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大联盟就南京盛岛事件告南京政府书(南京大屠杀纪念碑事件)
 
闵竹
 
2000年12月19日发表
 
【人民报讯】南京市政府:

南京市民自发保护省级文物“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正觉寺遇难同胞纪念碑”,抗议盛岛大酒店的无理破坏行动,是正义的,爱国的,合法的行为。作为政府,应该爱护他们的爱国热情,支持他们的合法行动。

但目前南京政府的所作所为,完全超出了善良的爱国市民的想像,站在了卖国汉奸的立场,无端打压,抓捕爱国群众。我中国公民大联盟对此表示极大的愤慨。并提出强烈抗议。我们要求,南京政府立即向南京市民公开认错道歉。并做到以下七点。

一、盛岛大酒店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有意撞倒撞断省级文物“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正觉寺遇难同胞纪念碑”其最高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南京市政府必须立即追究盛岛大酒店最高领导人的民事责任,并立即赔偿修复“纪念碑”的一切费用。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二、立即追究在敏感地点,敏感时间,撞倒撞断省级文物“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正觉寺遇难同胞纪念碑”的直接肇事者的民事(刑事?)责任。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三、立即追究接受盛岛大酒店贿络(包括大吃大喝)而不惜卖国的政府各部门官员的贪污腐化行为。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四、立即无罪释放在此事件中被抓的爱国市民。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五、由警察局领导带领动手打人的警察,登门向对被警察打伤的爱国市民道歉,赔偿医药费。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六、立即追究在此事件中抓人打人的警察中的直接凶手的民事(刑事?)责任。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七、在“上述六点未完成之前,不得以“迁移”纪念碑来包庇权势和金钱的犯罪行为,掩盖政府部分官员迫害爱国市民的事件真相。

我们希望南京市政府正视这一事件的严重性,并公正处理。不要将自己摆在爱国市民的对立面,为了一笔贿络,为了一桌丰盛的宴席,就成为卖国政府,遗臭万年。

我们提请北京中央政府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

中国公民大联盟 主席 黄鸣宪(签发)2000年12月18日
转自(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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