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爆「處女賣淫案」 律師記者遭恐嚇威脅
 
2002年5月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近日,江蘇鹽城一起「處女賣淫案」成了鹽城市及其周邊地區人們關注的焦點:被鹽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以「賣淫」名義抓獲的鹽城市建湖縣女青年金磊經兩次檢查,目前仍是女兒身。據《千龍網》5月8日報導, 金磊的家人憤怒至極,他們決意向公安機關討個說法,還女兒一個清白。

處女「賣淫」被罰3000元

  金磊的父親金國瑞告訴記者,金磊今年23歲,以前在上海打工,剛剛回到鹽城,在鹽城城東的鵬勝美髮店打工。今年3月8日晚11時左右,金磊的一個朋友急急忙忙跑到他家,說金磊被城東派出所抓去了。他忙問出什麼事了,對方說是賣淫。金國瑞說:「當時我差點暈過去,女兒怎麼會做這種見不得人的事呢?她媽媽急得差點要去上吊。」

  3月9日一早,金國瑞到城東派出所交了3000元罰款。老金記得交罰款時,女兒就在旁邊,低著頭,一聲不吭。「我當時真想衝上去抽她兩耳光。」老金說。交了罰款後的幾天,老金知道了女兒要被收容教育半年。 警車裏扔出一封求救信

一封求救信

  3月25日,老金去收容所看望女兒,事情也從這一天發生了轉變。

  金國瑞告訴記者,那天,因爲沒帶身份證和戶口簿,收容所的幹警不讓他見女兒。一位女幹警對他說,你別看她了,她今天要去檢查身體,你看她已經上車了。他掉頭一看,女兒已經上了警車。

  「我趕緊衝到車前,在窗戶旁我看到了女兒。這時,女兒突然拉開窗戶,從裏面扔出來一個紙團。我當時一愣,抓起紙團往懷裏一揣,這時有兩個警察下來,要我交出紙團,我撒腿就跑。

  「跑到偏僻處,我展開紙團一看,是女兒的求救信,從信上得知女兒被冤枉了,收容所的幹警帶女兒到兩家醫院去查過,仍然是處女。那一刻,我下定決心,要爲我的女兒討回清白,爲我們全家討回清白。」

  記者見到了金磊的求救信,信上寫到:「爸爸:我是被冤枉的,我是在被打得實在無法忍受的情況下,才說了假話的,其實我從來沒有和任何一個男人發生性關係,我到現在還是處女」

公安機關否認刑訊逼供

  拿到女兒的求救信後,金國瑞連家也沒回,他找到了本縣的王學輝、趙文進兩位律師。兩位律師覺得事情重大,便冷靜地開始著手收集證據。他們首先調查幾位給金磊做檢查的醫生,在鹽城市皮膚病性病防治中心、鹽城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向兩位律師證實:3月22日,在收容所幹警的要求下,他們給金磊做了檢查:金磊處女膜完好,不可能有過性行爲。

  接下來的工作遇到了難以想像的阻力,兩位律師到看守所要求見金磊本人,遭到收容所拒絕,看守所一領導說:「市局交待,任何人不得見金磊。」無奈之下,王學輝、趙文進兩位律師到鹽城市公安局要求見領導,法制辦的郭主任接待了他倆,郭主任講了三點,讓兩位律師「無話可說」:「第一,這件事局裏很重視,已經開了六次會議研究;第二,處女不一定就不能賣淫,她就不能讓嫖客口淫、手淫嗎?這也是賣淫啊;第三,我們的公安幹警素質是高的,刑訊逼供是高壓線,他們不可能去碰高壓線的。」

律師取得逼供證據

  趙文進當場予以反駁:如果當初城區公安分局是以金磊爲嫖客手淫、口淫爲定案依據,收容後爲何還要給金磊作處女膜檢查?如果是以發生性關係爲依據的,金磊處女膜完好又作何解釋,何況公安機關認定金磊先後向兩人賣淫。

  與此同時,兩位律師還取得了一份形訊逼供金磊的有力證據:因失火被城區公安分局拘留7天的徐書英正好和金磊在拘留所裏住同一間房。徐書英向律師和記者證實了她的親眼所見:「我看見金磊走路有點拐,不能正常行走,腿上也有傷。

律師記者遭恐嚇威脅

  在多方努力下,這起「處女賣淫案」開始掀起一角,但在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中,卻有一隻黑手始終在作祟,企圖掩蓋事情的真相。王學輝、趙文進兩位律師不止一次接到匿名電話:「你們最好不要繼續接這個案子,你們以後是不是不想在鹽城混了?」

  就連記者在採訪過程中也接到了恐嚇電話:「就是你們記者最可惡,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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