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基督徒爲法輪功、中功人權的辯護
 
王炳章
 
2000年10月29日發表
 
【人民報訊】中共將法輪功、中功、香功等氣功團體非法定義爲「邪教」,並依此使用政權的力量大肆鎮壓法輪功、中功、香功等練功的信衆。一般認爲,中共鎮壓法輪功等練功團體的真正原因,並非中共所說的因爲其爲「邪教」,而是法輪功、中功的存在和發展,已經威脅到中共的權威。中共歷來害怕任何「組織」形態。事實上,已經有一些中共的高幹、甚至軍隊幹部參加了法輪功與中功。發展下去,這些人究竟聽命於中共,還是聽命於氣功壇主?中共出於內心的恐懼,對任何有組織的羣衆,都要嚴厲鎮壓,以便維護其搖搖欲墜的統治。要說「異端邪說」,在中國農村,比法輪功「邪」的,要多得很。但是,只要不形成組織,不對中共的統治構成威脅,中共可以任其存在。

不過,中共對氣功團體的鎮壓,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如何對待所謂的「異端邪說」?如何維護人民的信仰權利?通過法輪功事件,我們應當加強人權意識。這是本文探討的重點。

我讀過李洪志先生的《轉法輪》,也接觸過不少的法輪功人員。憑心而論,做爲一個基督徒,我對其中某些觀點不能苟同。但是,我在這裏要爲法輪功的人權進行辯護。

一,猶太律師爲納粹黨徒的人權而戰

一個人爲自己的人權而戰,易於理解。維護他人、尤其是維護與你觀點不同者的人權,維護你的政敵的人權,是不容易做到的。但,這正是人權意識的精髓。做不到這一點,就不能使人權真正的獲得保障。伏爾泰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維護你講話的權利。伏爾泰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

我看過一個電視劇>(Scokie),講的就是維護政敵人權的生動故事。斯考基是美國芝加哥的一個猶太人居住區,芝加哥也是美國納粹黨(法西斯黨)總部的所在地。美國是個結社自由的國家,只要守法,什麼黨都可以搞。僅共產黨,就有好幾個。大家知道,猶太人與納粹黨是死對頭。有一次,納粹黨要到斯考基區去遊行,宣傳法西斯主義。這下子,激起了猶太人的仇恨。猶太人告到法院,要求禁止納粹黨的遊行。雙方在法庭上脣槍舌戰。令人驚異的是,爲納粹辯護、堅決維護其遊行權利的律師,是個猶太人。開始,猶太社區不理解他,甚至罵他是叛徒。然而,他的辯護詞折服了每個人。他說道,他的上輩也被納粹黨殺害過,感情上,他恨納粹。爲什麼納粹能夠殺死那麼多猶太人,就是因爲猶太人是少數,而少數人的人權得不到保障。今天,納粹黨是少數,他們的主張是荒唐的。但是,他們的主張是一回事,他們的權利卻是另一回事。他們有遊行示威的權利,這是憲法所保障的。如果我們剝奪了他們的權利,就等於踐踏了憲法,也等於把我們的權利置於不被保護的境地,總有一天,我們猶太人會自食其果,再次遭到迫害。法院判決:納粹黨享有遊行的權利。

自覺保護持不同政見者(包括與民運意見相左的人)的人權,也就是保護了自身的人權。他的人權與你的人權,實際上是同一個保護傘。砸碎了他的保護傘,就等於砸了自己的保護傘。最好的實例是文化大革命。文革中,昨天你還在鬥爭別人,今天反被另一批人批鬥,誰也沒有保障。

保障人權,是民主運動的一項目標。民主人士將來要保障的,不僅只是民主人士的人權,不僅只是老百姓的人權,而且包括共產黨人的人權。

二,我爲法輪功的人權辯護

從基督教的信仰而言,法輪功的信仰是不能接受的。可是,法輪功的興起,也有其一定原由。法輪功提出的「真、善、忍」原則,法輪功修練對肌體的作用,在信仰危機、道德淪喪、公費醫療體系解體的今天,的確吸引了很多修練者。問題在於,不認同其觀點是一回事,他有沒有宣傳自己觀點的權利、別人有沒有信他觀點的權利是另外一回事。從人權意識上講,中共鎮壓法輪功是侵犯人權的行徑。人人有選擇信仰的自由,人人有練功修行的自由,儘管你認爲他的信仰是荒謬的。象剛才我舉的美國法律可以保護納粹黨有信仰法西斯理論的權利,就是一個範例。正因爲我是基督徒,所抱的信仰與法輪功不同,我爲法輪功信仰權、修練權進行辯護,就象那位猶太律師爲納粹黨的遊行權辯護一樣,應當更有說服力。請注意,我們爲之辯護的,並非信仰本身,而是信仰的權利。

三,中共乃是最「邪」的「邪教」

江澤民在訪問歐洲時說,法輪功是一個「邪教」,害死了一千多人,因而要進行鎮壓。中共的「人大常委會」,爲配合江澤民的言論,又匆匆對打擊「邪教」「立法」,給進一步鎮壓法輪功提供「法律依據」。

我們難以追查江澤民所講的數字是否屬實,但是,論「邪教」而言,論置人於死而言,恐怕中國最大、最害人的「邪教」應屬共產黨本身。請問,中國歷史上,哪有一個強迫別人信仰的宗教?只有中共強制別人接受它的馬列信仰。不信,就被批判、勞改、入獄、甚至處死。今年是中共建政五十年。據統計,五十年中,被中共殺害、迫害、政策失誤而置死的冤魂達八千萬之多,相當於十六個香港人口。江澤民爲什麼不講這八千萬冤魂?請問,自從人類有史以來,有哪一個「邪教」比共產黨害死的人數多?中共的「人大」將「邪教」定義爲「神化首要份子」、「散佈迷信邪說」、「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看看這些定義,我們會發現,它正是中共自身的最佳寫照。正是中共,「神化其首要份子」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不準任何人向他們挑戰。尤其對毛澤東的神化,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正是中共,「散佈馬列迷信邪說」,「蠱惑、矇騙全國人民」;正是中共,「發展、控制其黨員,危害神州大地」。中共還有一「絕」:它還將自己的「邪說信仰」寫進憲法,強制全國老百姓永遠「堅持」其「邪說信仰」。因此,應當說,按照它自己給「邪教」的定義,共產黨就是世界上危害人類最大的邪教,而且比任何一箇中共定義的「邪教」都要邪上千百萬倍!應予立即取締!

