刻檢查處理。

  陽泉市建築設計院建達實業總公司在設計院擔保下向銀行貸款與個體戶聯合經營被騙,經濟損失80餘萬元。除對公司經理給予留黨察看2年、並建議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外,陽泉市紀委、監委決定給予該院一名副院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成原院長寫出書面檢查。

  此外,該縣還公佈了對山西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陽泉市管理處負責人、陽泉市郊區人大常委會一副主任和陽泉市輕工總會一副書記弄虛作假案件,蔭營地區檢察院經商辦企業案的查處結果。同時還通報對縣區和市直機關查處的8起典型案件。

(摘自中華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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