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副秘书长冯金灶受贿受审
 
2000年10月10日发表
 
【人民报讯】【多维新闻社11日电】原深圳市委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冯金灶涉嫌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中收取贿赂15万元人民币案,10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据中新社报道,冯金灶于1990年8月任福田区区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后历任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期间曾挂职1年任梅州市副市长)、市委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正局级)。

起诉书称,冯于1993年2月以要回广东罗定老家过年需要费用为由,向刘某索要财物,刘从其所在公司借出人民币3万元,在南山区南丰商场送给了冯;1995年3月,冯以“支持”其妻子购买广州华夏奇观会员卡为名,通过其妻收受刘某从公司借出的人民币2万元;1996年10月,冯向刘某提出其老家要“建房”,以“资金困难”为名要求刘某“支持”,刘于1997年初向朋友借人民币8万元,在冯的办公室送给冯;1997年12月,深圳某实业公司总经理江某因经济问题被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冯应江的要求,为江的问题找到有关主管领导说情,江某在案件结案后,于1998年2月到冯家“拜年”,将人民币2万元送给冯。

公诉人认为,冯身为领导干部,通过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冯在案发后能积极退清赃款,建议法庭在量刑时从轻处罚。

多维新闻网(http://renminbao.com)

 
分享:
 
人气:9,543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给予打赏。让我们一起打拼未来!
 
       

 
 

 
 
人民报网站服务条款
 
反馈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