四,保護「異端邪說」的哲理

問題還在於,什麼是「迷信邪說」的嚴格定義?由誰來界定「迷信邪說」?爲什麼中共可以隨意將法輪功等定義爲「邪教」而人民就不可以將中共定義爲「邪教」?連中國編的《辭海》也沒有將「邪教」納入其中而妄加解釋。因爲,世界上還沒有一部辭典對所謂「邪教」做過定義式的解釋。在西方,尤其在美國,人們通常將類似宗教式崇拜、但不是崇拜真神的狂熱「崇拜」稱爲「CULT」。有的中英詞典將之譯爲「邪教」並不完全準確。正確的譯法應當是「宗教式崇拜」。在民主制度下,政府不能強迫人們信仰什麼,不信仰什麼。美國憲法規定:美國政府不得制定國教。這意味者,政府沒有權力定義哪個教是「正」的,哪個教是「邪」的。政府要管的,是它們守不守法。信仰什麼,政府無權干涉。在美國,有一個「撒旦」教,崇拜魔鬼。電視臺還專訪過它的教主,教主在電視上大談特談崇拜魔鬼的意義和「好處」。按理說,美國是一個以基督教信仰爲主的國家,敬拜撒旦,是對基督教的公開宣戰。允許撒旦教這個「邪教」四處「胡說八道」,無異於販毒者滿街吆喝出售毒品。爲什麼要容忍它?爲什麼應當容忍「邪教」、「異端邪說」、「異教」。這裏,與基督教的起源和本身受迫害的歷史有關。

大家知道,在西方,基督教與天主教雖然信同一本聖經,但組織體系不同。兩者的區別之一,是基督教主張只能敬拜上帝,對任何其它的偶像和權威都不得崇拜。基督教反對天主教將教皇、主教、神父當成偶像和權威的做法。基督教也主張,人人可以和上帝直接溝通,直接從上帝得到救贖,無須通過神父做爲媒介。基督教乃從天主教改革而來,叫「新教」。英文叫Protestant,原意是抗議者,異議者之意。該詞起源於1529年德國國會中新教諸侯對天主教諸侯的抗議。更早,則起源於德國的路德改教。歷史公認,路德的宗教革命是突破中世紀宗教黑暗統治的文藝復興運動和思想解放運動的重要一翼。當時,新教徒被稱爲「異教」,受盡了正統天主教會的迫害。美國是怎樣被開發的?起源於歐洲「異教徒」向美洲的移民。爲什麼移民?爲的是逃避宗教迫害。我曾同美國的很多基督徒探討過信仰自由的問題。他們說,基督徒被迫害的歷史使他們認識到,維護信仰和宗教自由是多麼重要!他們曾被打成「異端」,深知「異端」指控之害。

爲什麼不能將其它信仰隨意指爲「異教」、「邪教」?這是出於以下認知:第一,人自身對「真理」的認識是有限的、相對的。只有神,才是真理的化身和真理的解釋者。第二,神創造人之後,也給了人自由意志,其中包括自由選擇的意志。甚至,神賦予了人被叛他的自由。當人真的背叛之後,神又以大愛來救贖人類。但是,神也給了人不接受救贖的自由選擇,只不過,人也要對這種自由選擇付出代價而遭受神的最終審判。第三,如果不容忍「異端」,自己也可能有一天會被定爲「異端」而遭受迫害。只有保護了所謂「異端」,才能保護自己所謂的「正確」。猶如一根木棒,不保護其端點,中心早晚會被傷及。將木棒的一端視爲「異端」砍掉之後,那些不怎麼「異端」的部位就會立即暴露在外,成了新的「極端」和「異端」而受到注目。假如這新的「異端」也被砍掉,砍來砍去,木棒越來越短,最終,連最「正確」的「中心」也顯露於外,難免也被當成「異端」而遭到橫禍。第四,你可以在言詞上宣傳自己是「正統」,是「正教」;可在言詞上指責別的信仰是「異端學說」,是「邪教」;可通過宣傳以自己的「正確」爭取信徒、糾正別人,但是,不得對其他信仰者進行人身迫害、特別是政治迫害。第五,如果真正認爲自己的信仰是正確的信仰,應當對自己的信仰抱有自信。對於那些「異端邪說」,用不着恐懼。應當相信,真理與謬誤的較量,真理終究會獲得勝利。應當相信,在經過相互和平的較量與對比之後,絕大多數「被矇蔽」的羣衆終將拋棄邪說而擁抱真理。壓服,永遠是壓而不服。在信仰問題上,對持異見者採取壓制、迫害的做法,是缺乏自信的表現,是怯懦的表現。第六,不同信仰之間,也有互相競爭、適者生存的機制。對自己不喜歡的「邪說邪教」,不去理它,或任其自生自長,自生自滅;或積極一點,努力宣傳自己「正確」的信仰,在優勝略敗的大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