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大聯盟就南京盛島事件告南京政府書(南京大屠殺紀念碑事件)
 
閔竹
 
2000年12月19日發表
 
【人民報訊】南京市政府:

南京市民自發保護省級文物「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正覺寺遇難同胞紀念碑」,抗議盛島大酒店的無理破壞行動,是正義的,愛國的,合法的行爲。作爲政府,應該愛護他們的愛國熱情,支持他們的合法行動。

但目前南京政府的所作所爲,完全超出了善良的愛國市民的想像,站在了賣國漢奸的立場,無端打壓,抓捕愛國羣衆。我中國公民大聯盟對此表示極大的憤慨。並提出強烈抗議。我們要求,南京政府立即向南京市民公開認錯道歉。並做到以下七點。

一、盛島大酒店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有意撞倒撞斷省級文物「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正覺寺遇難同胞紀念碑」其最高領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南京市政府必須立即追究盛島大酒店最高領導人的民事責任,並立即賠償修復「紀念碑」的一切費用。並向南京市民公開處理情況。

二、立即追究在敏感地點,敏感時間,撞倒撞斷省級文物「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正覺寺遇難同胞紀念碑」的直接肇事者的民事(刑事?)責任。並向南京市民公開處理情況。

三、立即追究接受盛島大酒店賄絡(包括大吃大喝)而不惜賣國的政府各部門官員的貪污腐化行爲。並向南京市民公開處理情況。

四、立即無罪釋放在此事件中被抓的愛國市民。並向南京市民公開處理情況。

五、由警察局領導帶領動手打人的警察,登門向對被警察打傷的愛國市民道歉,賠償醫藥費。並向南京市民公開處理情況。

六、立即追究在此事件中抓人打人的警察中的直接兇手的民事(刑事?)責任。並向南京市民公開處理情況。

七、在「上述六點未完成之前,不得以「遷移」紀念碑來包庇權勢和金錢的犯罪行爲,掩蓋政府部分官員迫害愛國市民的事件真相。

我們希望南京市政府正視這一事件的嚴重性,並公正處理。不要將自己擺在愛國市民的對立面,爲了一筆賄絡,爲了一桌豐盛的宴席,就成爲賣國政府,遺臭萬年。

我們提請北京中央政府關注這一事件的發展。

中國公民大聯盟 主席 黃鳴憲(簽發)2000年12月18日
轉自(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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